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里镇与别处不同。
因为它的发展过程不同于别处。
曾经,这里只是个不知名的水乡小村,湖水寂静,杂草疯长,落木暗黄。前朝末时战乱连连,流民四起,当时的家主,携一应家财,落居于此处。
慕容家近几代一直在江南行商,江南多水路,持慕容银铃能在江南任意一条水道上畅行。
金银聚散的地方,就会有吸引到很多人。
有人就要有客栈,有客栈就要有长期居下来的人,这些人又要衣食住行,渐渐的各行各业都很兴旺。
人有性格,一个城市或一个镇子也有性格,这个性格取决于主导这个地方人的性格。
在同里镇的主导无庸置疑的是慕容家。
慕容是鲜卑族,鲜卑最早是游牧民族,民风开放。所以,在大街上,随处可见良家女子。
上元节,是同里最热闹的节日,街上的女子更多,男子更更多。
我今年二十五岁,已经十八年没在同里过上元节了。
往年的上元节,她会同小旋,红玉一起去逛灯会。今年小旋不在家,红玉有约,将剩她一个人。
别问我怎么知道的,我想知道的事,没有不知道的。
直接去锦园找她,可不可行呢?
可行,我是她大哥。大哥带着妹妹出去玩,很正常。
不不,不可行。未来的岳母别看整日里不出门,人精明的很,去年中秋节时,送她了一条链子,岳母就多瞄我好几眼。
还是偶遇吧。
今年最大的花灯是“仙女散花”,对,提前在那里等。
灯火辉煌,人声嚷嚷,碰来碰去。
灯有什么好看的?再变花样,它都是个灯。
好看好看,没灯,哪来单独相处的机会?
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前等不来,后等不来。
还是主动出击,去锦园。岳母怎么想,是她的事,我就是带妹妹出去看灯的嘛。
打定主意,大步向前。
一个极好看的女子,走在大街上,为什么没有徒登子搭讪?因为她是慕容家的大小姐。
慕容在同里是绝对的权威。
啥时候在同里看到过官府的人?啥时候在同里看到过激烈的打架斗殴事件?有什么矛盾找齐家老大去调解就对了。
齐家听命于慕容家。
请问谁敢惹慕容家的大小姐?
哪个不要命的敢?
哪个自寻死路的敢?
多看一眼,都是不敬。把她当成普通人,普通对待,才是正道,才能证明,你心里没有杂念。
我大步走在去锦园的路上,看到了想见的人,也看到了一个不要命的人。
不要命的人,我认得,江湖人称“玉面小郎君”的杨寒迁,亦正亦邪,一把铁扇扇死过十二个人。
三年前,他曾扬言,杀生有罪,啥时候死于他手里十二个人时,就退出江湖,另谋它路。
去年年末,人数到了。
我听说他准备放下扇子,安心经营,四处打听路子,想搭上慕容家。
可能这就是他来同里镇的原因。
杀生有罪,罪人该死。
------题外话------
男主视角的更快一些,免得大家把主线故事忘了啊。一下子全发上来。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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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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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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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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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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