可就算蒋全义反应得快,等他在五里外与自己设伏的部队舍命时,清兵先头部队已经过了河,不但过了河,还找到了不少船,有了船,战马就能过河。
不用多,数百骑足矣。
于是,三千明军撒了腿地往泰兴方向逃,一千多清军在后面紧追不放。
这一千多先过河的清兵,才是真正的八旗精锐,喀尔楚浑镶红旗的嫡系。
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这句话,是正确的,至少有大半是正确的。
一个馅饼从天上掉下来,砸在头上,如果不是有准备,就算不砸死,至少也被砸得懵圈,最后的结果就是,人砸得不知所以,饼掉地上,沾了一堆土。
只有有准备的,才能真正享受到上天的赐予。
蒋全义显然是个有准备的人。
他的出身是世家,中得却是恩科武举,只是还没有机会真正领兵作战,明朝就亡了。
随后一路随溃军南下,直到义兴朝建立,他才有机会以前朝武举的资历,在钱肃典手下做了个副将。
然而,一场惨绝人寰的仪真防御战,生生将他从一个近乎于儒将的书生,变成了一个粗犷的莽汉。
也难怪,任谁经历过这样一场恶战,看着一个个同袍手足死在面前,再被敌人追上千里地逃命,也会变成蒋全义现在这副样子。
蒋全义的三千人,显眼跑不过清兵,从开始的近十里间距,三十里跑下来,距离缩短到了四、五里,也就是说,这要跑下去,恐怕没到泰兴,就被追上了。
形势很危急,蒋全义却不急。
他一边撒开脚丫子跑,一边还喘着粗气骂娘,“狗X的,逃命都不积极,没给你们吃饱吗?想当年老子带人被鞑子追的时候,一天可就吃一顿,还他X的是边跑边嚼……!”
还别说,那些新兵蛋子就爱听蒋全义这调调。
可之前那百户不一样,他不怕蒋全义。
不管怎样有威严的人,只能和他在一个坑里趴过,就不会觉得有威严了。
因为威严,都是人自己想象出来的。
都是一个头,一双眼睛,两个鼻孔,一张嘴,哪来天生的威严?
百户是军校出来的,能当百户,那是识文断字,训练成绩好,唯一的不足就是没打过仗,这不,眼下是第一仗。
他是喘着象风箱一般,奈何心里蹩着话,不吐不快。
这是吴争严格立下的军规,任何军官都有向上官建议的权利和义务,上官可以不采纳,但必须聆听!
好嘛,这百户想不通,不吐不快,“大……大……大……大人……。”
“狗X的,大大大……大什么大,把舌头撸直了再说话。”
百户郁闷得要死,只要猛吸了一口气,然后憋着劲道,“大大人……。”
然后再换一口气道,“再这这么跑下去,十里……就被追上了。”
“到时……怎么迎敌?”
就三句话,让百户就象经历了一场激烈地搏杀,说完,喘得就象被勒了三分钟脖子。
蒋全义眼一瞪,骂道,“我就想不明白大将军怎么想的,好吃好喝训练了你们这么一群废物,才跑了多远?三十里地……这要是放在当年,早被鞑子追上,包了饺子了。”
这话让周边听到的无数士兵们无语。
他们是敢怒不敢言啊。
什么叫才跑三十里?
要知道,军校一般就跑十五里,最远也就二十里。
如果不是关乎生死,后面一群恶狼赶着,怕是现在早瘫地上了。
所以啊,有句话无比正确,训练是训练不出一支精锐的。
只有在战场上活下来的,才是精锐!
但不得不说,蒋全义这番子话语,又让队伍支持了三、四里。
蒋全义冲着那百户道:“怕什么?你们都跑不了了,鞑子能比你们好多少?到时,就算追上,恐怕鞑子都抡不动刀子了……哈哈!”
蒋全义说着说着就得意地笑了起来。
引得士兵们不禁也大笑起来,暂时忘记了已经跑到麻木的腿。
可蒋全义心里没笑,没有一丝一毫的笑意,他明白百户说得没错,再跑下去,就得全军覆没。
到时不用说迎敌了,一旦停下,恐怕连转身的力气都没有。
逃和追,肯定是追的占便宜,追得可以顺着惯性撞上来,而逃的,要刹信惯性反向迎敌。
可问题是,停不下来。
蒋全义心里在骂,“狗X的,从泰兴来的余部怎么还没爬到……都怪大将军,好好地将黄驼子调走,换了这么一批连战场都没上过的新兵,瞧瞧,不到百里的路,愣是掉了链子。”
追逃双方的距离更近了,近到清骑开始射箭。
当然,这不是说已经接近到百步之内,而是追兵的惯用手段——唬人!
明军虽然在逃,可是没溃,依旧保持着队列。
队列是个好东西,它让人有尊严,有尊严的人,就有战力。
所以,追兵往往用尽手段,去打击对方的士气,唬人就是其中一种。
一口气跑三十里地,对于双脚是个了不起的数字,可对骑兵,却不值一提。
这种从背后传来的喧嚣,确实是一种难以随的煎熬。
难看着距离越来越近。
情况万分危急!
这时,从南面突然出现一道黑线。
蒋全义大喝一声,“狗X的,援军总算到了。”
这句话,让本已经瘫软的士兵们精神再次一振,速度开始变快。
一百五十步。
一百步。
八十步。
六十步。
当队伍尾部落后的士兵惨叫着被清骑弓箭射中的时候。
从泰兴起来的蒋全义余部终于到了。
蒋全义大声吃喝道:“一分为二,往两侧闪避,给自己人让条道。”
这一声,让士兵们苦不堪言,道路两侧,一侧是烂田,这还好些,脏总比丢命强,可一侧是陡峭的悬崖,虽说不高,大概二人多高,那也会摔伤啊。
“狗日的,跳也不会?!”蒋全义凶狠地将身边两人推下崖后,自己一跃,跳了下去。
有了榜样,就算心里不愿,也得往下跳。
最后的情况是,崖这一侧,如同下饺子一般,前跳的人着实吃亏,因为后跳的人几乎是在下面人没有避开的情况下,盖了下去,受伤者不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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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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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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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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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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