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仁牵了牵嘴角道:“吴争年少,年少之人必定在乎出人头地,特别是他家在上虞,衣锦还乡,必定对其诱惑不小。你可以应承他,只要他效忠于我,梁湖千户所,就是他的了。”
王一林闻听急了,“大伯,那我呢?上半年时,大伯就说副千户之缺,非我莫属。”
“哼。”王之仁一声轻哼,“没出息的东西。如果吴争肯效忠于我,那你就不必待在梁湖卫所了,我会在定海军中给你安排个副千户。如此,满意了吧?”
王一林闻听乐了,“满意,满意。谢大伯。”
说到此处,王一林突然想到,“大伯,可要是延揽不成呢?”
王之仁脸色阴沉下来,“那就让他……死。”
……。
次日一大早,数百军民乘船离开会稽,由北原路返回,至杭州湾转东,直接去了上虞界。
吴争由张煌言陪同着,去兵部找张国维领了文书和令牌。
与张煌言话别之后,吴争一行一百多人,往上虞始宁镇方向而去。
所谓近乡情怯。
离家越近,吴争越担心。
不仅是吴争,连二憨、小安也面露怯色。
陈胜在一边看了,大奇,昨日江边差点火拼,也没见吴争这么怕过。
“大人,你这是怎么了?”
吴争苦着脸道:“本官是在担心竹笞。”
“竹笞?做什么用的?”
二憨在边上闷声道:“吴家家法。”
陈胜一愕,随即明白过来,于是劝慰道:“大人不必担心,男儿志在四方、建功立业,想必令尊不会太过苛责。况且如今大人已经是正六品百户,衣锦还乡,令尊怕是高兴还来不及呢?”
听了陈胜的安慰,吴争原本脸色只是白,这时却有点绿了。
宋安翻着白眼道:“陈大人,吴家祖训,后人不得入仕,不得从军。”
“呃……!”陈胜无语了,还有这种祖训?
“哪有这种道理?”小蛮在后边不甘寂寞,侧耳听了之后,大放厥词,“吴大人放心,回了吴庄,我找吴老爷理论去。”
“闭嘴!”吴争、小安、二憨不约而同地怒目而对。
小蛮吓了一跳,往后缩了回去,口中嘀咕道:“狗咬吕洞宾。”
……。
离家三年有余。
始宁镇的变化却没有。
一条长约四、五里的大街贯能南北。
县衙门在大街北头,大街北尾是城隍庙。
说是大街,其实两侧房屋最宽处,也仅有一丈。
居民们只要相对打开二楼窗户,就可以互递东西。
古朴而恬静。
家,心中想到这个字,总是温暖的。
二憨和小安此时已经象放出牢笼的猴子,东窜西闯起来。
吴争虽说心中害怕父亲的竹笞,可真到了始宁大街上,心情照样高兴起来。
两旁店铺中的百姓和行人,对着这支不知来处的军队指指点点,已经没人认出,这领头之人,竟会是曾经的吴庄少爷。
可吴争怎么也没想到,与脑海中的父亲和妹妹是这样见的第一面。
吴庄在始宁大街以南十余里处。
当吴争一行,走到街头城隍庙前。
发现围着密密麻麻一堆人。
急着回家,吴争没有心思去看热闹。
可路过之时,吴争听到了女子的尖叫。
女子尖叫,不是什么稀奇事。
每个地方、每个时候,都可能会有女子尖叫。
尖叫的原因有多种,恐惧、害怕、惊讶、欣喜,此时这尖叫,肯定不会是因为惊喜。
吴争听了,记忆中的碎片被触发。
他,认得这个声音。
“二憨,分开人群。”
“是,少爷。”
二憨就象推土机,以他强壮的身躯,挤得人群迅速向两边散开,生生露出一条二尺宽的道来。
人群里面,一个年近半百的老者,战战兢兢地护着一个少女。
二人对面,是七八个家丁打扮的壮汉。
这些壮汉正在殴打,一个地上躺着的男子。
一个头戴瓜皮小帽,身穿紫色罗锻褂衣,二十来岁的青年,正用他的黑丝履,一脚一脚踩踏着地上的男子。
一边踩一边还骂着:“沈致远,叫你英雄救美,叫你英雄救美。”
地上的男子已经被打得整个人蜷缩成团,连声都没吭。
尖叫声,就是这个少女发出来的,因为她此时还在尖叫。
“二憨,小安,给我打!”吴争怒到眼珠子突出。
其实不用他招呼,在人墙分出道来,能看到里面情形的时候,二憨已经向那打人的青年扑去。
一拳。
就一拳。
出拳之前,池二憨大喝道:“吃我一拳。”
话音落时,那打人的青年已经软倒在三尺之外。
七、八个家丁经过短暂的惊愣,随即向二憨围上去。
而此时,吴争带着身后军兵已经冲入人群。
士兵的出现,令场内的力量对比瞬间扭转。
百姓们“轰”地一声四散开去,只是依旧在墙角、柱后、廊间偷偷地看热闹。
那些家丁顿时傻眼了,连句场面话都没留,迅速拖起已经被二憨打晕的青年,鼠窜而逃。
“哥!”
少女的惊呼,让老者瞪大了眼睛。
吴争点点头,然后弯下腰扶起那挨打的男子,“致远,你没事吧?”
沈致远,是吴争发小,幼时一直相爱相杀。
其父沈晋财,绰号沈半城,始宁镇有名的富户,只是沈晋财为人吝啬,又号铁公鸡。
因风气重文抑武轻商,沈晋财希望儿子日后能有出息,花了重金请先生给儿子取了个儒雅的名字“致远”。
可惜,沈致远志不在此,他要投笔从戎。十三篇,六千字的孙子兵法他能倒背如流。
江南受戚继光抗倭影响太大了,特别是少年人,哪个不想持三尺剑,封万户侯?
沈晋财肯定不答应,于是沈致远只好退而其次,改变了人生目标,打算做个儒将。
三年前,吴争与沈致远一起,偷偷离家准备去嘉定找叔叔投军,奈何沈致远他爹沈半城,看得太紧,派人在半路截住了沈致远,当下胖揍了一顿,绑回家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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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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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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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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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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