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我的夫君有点坏>慕容谨:该杀杀,该卖卖。
  我叫慕容谨,今年二十五岁。

  我爱慕上了一位极可爱的女子,我盼望着她也能爱慕我,哪怕没有像我爱慕她这样的爱慕,有一点点爱慕也行。

  可她非但没有爱慕我,甚至一点也不关注我。

  为此,我去请教了三师兄。三师兄告诉我,要想进入一个人的心,就要想办法先进入她的身。

  三师兄虽然有些讨厌,却不会害我,这肯定是他的经验之谈,是正经的好主意。

  我没有如此做。

  因为我觉得这是下策,不到万不得已不想用。

  我依旧用自己的笨方法,尽一切可能的制造跟她碰面的机会,然后小心向她传达我的心意。

  不知是我笨,还是方法笨,还是她笨。

  我的热烈的心意,她完全感受不到。

  为此,我很苦恼。

  春天过了,夏天过了,秋天也快要过了,我的苦恼还没找着出路呢,烦恼又来了。

  她的好朋友梁红玉的家人出事了。

  梁红玉是她的朋友,她朋友的事,她肯定会把它当成自己的事,那也就变成我的事了。

  出事不怕,怕出烦事。

  这是件很令我厌烦的事。

  吃了朝廷的饭,领了朝廷的粮的人,就该为朝廷卖命,就该有“马革裹尸”的觉悟,死也要死在战场上。他们倒好,身为守城将官,敌人来了,却扔了兵戈弃城往家里跑。

  这样的人,抓回去,直接砍掉脑袋都是轻的。

  该千刀万剐,诸灭全家。

  看以后,谁还敢不战而退。

  当平江知府家的二公子李临江,刻意而又含蓄的告诉我有逃兵跑回同里镇时。我立即表态:“直接让人去抓。”

  同里镇比较特殊,官府的人不管这里的事。这是一百多年来约定俗成的规矩。不惹事不出乱子,每年上的贡又多。应天府坐享其成,每任知府都乐意如此。

  李临江又说:“那家的闺女我见过,好像同你弟弟妹妹的关系很好,他们还一起来过平江。”

  我问:“逃跑的人叫什么?”

  “梁保国。”

  我“嘶”的一声,抽了口凉气。你他妈的还叫梁保国,咋不叫梁害我呢。

  那也要抓呀,不然助长了这种恶劣的风气。社会风气是会传染的,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传的人多了,还保国,国将不国了。

  我问:“准备啥时候去抓人?”

  李临江说:“这不是在等你的话嘛。兵房的人都愁几天了,不敢来同里,托我来探探你的口风。”

  我心烦意乱地问:“该咋办咋办吧。”

  “当事人的斩首示众,男丁充军,女眷充妓。”

  “他们家的老娘,年纪大了,没几天活头了。充妓还要管她饭吃,寻个借口,把她留下吧。别的该杀杀,该卖卖。”

  李临江对我坚了一下拇指,说:“你别做生意了,我让我那老爹给你在应天府谋个差事吧,也好给其他官员作个表率。有你这样的人在,这朝廷说不定还能再坚持个几十年。”

  我不耐烦地问:“啥时候去抓人?”

  “那就明天,兵房的人急的很。上头催几次了。”

  李临江走后,我去找了胡叔。让他找关系,偷偷把梁害我父子的烂命先保下来,别让死的那么快。更重要的是梁红玉,所经之处都要关照一下,不能让人给欺负了。等我忙完这几天的事,后面的,我来接手处理。

  充官妓,稍有姿色一些的,哪个能到官伎坊还能保住清白身子的?早被多少人给糟蹋了,还美其名曰“罪有应得”。

  对这样的人家伸出援手,严重违背了我人生理念。

  哎,幸亏我不是皇帝,我要是个皇帝,不但昏庸,还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胡叔说:“人命关天,还有比这事还重要,等着你忙?”

  我说:“有比他人人命更重要的事。”

  官府抓人,那可不是好看的。为防万一被她看到,惹出麻烦,得想办法把她带出同里。

  我又去找母亲,同她说,枫桥寺的枫叶似火,美不胜收,建议她去礼佛,顺便看看山景。她不想去,说世道不安稳,出去麻烦。我说服了她大半天。

  母亲终于同意后,我又说:“让明月也陪着您吧,人多热闹。”

  母亲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两眼,笑道:“有啥事不能同我直说,还绕这么大圈子,做母亲的不让儿子利用,还想让谁去利用啊?”

  我的脸热了一下。

  两个位置,直行最近,我一向喜欢直来直去。这个梁害我啊!应该让他们立马去死。

  昨天的明天,就是今天。

  一大早,我把阿弦叫过来,问他我穿哪件衣服好看。

  他说:“黑色。”琇書蛧

  “理由?”

  “黑色能更好的彰显您出众不同的气质。”

  “什么气质?”

  “禁欲气质。”

  “滚。”我踹了他一脚。

  黑色的反面,是白色。

  那就白色。

  选对了,她的披风也是白色,月白色,反正都是白色。

  绝配!

  ------题外话------

  小谨回来了,有欢迎的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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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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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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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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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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