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突然觉得,父亲的担忧或许是错误的。
吴争赏罚分明,有着一颗赤子之心。
或许与自己性格不同,但钱翘恭依旧认为,吴争不会是个居心叵测小人,至少不会是个……坏人。
因为他真的在杀鞑子,拿自己的命在杀,而且,杀成了。
反清复明大业,不正需要很多象这样的人吗?
看着沈致远、池二憨、小安子围绕在吴争身边厮闹,看着陈胜、厉如海微笑着为三人拍打身上的灰尘,钱翘恭有些羡慕,自己身边何时能有象他们这样的兄弟。
其实周大虎也想加入吴争他们的圈子,可他做惯了大哥,一时豁不下脸来。
他只能带着他的手下,站在边上,去体会着那种劫后余生的庆幸和大胜鞑子的兴奋。
他第一次感到,自己投效吴争,是对的。
因为吴争让他感受到了被人敬重,原来是这么美妙的感觉。
他,已经是个英雄,杀鞑子的英雄了。
……。
回去的路上,赵史悄悄跑到吴争身边。
“吴大人,还记得下官吗?”
“我怎会不记得赵大人呢?”
“不敢,还请大人称下官名字就行了。”赵史谦卑地陪笑道。
“咦……赵大人这是哪里话,当初我只是一个七品哨官,赵大人不也称我一声吴兄弟吗?”
赵史笑眯了眼道:“咱就说吴大人是个重情义之人嘛。”
“赵大人是……有事?”
赵史压低声音道:“此战吴大人指挥若定,如臂使指……。”
“赵大人请直言。”
“呃……是这样。吴大人可曾经想过,这次大人再立新功,回去之后,朝廷和监国会如何赏赐大人?”
吴争奇怪地问道:“从千户往上升,记得可不是单单杀敌数了,按此战军功,我估计也就最多升一级,况且朝廷记功自然有成例,借鉴便是了。”
赵史声音压得更低,“大人是千户,虽说只有正五品,可也是一方千户所主官,可如果只升一级,那便得入朝或入职卫指挥使麾下,亦或者入兴、越二位国公麾下。带兵或许可以,但恐怕不能为主将。”
吴争听了眉头微微皱起。
赵史见吴争已经有所领会,继续说道:“如今这世道,官位再高,不如能有一支精兵傍身,大人可千万不要……。”
吴争一抬手阻止了赵史的话声,意思已经明白,话就不用再多说了,说多了,反而不好。
“赵大人此来,想必是另有事要和我说吧,不妨直言。”
赵史稍稍尴尬了一下,但很快又笑容满面地道:“吴大人果真法眼如炬……是,下官确实有求于大人……当日在江边,蒙大人许诺,日后照抚下官,如今还望大人……。”
吴争明白了,赵史这是有备而来。
可吴争又不明白了,赵史在廖仲平麾下干得好好的,再怎么说来,廖仲平的千户所那也是监国近卫啊,自己不过也就是个千户,而且短短几个月内,已经两次恶战,与廖仲平相比,赵史待在廖仲平那岂不是更安全?
“赵大人之意,是想来梁湖卫所任……副千户?”吴争想不出来,梁湖卫所除了自己这个千户之外,还有什么职位会被赵史看在眼里?
“啊?……不,不,吴大人误会了,经此恶战,下官明白了自己的能为,确实不堪于领兵打仗。呃……下官的意思是,愿意追随大人……嗯,哪怕在大人身边做个亲卫,下官也愿意。”
一个朝廷正经百户做自己亲卫?
做份殊荣,吴争自认还不够格。
不过吴争是听懂了赵史的意思,这官痞经过这场战斗,是真怕了。
连监国近卫都派上了战场,他敏锐地感觉到危险的临近。
所以,他要寻找一个相对安全的庇护所。
经过深思熟虑、左右对比,他选择了自己。
但他又不想领兵,领兵就得作战,赵史只想留在后方。
吴争微笑起来,“赵大人不妨直说。”
“那下官厚颜了。”赵史有些无奈,他倒真不认为吴争在故意刁难或者奚落他,而认为吴争只是不清楚卫所官职。
“吴大人,按卫所编制,千户所一人掌印,一人佥事。下官毛遂自荐,愿为大人效犬马之劳。”
吴争这才恍然。
原本,按大明朝惯例吴争这样的出身,是不可能被授千户实职的。
就算军功再彪悍,最多也就是个试千户,千户实缺只能由勋臣担任。
这也是之前吴争追赶钱翘恭,凑巧救了三界明军,被召回绍兴府时,朱以海授以骁骑尉武勋(正五品)的原因之一。
也就是说,吴争属于先上车后买票的那种。
当然,如果不是南明,正经大明朝,这种现象是断不会有的。
因为明末军队中,百户以上上升之路,基本已经断绝。
积累二百多年的勋臣,几乎囊括了所有千户以上的正职。
这也是梁湖卫所一直正千户空缺,以王之仁侄儿百户王一林代千户的主要原因之一。
千户都空缺,自然就不会设佥事。
因为佥事从品阶来说,属于千户副手,不,应该说是分工不同。
掌印千户负责总理卫所一切事务,但主管的还是军事。
佥事不一样,它的主要职能是内务,也就是负责囤田。
当然,同时也是千户的兼职参谋,打理卫所内部的后勤啥的。
佥事的官品在百户之上,从五品。
这等于,赵史在谋求庇护的同时,给他自己又提了一级,同时把话还说得那么好听。
聪明人啊。
吴争其实从江边就已经不讨厌赵史了。
甚至心里还有些感谢赵史当日的提点,而今日赵史的提醒,也确实是吴争不曾经想到的。
在吴争看来,自己身边确实需要这么一个能言善辩、干干后勤之人。
赵史很合适,在吴争的观察中,赵史是个怕死但还不至于因怕死而舍弃底限之人。
是个深谙为官之道,善于巴结上官、安抚属下之人。
而且海边百姓和吴庄百姓也需要人去管理,吴争有些心动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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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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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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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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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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