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等钱翘恭喝骂,沈致远拍拍钱翘恭的肩膀笑道:“你还真以为我是傻的?”
钱翘恭瞪眼道:“那你还将一切都说出去?要知道,我军能与鞑子对抗的也就是火器了,难道你不知道,这会害死我军多少将士吗?”
沈致远呵呵笑道:“你以为,经过这一年的战争,我军火枪营对清廷还是秘密吗?就算现在不知道,等济尔哈朗回京之后,恐怕什么都瞒不住。”
“那你也不该主动说出来,能多瞒一天是一天,我军就能多一天的优势。”
沈致远正容道:“我只是听吴争的。”
钱翘恭大惊,“你是说,这是吴争的意思?”
“不,不,我的意思是说,吴争曾经和我说过相似的话……之前,我不肯去江南军校学习训练,是吴争说服了我。他说,南方人不可能打赢北方人,无论从体格还是天生的作战技能,都无法与鞑子抗衡。这是从汉唐开始,就验证过的。以前,南方人唯一可以与北方人对抗的就是水师和江南的地形。可如今不一样了,火器可以弥补这一切。”
钱翘恭瞪眼问道:“那为何你还要向鞑子透露我军火枪的秘密?”
沈致远诡异一笑道:“鞑子天生比南方人强壮,从出生就在穷山恶水之间与野兽搏杀,这种磨炼是南方人无法短时间内追赶得上的。明军训练一个弓兵需要二、三年,大多数人只能射六十至八十步,而鞑子几乎无须训练就能射出八十至一百步。如果没有火器,或者象之前火绳枪还不足以成为克制鞑子的兵器时,就算鞑子知道了秘密,恐怕也不屑一顾。可现在不一样了,燧发枪就算无法克制骑兵,但对鞑子步兵已经形成克制。鞑子心里害怕了,他们就会想办法也训练火枪兵……。”
钱翘恭皱眉打断,问道:“那不是于我军有害的事吗?”
沈致远竟点点头道:“是有害,可利更多。”
“这话何意?”
“你见过一个人能轻易放弃自己所擅长的技能吗?”沈致远笑得更诡异,“就算清廷真得决定开始训练火枪兵,那么势必对现存弓弩兵和骑兵的投入造成遏制,可清廷靠着这些弓弩兵和骑兵得天下,怎么可能说放弃就放弃?你看吧,今日之后,清廷不仅仅是满汉之争,更会有满人之间的纷争……要知道,已经养成的观念和作战思路无法轻易改变。”
钱翘恭有些懂了,“这话倒象是有些道理。可清廷如今的疆域和人口远甚于我朝,他们训练几万火枪兵,就足以抗衡我军。而我朝仅十二府之地,吴争辖下更只有六府,训练三万火枪兵已经捉襟见肘,如何与清廷抗衡?”
“清廷实力确实远胜我朝,可他们的疆域都是刚刚占领的,土地上的百姓也大都是汉人,疆域越大,需要布防军队越多。反而是我朝,疆域虽小,可兵力集中,就以大将军府辖下六府之地,可兵力却有四万。按吴争的话说,那就是形成局部的绝对兵力优势。譬如此次你我北上,与蒋全义、王一林会合后,仅以不足三千兵力,与清军周旋于三府之地,这换在杭州、嘉兴、松江三府,是绝对做不得的,因为三府皆囤有大军。”
钱翘恭默默点头,他被沈致远说服了。
沈致远仰头长吸一口气,道:“就算一切都如清廷所愿,购买火枪、训练火枪兵。那与我军也是在同一个起点上,双方的单兵战力相距就会抹平,之后拼得就是各自的意志,况且,我军毕竟在火枪兵的组建上,已经暂时领先于清廷,如果这样还无法战胜清军,那……我们败得就不冤了!”
“你说得对。”钱翘恭对沈致远的意图完全明白了。
沈致远将火枪兵的实力完全地摊开在清廷面前,这既是取信于清廷的手段,更是将清廷拖入泥沼的阳谋。
清廷已经发现了火枪对清军的威胁,但想改很难。
这也是史上,满清后期被八国联军攻打时,还在用明朝铸造的江防火炮御敌的原因。
这也是史上,满清取代明朝时,就已经是火枪、火炮,而在对付八国联军时,依旧以八旗骑兵对敌,结果完败的原因。
满清以骑兵、弓兵得天下,怎么可能轻易去改变军种,那让这些立下赫赫战功的骑兵、弓兵情何以堪?
满清不知道火枪、火炮的厉害吗?
不,完全不是。
不然也没有皇太极因孔有德带红夷大炮投降,而亲自迎去数十里了。
满清能在之后的战斗中打败明军,靠得就是自孔有德带去的红夷大炮和铸炮匠人,十年的研发,在明末时,清军火炮已经远远领先于明军。
可就算是这样,满清在得天下后,也一样限制了火器的继续研发,到后期甚至将明朝的火器都深锁于库中发霉生锈。
为何?为得就是清人依仗的,马背上得天下。
可他们不知道,从火枪的问世时,就已经宣告了热兵器时候,战士的平民化,以量胜质的趋势不可逆转。
之前说过,一个弓兵,先要遴选臂力大、个子高的士兵,否则一石以上的长弓,根本无法拉开。再要把他训练成可以将一枝箭射中至少八十步外的目标,需要两年,要训练成可以命中百步外的目标,那就需要更多时间,还能靠天赋,这样的人数肯定不多。
哪怕有着先天优势的北方人,也需要很长时间。
不但需要大量时间,还需要耗费大量的金钱。
所以,冷兵器时代的勇士是贵族化的,普通平民不具备体力和武器上的优势,甚至可能还没训练出来,就死在了战场上,这也是以前出现将门垄断的原因之一。
可热兵器,只要拿得动火枪的人,皆能胜任,也就是说,战场不再挑人。
火枪让那些如吕布般的勇士,成为了一个笑话。
试想,这能让那些骄兵悍将,接受从骑兵、弓兵到火枪兵的转变吗?
绝对不能!
钱翘恭,包括沈致远这个始作俑者,此时还不知道他今日这一出阳谋,已经改变了历史的进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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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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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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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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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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