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地不算太多,等叶宁都翻完一遍,已经出了一脑门的汗,因为一直弓着腰,腰也有点酸。
种地可真不容易啊,要不都说干农活辛苦呢。
虽然在农村长大,可叶宁从来没真正下地干过活。
因为父母在她七岁的时候就因为车祸去世了,她从小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爷爷奶奶年纪大了,地都是叔伯在种,后来叔伯都搬去城里了,地又租给别人种。
那时候就连院里的菜都是爷爷奶奶种的,因为这对爷爷奶奶来说也是一种消遣,所以她也没帮过忙,小时候的叶宁对种地不感兴趣。
后来长大后再回到老家,在城市里待久了的她又喜欢上了农村的田园生活,对种菜也有了浓厚的兴趣。
不过她种菜是当做乐趣,一时兴起就去干一会,干腻了就收手,所以没像今天这样感到累过。
叶宁找块石头坐下休息了一会,她今天穿的是那套粗布衣服,穿着干活正好,也不用怕弄脏。
休息完了,去屋里拿了一条毛巾挂在脖子上,以前看别人下地干活的时候都挂条毛巾,今天才体会到这太有用了。
又去拿来扁担和木桶,把水瓢放在桶里,然后去河边挑水。
木桶挺大的,叶宁没逞强,两只桶都没装满,只装了大半桶就挑着往回走。
回到菜地,叶宁先在屋后墙根下种了一些方瓜种子。
这方瓜种子不是网上买的,是家里自己留的。
方瓜是村里几乎每家每年都会种的,种在墙根下,给它搭几根木头,就会顺着木头爬到房顶上去。
小时候爷爷经常会让叶宁顺着梯子爬到屋顶上摘方瓜或者是那种很扁的扁豆,因为叶宁人小体重轻,不会压坏屋顶。
记得叶宁第一次爬上屋顶的时候是傍晚,奶奶在厨房做饭,爷爷拿着篮子在下面接应她。
刚开始有点害怕,战战兢兢的生怕掉下去,习惯以后就觉得很有趣了,摘完了还赖在屋顶上不愿意下去。
看着乡亲们在远处走来走去,闲聊天,看着各家的炊烟袅袅升起,看着远处橘红色的夕阳缓缓落下,鸟儿从树梢飞起。
那真的是很有趣的体验。
长大后叶宁一直怀疑方瓜就是南瓜,不管是长相和味道都太像了,当然是像那种长长大大的南瓜。ωωω.χΙυΜЬ.Cǒm
为此还去网上查过,不过网上说方瓜和南瓜不是一种瓜。
方瓜很能结果,一株就能结很多又长又大的方瓜,一颗方瓜要吃好几顿才能吃完,而且特别耐放,从秋天放到冬天也不会坏。
好养活产量多又好吃还耐放,叶宁当然要多种点。
种完方瓜,叶宁看了一下菜地,现在园里种着大葱、韭菜、蒜苗、小白菜、油菜和芸豆。
蒜苗现在可以吃蒜苔了,小白菜和油菜已经吃了很多了,后面种的还没长大。
芸豆现在还吃不着,要等到五月底才行。
绿叶菜有油菜和小白菜,这两种现在种的已经够了,叶宁决定再种一些菠菜。
播种,浇水,等种完一块地的菠菜,叶宁又坐下来休息一会。
看看太阳,离午饭还有一段时间。
今天有个小客人在,叶宁有点发愁今天中午吃什么,家里已经没有肉了,只能炒点菜吃,最多再炒点鸡蛋。
想了一会,叶宁有了主意,中午可以做点葱油饼吃,材料简单又又好吃,还可以给大家换一下口味。
现在可以先提前和面,把面醒一下。
说干就干,叶宁起身回到院里,洗干净手,就去厨房准备和面。
到了厨房,眼睛撇到地上有个东西吓了她一跳。
仔细一看原来是只野兔,很肥的一只,腿都被绑着,还是活的。
“妍妍,厨房里怎么有只兔子啊。”叶宁扬声问院里的叶妍。
叶妍回头道:“兔子是今天早上金宝他大哥拿来的。”
“哦。”
估计是因为弟弟在自己家里吃饭,张宝山不好意思白吃白喝,就拿点野味过来。
不过按以前叶家的生活条件,他不拿东西过来的话,叶家还真拿不出什么好东西给金宝吃,能吃饱就不错了。
叶妍又问道:“姐,你这么早就做饭啊,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今天做葱油饼,我先把面和上醒着,过会再做。”叶宁连忙说,生怕妹妹过来。
妹妹要是过来帮忙的话,她就不方便从空间里拿东西了。
“哦。”叶妍听姐姐只是和面,就熄了来帮忙的心思。
叶宁把面粉舀到盆里放点盐拌匀,然后从空间里取出开水。
一半用开水和面,一半用冷水和面,这样和面,做出来的饼很软和,凉了也不会变硬。
搅和好后,加一点油,然后把它们揉到一起,揉成一个面团。
面揉好后,就把面团用布盖上,然后盖上盖子,放到一边醒着。
面和好后又开始制作油酥。
先拿一个碗倒点面粉,加一小勺盐,然后到空间的厨房里,往锅里倒点油,再用电磁炉把油烧热。
把烧热的油倒进盛着面粉的碗里,一边倒一边快速搅拌。
等把面搅成了酸奶状,油酥就做好了。
叶宁又去菜园里拔了几棵小葱,择好洗干净,拿到厨房里先放着。
所有东西都准备好了,就等着面醒好了。
叶宁也不去菜地种菜了,等下午再说吧。
拿着马扎来到还在做草鞋的妹妹身边,坐下拿起剪刀,帮她剪草鞋上支棱起来的多余的草。
叶妍坐着的地方墙外有棵大树,她上午都坐在树荫底下还是挺阴凉的。
可是随着太阳渐渐升高,树荫越来越小,现在叶妍已经逐渐暴露在太阳底下了。
于是在叶妍把手上的这只草鞋做完后,叶宁提议道:“妍妍,现在太阳太大了,先不要做了,休息一下,一会做饭吧。”
“好。”叶妍点点头,太阳晒得她也有点热,而且草鞋也做了不少了。
“我来收拾,你去洗洗手吧。”见叶妍要去收拾地上的东西,叶宁赶紧把活接过来。
叶妍点点头,把身上的草拍干净,又去洗了手。
那边叶宁也把东西都收拾好了,两人一起进了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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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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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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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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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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