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当兵吃粮是本份,战时拼命也是本份。
他们最想要的其实是个能带他们打胜仗的将领。
打胜仗,意味着荣誉、军功、赏赐,但这些,远不如用活着,来得更重要。
士兵们需要一个能打胜仗的主帅。
特别是这些已经投降两次的士兵,他们更迫切地需要,他们渴望安定,不想再投降第三次。
三姓家奴,就算目不识丁者,也知道辱没了祖宗。
这万人的稳定,让整个杭州城治安一新。
哪怕西城被方国安麾下劫掠过的百姓,也不再群情激愤。
他们知道,战争又要降临了。
更知道,如果城中的明军弃城撤退,那么他们又将再次成为奴隶,成为亡国之民。
与此相比,损失的钱财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杭州城由下而上,人心聚起,慢慢凝成了一股绳——抗战!
杭州城中,备战已经是军民齐心协力之大事。
可此时吴争却开心不起来。
敌人太强大,不是吴争最头痛的事。
头痛的是这万名降军的吃喝拉撒,还有那该死的军饷。
身无钱财万事悲,一分钱难死英雄汉。
养兵是件世上最烧钱的事。
这其实也是吴争必须选择背靠朱以海的最根本原因。
没钱就没有军队,你就算再有远大的抱负,也没人追随你喝西北风。
当然,吴争可以象方国安麾下盟军一样去抢。
可那样,就会陷入一个恶性循环,你越抢越得不到百姓拥护,以至于到后来,手下人一个个与你离心背德。
所以,吴争现在面临的不是多铎即将来攻,而是怎么养活这平白多出来的一万人。
谁会想到,进攻杭州城会如此容易?
吴争自然也不会想到,自己接手到这万名降军。
这些人与吴争带来的人不同。
卫所的官兵已经深知吴争言出必行的心性,再说了,这几个月,吴争从没有短过他们的饷银,三战之后,赏赐也是按多了拨发。
此战只是过了四、五天时间,根本不会去向吴争要什么军饷。
可这万人不同,他们一直是以降军的身份接受鞑子的管辖。
这些日子,鞑子能给他们管饭吃饱,也是不错了,饷银?
做梦去吧。
吴争这一接手,那就得往外掏银子,为什么?
要安定军心啊。
口袋里有钱,胆子壮,走路都带风。
再说了,大战将启,还不得需要银子犒赏、激励士气啊。
都说打仗是拎着脑袋拼命的事,这个时候跟人讲理想、讲忠诚,那就是对牛谈琴了。
吴争根本不指望这些人能不讲回报地忠于国家、民族,这一点恐怕带来的卫所官兵都做不到。
时间,这需要时间。吴争就这么自语着。
不用多,给自己一两年时间,就能让这些孬人脱胎换骨。
可哪来的一两年时间?
只能一边打一边调教他们,可这是后话,现在需要的就是银子。
搜刮了东城所有衙门的仓库,那些钱塘学、明伦堂等小衙门没有什么油水可捞,只有在盐院、织造府搜到了万多两银子。
最肥的布政司、盐道司、织造局、杭州府等都在西城,早被方国安搜刮一空。
万多两银子,给自己带来的人是勉强够了,可对于这一万降军,那是差得远呢。
“池二憨。”吴争几近于咆哮着。
池二憨本来就躲躲闪闪的,听到吴争这一吼,迟疑着上前道:“少爷,我在呢。”
“银子呢?”
“这……不是已经交给少爷了吗?”
“他X的,就这么一千多两银子,当你家少爷讨饭呢?”吴争破口大骂道,“知不知道,那一万人每人一两就得一万两,少爷从绍兴府来,谁知道会想到摊上这么一堆人?带银子了吗?”
池二憨呐呐道:“谁会带着银子上战场啊,这不是便宜了鞑子吗?”
“就是啊!”吴争头一仰,手一拍道,“可少爷和他们讲这理成吗?”
池二憨摇摇头道:“不成,这哪成。多少总得发点,否则这短短几天,不可能象卫所士兵那样,平常招呼着使使还行,若打一场恶战,怕是瞬间就溃了。”
“哟……你还懂得嘛,那你还不想想办法替少爷分忧?这两天的时间,你就给少爷找了这一千多两?”
池二憨脸红道:“少爷,我是好话赖话都讲了……这些个富人,个个奸滑……。”
吴争无语,心中恼恨,冲着池二憨臀部就是一脚,“我不是交待你去找那些个投清的富人吗?对付那些人,手段可以放开些,你当少爷的话是放屁啊。”
池二憨涨红了脸,“我照少爷的话做了,甚至还拔刀了。可他们硬得很,死活就是不肯掏银子,说是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少爷是不知道,东城那些富人都看着莫家,说是只要莫家捐钱,他们就捐。”
“呸……他们还能硬得很?真要硬,怎么见了鞑子就软得象鼻涕了?还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耍光棍呢?你就不会动刀,真杀两个试试?”
池二憨眨巴着眼,闷声道:“少爷这……不大好吧?毕竟不是鞑子,在城里杀百姓,传出去会败了少爷的名声。”
吴争大怒,骂道:“不开窍的东西,我不是和你说过吗,这是惩治汉奸,汉奸知道吗?这叫为民除害,为国除奸……我去,小安子,小安子。”
宋安闻声而来,“少爷叫我什么事?”
吴争向池二憨问道,“城里谁家最富……呃……我指得是投靠鞑子的富人中,哪几家最富?”
池二憨道:“我打听了,杭州城里投靠鞑子的就那莫家最有钱。”
“莫家?”吴争想了想,没听说过,就它了,“小安子,你带队人,去把那莫家抄了。”
“是,少爷。”
小安子奉命而去。
留下池二憨一个劲地憋着笑意。
吴争没好气地问道:“笑啥呢?连这么点事都办不好,还有脸笑?”
池二憨嘿嘿笑道:“少爷,你是不知道,那莫家……哎,一会小安子回来,少爷就知道了。”
吴争反而好奇起来,“咱了,那莫家本少爷还动不得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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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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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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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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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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