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子确实让吴争吓了一跳,好一会吴争没好气地道:“别跟本候来虚的,说实话。”
马士英脸上的正气瞬间消失,他讪笑道:“瞒不过候爷,马某只想为自己挣一份身后名。”
“身后名?”吴争诧异了,这奸倿居然想为自己挣一份身后名?
马士英又激动起来,“马某有自知之明,虽说为官不堪,可也确实为朝廷做了不少事。可东林党人借题发挥,生生将马某诋毁成万恶不赦之徒,马某就算是死,也不瞑目。”
“那你想如何?”
听吴争这么一问,马士英突然推金山倒玉柱,跪了下来。
“若靖海候不弃,士英愿辅佐候爷开创一番大业!”
吴争傻眼了,这唱得是哪出?
自己是有收留他的意思,那也是想给他提供一个享清福的闲差,算是给厉如海一个交待,也算是赏赐马士英这两年终究没有投清,还在组织人马抗清的苦劳吧,吴争心里根本没有让他辅佐自己的想法。
可看马士英这架势,倒是有些落难英雄欲投明主的味道了。
吴争呵呵笑了起来,起身上前搀扶马士英道:“过了,实在是过了。马大人原是弘光朝首辅,岂能居于吴争一个区区候爵之下,如果马大人真有老骥伏枥的想法,也该去应天府投效朝廷、监国殿下才对。”
可马士英不肯起身,他叹息道:“东林、复社之人,将老朽诋毁如斯,马某恶名在外,就算去了应天府,也无出头之日,反而引来杀身之祸。此次蒙候爷相护,保得一条命,来日也必被清除出局,甚至性命不保。”
这话还真不是危言耸听,就象马士英所说,党争一起,就无法善了,必是不死不休之局。
因为谁也不会给对手留下死灰复燃的余地,所谓痛打落水狗嘛。
还有一句话可以形容党争的残酷,那就是于对手宽仁,那就是自寻死路。
与战场上不同,党争的失败者,会被牵连至阖家满门及亲朋好友。
这也是谈到党争,人人色变的主要原因。
也正是因为如此,清流不再是清流,而阉党也不仅仅是阉党。
党争到了最后,已经不是计较对错,只论胜负。
所以,无论是清流还是阉党,到了最后,无所不用其极,谁也别说谁手段龌龊、行事阴狠,都一个样。
打个比方,一个不属于两党的正人君子,他如果被有心人诬陷为了阉党,那么他首先要做的就是自证清白。
怎么证?
胡编乱造或者旧事重提,亦或者加油添醋,写一份弹劾阉党的奏折呈上去,用这样的手法来证明自己与阉党势不两立。
反之,也然。
就这样,人人自危,而很多的罪名却是不尽实、得不到验证的。
但因奏折白纸黑字的存在,这些罪名就会越来越夸张,连百姓都耳熟能详,以至于后来被越来越多的人引用,直至从诬陷变成铁证。
而阉党此时大势已去,阉党中人更是死得死、降得降、逃得逃,自顾尚且不懈,谁还能遮护马士英?
此时绍兴府朝廷中,明面上几乎没有阉党的存在,就算私底下有隐藏身份的,也是惶惶不可终日,已经很难成气候了。
马士英去了应天府,那就是竖起一杆旗,阉党的旗。
可问题是只有他一人,就杆旗就成了众矢之的。
不死,那才叫奇怪呢。
吴争沉吟着,看着马士英道:“只要你安生待在应天府,谋个清闲之职,本候保你安全。”
马士英苦笑道:“马某这两年辗转千里,四次碰壁,为人所不齿,可但凡所到之处,受清军荼毒的百姓却信任马某,不断有人追随。可惜……马某无军事之才,不能象靖海候这般迎风壮大,打出一片天地。但如真要我自禁应天府,混吃等死,马某不甘心啊。”
吴争并不想收留这个马瑶草在自己身边,这厮的名声太臭了,可谓迎风臭十里。
“马大人多虑了,如今长平公主监国,钱大人等都是正直之士,朝廷风气全新,正是马大人再图奋发、为国出力之时。”
马士英面显失望之色,他原以为吴争此次会延揽他效力的,可不想,吴争婉言拒绝了他。
可正如马士英说的,他不甘心。
去了应天府,等于寄人篱人,仰清流之鼻息,什么时候人家不高兴了,就来拍打一下他这个臭皮囊,以示清、阉有别,混、浊有异。
马士英决定下一剂猛药,赌一把。
“马某虽然名声不好,可久历官场,在政务上还是能为靖海候效力的。靖海候少年得场,身边猛将自然是不缺的,可深谙事务的恐怕不多。想必靖海候许多时候,也会苦恼身边琐事太多吧?如果有马某相助,靖海候定能在不久之日……面南背北。”
面南背北?!
这四个字就算是在闲聊时,以二人的身份,恐怕也不能随便说出口吧?
其中的忌讳太深了。
吴争闻听,一时间双目阴冷起来,厉声喝道:“放肆!汝敢诬陷本候不忠不义?是以为本候杀不得你吗?”
马士英本就是想下一剂猛药的,对于吴争的反应早有准备。
他不慌不忙地回答道:“此时士英就是个阶下囚,我会鱼肉,候爷为刀殂,想杀马某,就如同辗死一只蚂蚁般轻松。靖海候难道就不敢让马某把话说完?”
吴争眼神闪烁起来,没有说话。
见吴争不阻止,马士英继续道:“候爷废黜鲁王,拥立长平公主监国,其目的想来不仅仅是为了抗清复明吧?”
这话问得,让吴争脑门一团火,他声色俱厉地喝斥道:“本候一心就为抗清复明大业,何来异心?”
马士英仰头哈哈一声,“鲁王虽说天资不高、行事优柔寡断,但并无太大过错,当时你只是个小小指挥使,竟敢拥兵发动政变,说是为了抗清复明大业,敢问靖海候,这天下只有你是聪明人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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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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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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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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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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