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以海沉声道:“长平,有道是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天下大乱之际,身为皇族就该珍惜性命,岂能轻易言死?没得等到天下子民需要大明皇族振臂一呼之时,天下再找不出一个皇室血脉来,如此,岂不是称了鞑子的心意?你不必再坚持,就随本王去舟山。来人,请公主殿下上路。”
说不通,便用强。
图穷匕现。
满堂官员无不色变。
朱以海是监国不假,可监国就算是实权在握,也不是皇帝。
监国是臣,公主就算是女流之辈,那也是帝女,是君。
以臣对君,以下对上,用强?
可道理是道理,道理永远屈从于实力。
就象后世有位开国元帅说过,真理和正义永远只在大炮的射程之内。
没有人开口劝阻。
但朱媺娖有能力保护自己。
保护自己按自己的意愿活着,或者去死。
一翻手,朱媺娖的右手擎着一把匕首,指着自己白晰的咽喉。
若吴争在,或许能认出这把匕首来,当日在决定转道金山卫时,小蛮(周世敏)也曾经用这把匕首表白过心迹。
朱媺娖身边的郑叔,眼见剧变发生,阻拦不及,只能跪下泣道:“殿下,请保重凤体。”
满堂的官员怔怔地看着这一切。
朱媺娖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大明亡了,先皇身死社稷。本宫偷生苟活于世,已是不该。今日鲁王强掳本宫远去海外,本宫不去。不是不去,是不能去!前方将士还在浴血拼杀,朝廷却要弃他们而不顾,怎能不让将士寒心?试问,这天下还有谁肯为复明大业效命?本宫不强留鲁王和诸公,但请鲁王与诸公成全,给本宫一个机会,让天下还忠于大明的将士们知道,皇族还有人愿意与他们一起流血舍命,给天下明人一个希望,为大明挽留一丝人心。”
是可忍,孰不可忍!
张煌言横跨一步道:“臣愿随公主殿下留下。”
钱肃乐哂然道:“老朽年迈,不堪舟船劳顿,愿与公主殿下留下。”
张国维轻叹一声,冲朱以海跪下道:“监国殿下容禀,此时撤离,确实不妥。前方将士若闻知监国转进,士气便会崩溃。先不说能不能挡住,就说兴、越两位国公的援军,此时应该就在路上。以臣看,总得等到战报传来,再定撤退也不晚。监国若真不安,可先将王府诸人和行李送去码头,等战报传来,臣愿意率王府侍卫为监国殿后。”
张国维的语气平和而无奈,但对于人心的杀伤力,却比张煌言和钱肃乐的诤言更大。
他说的更切合在场官员的心态。
没有人愿意逃跑,不管是胆小还是因为别的,能堂堂正正地活着,没有人愿意苟且偷生。
这前提无非还是两个字——利益。
所以,当张国维平声静气地说出这番话之后,官员们的态度瞬间有了前所未有的统一。
那就是等战报来,再决定逃还是不逃。
人心就是这么复杂,明明是想逃的,但碍于名声,总想有个堂皇的借口,不至于使自己颜面丧尽。
而张国维给了他们一个借口,那就是不得不逃。
战报一来,败局一定,为监国计,为江山社稷计,所以才不得不转进。
多好的借口,多么堂皇的理由。
看着跪倒在自己面前的众臣,朱以海无奈点头,采纳了张国维的谏言。
于是,朱以海及众官员的家眷和行李照旧送往码头装船。
朱以海和官员们留下,继续等待从上虞县传来的战报。
……。
可是他们都不明白。
这份战报很可能就传不出来。
人死光了,自然就传不出来。
这场仗,来得非常的突然。
战场优势迅速扭转。
原本是吴争他们以有备对无备。
可这时,是鞑子骑兵以有备对无备。
当鞑子骑兵出现在始宁街南城隍庙口时,吴争只来得及嘶声喊出一句“各就各位。”
可想而知,这种慌乱的程度。
这支千人的军队,是拼凑而成的。
三百多经过三个月训练的吴争的嫡系。
三百多原卫所士兵。
三百从朱以海那分来的刚刚扔掉锄头的壮丁。
还有就是百来名临时花重金征召的当地游民。
命令,在这个时候真得不管用。
这个时候得杀人。
吴争没有杀人。
他只能身先士卒,率三百多嫡系向鞑子骑兵发起反冲锋。
为那些新兵菜鸟赢得整束的时间。
沈致远在杀人!
很难想象,一个从没有杀过人的少爷公子。
第一次杀人会是举刀向自己人。
沈致远在流泪,不是因为惧怕,而是他发现,自己并不害怕杀人。
这是一种心理的颠覆。
所有人的观念中,杀人都是一种罪恶。
敢杀人的人除了刽子手,就是强盗恶人。
可沈致远发现,自己竟有些喜欢……杀人的感觉。
这让他控制不住地流泪,他认为自己成了恶人、罪人。
杀人,是震慑混乱最好的方法,特别是对那些乌合之众。
身经百战的老兵,面对杀人,反而会激起强烈的反抗情绪。
可对于这些平日欺压百姓为乐,手中却无人命的二流子来说,杀人的震慑是极大的。
混乱由此而稳定下来。
这些人这才发现,身边就只有他们自己了。
三百多精锐被吴争率领反冲锋去了。
卫所的三百多人依照吴争的命令,自觉地回到了屋顶上。
三百壮丁在小安的率领下,分散于店铺中。
这就是各就各位。
地痞油子们这时觉得自己真孬。
听着南面那拼杀声,他们觉得自己怂。
仗义每多屠狗辈。
对于这些混子来说,面子的重要性远高于性命,当然这也是有前提的,前提是会不会真死。
但现在,他们发现会真死,不是死在鞑子手里,而是死在面前这个沈少爷手里。
沈致远杀了三人,脸色赤红,双目亢奋圆睁,手里滴血的刀微微抖颤。
混子们不约而同地一声吼叫,从地上捡起之前三百鞑子尸体边的弯刀,一窝蜂地向增的战场涌去。
沈致远愣了半晌,这才回过神来,大喊道:“回来,回来,你们该上屋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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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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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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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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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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