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连一丝欣喜都没有。
在他看来,这个胜利是可以预料的、应该的。
没有什么可能拿来炫耀的。
就象一头大象,踩死一只蚂蚁一般,理所应当。
甚至他还对这支明军的主将,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吴争,有了那么一丝欣赏。
胜利者对失败者的欣赏。
就象猫对爪下那只垂死小老鼠的欣赏,真可爱、真顽强、真有意思!但无济于事!
在听闻绍兴府出了个吴争,三战三捷,甚至连豫亲王多铎都在他的手下吃了大亏,洪承畴当时有些动容,甚至有所警惕。
但在听闻吴争只有十八岁时,洪承畴就释然了。
在洪承畴看来,才能是需要时间积累的,就象他自己,也是靠阅历的积累,才有了今日的成就,任何先天的都是不可靠的。
天赋这东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只有靠经验和阅历地累积,那才是真正可靠的。
而多铎恐怕是一时大意、骄狂,才不慎着了吴争的道。
哪怕多铎在洪承畴眼中是个对手,也不妨碍他对多铎能力的推崇。
洪承畴在走神,他有资格走神。
因为,最多一个时辰,赶在天色全黑之前,清军就能击溃这支明军。
洪承畴希望吴争能逃。
他甚至在心里发誓,绝不派军队去追击。
不是他突发慈悲,是因为洪承畴心中有个愿望,他希望残明别灭亡得太快,再给他一点时间,他需要足够的功勋,去顺天府那个朝堂上站得更稳。
……。
吴争的耳边不断地响起明军士兵的哀号。
每一声哀号,都表示一条生命的终结。
在这个血肉磨坊中,任何人负伤倒地,都无法幸存。
就算运气好,没有被敌人补刀,也会被不知敌我的脚踩踏至死。
可以想象,双方近五六万人,拥挤在南边三分之一的城池街道搏杀,这是一种怎样的拥挤。
每一刀挥出,都不会落空,或者听到轻脆的金属声,那是被格挡了,要么就是“噗”地沉闷声,那是刀入人体的声音。
到最稠密处,双方士兵甚至不能挥刀,因为每一刀挥出,先伤的是自己人。
士兵只能采取妥协的办法,拿刀从腰间向前捅。
不用使力,只要对准方向,后面的人群会带动你向前顶去。
而往往,在捅穿对方的同时,对方也捅穿了你。
然后二人双双倒下,死去。
在意识消失之前,双方甚至能看清楚对方的脸,深深地,烙印在睁大的瞳孔里。
战争,就是这么残忍。
残忍到让自己变成野兽,拼命地杀死对方,杀死更多的人,而心里没有一丝愧疚。
吴争也在杀人,他是杀人的好手。
虽然没有池二憨出刀快,没有宋安射箭准。
但吴争比池二憨灵活,比宋安力气大。
这个比法有些无赖,就象与和尚比谁头发多。
但如果将这两点结合在一个人身上,就能想象些吴争的身手。
半个时辰之间,死在这小子手上的不下十七人了。一直跟随、掩护着吴争右翼的钱肃典默默地替吴争记着数。
倒不是吴争需要这份军功,也不是钱肃典吃饱了撑的。
是钱肃典确实被吴争杀人的刀法所吸引。
吴争的出刀就象是专门为杀人而练的一般。
快、准而带着一丝诡异。
在这种拥挤的场面中,吴争的长刀依旧挥舞得如行云流水。
钱肃典相信,如果地方再大些,再宽敞些,吴争所杀的人数,将会再多上五成。
在这一刻,钱肃典心中除了佩服之外,还有些……可惜。
可惜啊,这样的人……不该就这么死了。
但老天不会理会弱者的乞求。
它听不到,也不想听到。
这一刻,所有明军,包括吴争等人在内,就是弱者。
五路突进的人马,能坚持着的只有最西侧的钱翘恭部、最中间的夏完淳部,就是吴争增援的这一路,其余三路都已经力不从心,渐渐往后退却。
这便是全军崩溃的预兆。
任何一路的后退,都会让没有后退的,陷入重围,何况是三路。
满身是血的夏完淳竭力地嘶吼道:“吴大人……吴争,退啊!留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别送死……啊!”
分心的一瞬间,夏完淳的左臂被捅穿,夏完淳“啊”出一声的同时,奋力捅穿了对方的肚子,然后一脚踹翻对方,强带出的刀尖,令夏完淳再一次“啊”出声来。
吴争奋力冲向夏完淳,身边的亲卫,以自己的身体为吴争挡住了从两侧捅来的刀。
生生挤近夏完淳,吴争背靠着夏完淳,喘着气道:“真不好意思,你本该还能再活上一年的。”
夏完淳正被左臂的伤痛所扰,听不明白吴争在说什么,大声道:“你说什么……吴争,你就是个蠢货,这下好了,谁都出不去了。”
二人看不见对方的脸,也听不见对方在说什么。
可从对方抖动的背脊,都能感受到对方在笑。
笑,是一种止痛良方,也是一种最好的调剂工具,能让人在短时间内忘记恐惧、焦虑,从而有更多的力气、速度挥刀。
挥刀,只为杀人!
钱肃典已经挤不进去了,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亲侄,准侄女婿就这么陷入重围。
他发疯似的在挥刀,杀人。
这个时候,只要参战的任何一个明军士兵,都知道败亡是肯定的了。
他们不想退、不甘心退,也不敢退。
人挤人的环境中,谁退那就必死无疑。
既然退就是立死,不如抵抗还能多活一会。
就是在这种心态下,五路明军竟然没有一路崩溃,虽然在后退,但依旧在坚持。
洪承畴怎么也想不到,都已经煮熟的鸭子,会飞!
天色已经开始黑了。
明军的败象已露。
让洪承畴意外的是,明军那个小年青主将,竟不逃,反而冲进来送死。
这让洪承畴对吴争的欣赏又多了一点。
这与立场无关,只与人性有关。
人嘛,都欣赏笨点的人,太聪明的没有人喜欢。
因为比自己笨的人,对自己构不成威胁,而比自己聪明的人,会本能地生出戒备之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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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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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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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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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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