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步。
四十步。
三十、二十……。
“轰……”十几杆火枪一瞬间同时爆响,枪口喷出炽热的火焰,十几颗弹丸密集地射向两个重骑,几乎在枪声响起的同时,两个重骑应声侧翻。
这本是以十几换二骑的战斗,但因为火枪兵的集中,重骑兵为了一次全歼火枪兵,不得不将间距压缩到最小。
可两名重骑在被密集弹丸射杀后侧翻,这使得边上两骑也被殃及池鱼。
上面说过了,重骑在冲锋过程中,一旦摔倒,不死就是奇迹。
这一瞬间的功夫,四骑相继侧翻,余骑中至少有两骑,仅在一个呼吸之间,径直地撞中了聚集在一起的火枪兵,一闪而过之后,只有三人站在原地。
多尔痛的心也在滴血,他真的在后悔。
为了损失掉的九名重骑,天知道,这支重骑的价值,几乎每个骑兵、每匹战马都倾注了多尔衮无数财力和精力。
多尔痛情绪几近失控地,指着幸存的三个火枪兵方向,嚎叫道:“替本王辗碎他们!!!”
重骑兵再次转向。
经过两次吃亏,他们都学乖了,他们尽量地收缩起身子,但这缩不了多少,胸部以上,依旧暴露无遗。他们使劲地低头,试图减少面部的目标,可依然无法完全遮蔽。
但军令已下,重骑兵再次开始加速冲锋。
隆隆地蹄声,敲打在每个人的心坎上。
所有人都被吸引在这场原本以为一面倒的步骑对决中,甚至连呼吸都屏住了。
场内仅存的三个火枪兵,面对着重骑兵庞大的躯体,如同巨浪中的一叶扁舟。
三人并排而立,站得笔直。
但他们已经不再装填。
所有人都能理解,打到这时,他们没死,已经是奇迹了。
还能去苛求他们什么呢?
义兴朝的官员们用手遮眼,他们不忍看着最后三名勇士,被铁骑辗碎。
此时就算是心再狠的人,也不禁眼中有泪,热泪!
吴争在自责自己心狠。
可他不后悔!
江北明人被清廷奴役已经四年之久,有了奴性。
这种奴性,会使得他们渐渐忘掉自己的民族和祖宗。
这种奴性,需要鲜血去唤醒。
汉人的脊梁需要热血去浇灌,才能再度挺立起来。
吴争知道自己不是神,无法凭自己一己之力去拯救这场本已经成为事实的亡国之战。
能拯救明人的,只能是他们自己。
吴争只能用手段去惊醒、唤醒,去激励,去团结。
这三十火枪兵的坚韧,超过了吴争的预料。
吴争甚至想阻止继续决战下去,哪怕剩下三颗种子也好啊。
可这距离,重骑一加速,不用说吴争,恐怕连多尔衮也阻止不了,多尔衮也不可能去阻止,因为他已经厉吼着“替本王辗碎他们”。
二里的距离,弹指即至。
重骑冲入百步之内时,三个火枪兵有了动作。
一人退后,二人弯身。
观看的清廷官员发出一阵吵杂,他们不知道这是什么招数。
吵杂声惊到了义兴朝官员,他们以为发生了什么奇迹,欣喜地放下遮掩眼睛的手来,向战场望去。
在重骑兵接近到三十步内的时候。
退后的那名火枪兵开始向前冲锋,他踩着两名同袍的背,跃起!
对着迎面冲来的一名重骑兵,捅出了他,从枪管上卸下的短剑。
重骑兵的速度太快,快到根本来不及转向,甚至连稍稍改变一下行进角度都不可能。
跃起的火枪兵在刹那之间,被如同一堵墙般的冲撞,撞得往回飞起,然后重重地摔在数丈之外,激起数尺高的尘土。
两个俯身的火枪兵,被正面的重骑兵踩踏而过。
而那重骑上的骑手的脖颈上,插着一柄正巍巍颤抖的短剑,骑手早已放掉了手中的长戟,无助地挥舞两下手,都无法够得着那柄短剑,然后一头栽在马背上,再无声息。
高台上一片肃静。
除了明臣喷火的怒目和清臣惊愕、恐惧的眼神,也就剩下急促的喘息声了。
多尔衮铁青的脸,象是要噬人般。
而吴争慢慢转向这三十火枪兵阵亡的方向,挺直起腰杆,沉声大吼,“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
吴争身后,还有七十士兵,齐声喝道:“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
声势震天,却是悲壮!
钱肃乐一步步走向高台边,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屈膝跪倒,然后伸天出双手,长吸一口气,声嘶力竭地大呼道:“壮哉!……壮哉!我大明勇士!”
他身后的陈子龙、王翊和义兴朝官员们,于是跟随太傅,跪在地上向这三十勇士致敬。
在这一刻,不管所有的政见分岐,还是私人恩怨,早已抛至九宵云外,所有人的心里,仅存的就是对鞑子的恨意。
在这一刻,没有人在意士大夫向平民行此大礼。
不屈的精神,化解了阶级的隔阂。
洪承畴、范文程知道,今日多尔痛的策略已经完全失败了,不仅完败,还让汉人有了英雄。
英雄很重要,榜样很重要。
这就是吴争明知结局一定是输,也要打这场不公平的对决。
多尔衮自然也明白,自己弄巧成拙了。
他铁青着脸,转身一步一步走向吴争,在吴争面前五步之外停住。
二人的目光紧盯着对方。
双方官员下意识地拉开距离,气氛如同充塞了火药一般,一点即燃。
高台下二十清军重骑慢慢开始向高台抵近,跟随多尔衮而来的一百随扈抽出了腰刀。
吴争背后的七十火枪兵抬起了枪口。
官员们的额头上慢慢冒出了一颗颗汗珠。
多尔衮微微抽搐了一下脸部的肌肉,几乎与吴争同时开口。
“你没输。”
“我输了。”
在所有人为二人的话,目瞪口呆的时候。
二人又几乎是同时开口。
“你也没赢。”
“你也没赢。”
两次的异口同声,说的意思也几乎一样——这是一场“平局”。
这让场内气氛顿时一松,剑拔弩张的景象开始改变,有心大的,还露出一丝笑意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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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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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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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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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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