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夫人难为的看了一眼穆宣:“玉菀,母亲相信王爷会把你照顾好,何况还有大夫和春华她们……”
江夫人还没说完,穆宣实在不忍心看到玉菀失望的样子,便向江夫人一作揖:“还请岳母留下几日,只有岳母留下,才能莞菀略略宽心。”
江夫人也想留下,只是从来没有岳母在女儿家过夜的习惯,但是玉菀现在情况特殊,到底是自己的女儿,江夫人十分心疼玉菀,也十分担心玉菀,如果自己能留下,多少能给玉菀一点安慰。想到这里,也不管什么合不合规矩,江夫人也就厚着脸皮住下了。
躺在床上的玉菀一直不想说话,她现在是既庆幸又后怕又惆怅,庆幸的是孩子暂时保住了,后怕的是要是真的出了什么事情,她自己也不会原谅自己的,惆怅的是从今以后要万分小心,千万不可再有什么意外了啊。可是,要在床上足足躺上大半年,玉菀想想就难受。这大半年的时光该怎么消耗呢?转念又一想,不管怎么难熬,都要一日一日的熬下去,不光为了自己和孩子,也为了江家。
不过,事到如今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玉菀从中午到现在还没有进食,本来孕妇就比较容易饿,又折腾了这么半天,玉菀恹恹的躺着没有力气。
“我饿了母亲。”本来小厨房一直煨着鸡汤,就等玉菀喝了,春华立即说:“王妃可是想喝鸡汤。”
“不……”玉菀抬头看着江夫人,眼睛里不自觉有些眼泪:“我想喝母亲做的面了。”
江夫人十分温柔的抚摸着玉菀的脸颊,已经好久没有仔仔细细的端详过自己的女儿了,她真的变化好多,已经完全褪去了在娘家的稚气,有了王妃的沉着冷静的气质。
江夫人心疼女儿便立即出去,由春华带着去了年华院的小厨房。
不久,一碗热腾腾的面就做好了。这还是玉菀小时候身体不舒服的时候最喜欢的吃的面,首先呢,往锅中放一点点油,接着切一点小葱扔到锅中,炸出葱的香味之后呢,放入开水,接着往开水中打上一个荷包蛋,等荷包蛋快熟的时候,放上一点点绿色的青菜,还放一缕细细的面条。玉菀从小养成的习惯,面条一定要细,只比头发丝粗不了多少,这面条是小厨房的厨娘一直备好的,因为玉菀怀孕之后一直喜欢这这个,粗了不好入口。面条还一定不要太多,多了玉菀看着发愁,因为前两个月吐的厉害,只能少进一点。等到面条烫熟之后,接着切了点西域来的西红柿,薄薄的西红柿片先下已经是开水的锅里,煮上片刻便滴几滴酱油,用筷子将酱油搅拌均匀就可以起锅了。起锅的时候用的碗也讲究,那碗比平时吃面用的碗要大一些,碗的外壁上烧着个吃草的小兔子,草丛上还有几朵粉红色的花朵,这样巧夺天工的碗可不常见。这碗也是有讲究的,是因为玉菀怀孕早期心情不好一直想吐,这个碗是玉菀最喜欢的,看了心情好,也就多少能吃几口。
但是玉菀不知道的是,这些都是穆宣吩咐好的,除了这个碗之外,还定制了好几套餐具茶具,就连桌椅板凳都是换过的,玉菀还以为是府中的管家换的。
接着,江夫人往碗中放了一勺熬好的鸡汤,那鸡汤整整熬了两个时辰,鸡肉中的油都被熬出来了厚厚一层鸡油,看起来十分有营养。
不消片刻,一碗热腾腾的鸡汤面便好了。
玉菀很饿,如果可以立刻吃到就好了,但是又一个问题出现了:既然蔡振宇太医说不可以随便移动要一直躺着,那么可以坐吗?坐着会影响孩子吗?玉菀正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直接坐起来肯定是不行的,孩子靠下,坐起来孩子的作用力是往下的,保不齐就会出现什么危险。最后,玉菀决定尝试躺着吃,但是躺着吃饭真是太难了,即使有江夫人把面放到勺子中送到嘴里还是比较容易呛到。
于是,江夫人就一点一点尝试,用软枕头一点一点增加,增加一点就试一下能不能吃到嘴里不被呛到。
就这样,小小的一点面和一点面汤而已,竟然用了将近两炷香的功夫才吃完,最后的面汤都有些凉了又热了一次,最后还只喝了两三口。
吃完之后,玉菀长出了一口气,总算是把今天的任务完成了,未来这样的日子还不知道又多少呢!
江夫人怜惜的擦擦玉菀嘴角的水渍,暗想自己的女儿真是受苦了。
那边,穆宣将江恒送出去,江恒想嘱咐两句却不知道如何开口。走过大门,想要说让穆宣好好照顾玉菀,但是穆宣是王爷,自己不过是四品的官员,完全摆不上做岳父的架子。又涉及到女子怀孕的事情,自己一个男人也不好开口,只干巴巴的说几句让玉菀放宽心,好好养胎之类的话。
穆宣倒是一一应了,像普通的翁婿一样,显得十分恭敬。
穆宣折回去去看玉菀的时候,刚刚将面吃完,“咳咳……”穆宣推门进去,装作没有听到刚才里面的谈话:“岳母的屋子收拾好了,可要去看看?”
江夫人连忙陪着笑脸:“多谢王爷了,王爷的安排自然是极好的。”
其实,玉菀是想让母亲陪着自己睡,只是毕竟是在王府,穆宣还在家,万没有让岳母睡王爷和王妃卧室的规矩。玉菀自然也知道,但是她心里还是不痛快,现在看到穆宣玉菀就心里难受。
穆宣陪着坐了一会儿,知道玉菀喝过药也吃过东西了,略略放了下心。xǐυmь.℃òm
玉菀低着头不看他,一直盯着自己的手看,玉菀的手白皙修长,因为怀孕此刻血气
才刚走到玉菀的房门口,就听到里面江夫人和玉菀的谈话。
只听到江夫人道:“你只管好好养胎,其他的事情先不要想,想太多反而对你不好,说到底,你还是要指着王爷过日子的。”
“女儿知道,女儿只是……”玉菀叹息,玉菀觉得很烦,又很怕。自己为什么是个人呢?又为什么是个女人呢?如果做个花,做个草,无忧无虑的过一辈子,即使被摘了,也就没了,等着下次投胎就好了。
“其实王爷对你也算很好了。”江夫人尽量宽慰:“不是说那个叫做月奴的孩子,王爷已经让他不在你面前转悠了吗?”
想起月奴和那个孩子,玉菀也就更是不开心了,月奴虽然不是什么好人,出了一些什么奇怪的鬼主意。穆宣也是的,竟然还同意了,哎,但是到底是穆宣的同意了的。而且,孩子终究是无辜的啊。
玉菀不敢想,他们二人亲密的样子,他们也会彼此拥抱吗?穆宣也会亲吻月奴吗?真是太恶心了,玉菀不敢再往下想,又心痛,又想吐。
“春华!”玉菀向床边的春华招招手,示意她过来,不想再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转移一下注意力。
春华立刻来了,听从玉菀的吩咐。
玉菀觉得如鲠在喉,每一个字她都不想说:“告诉下面的人,好好照顾那个孩子。她的生母虽然想害死我,但是她终究是王爷的亲骨肉,让大夫要尽力医治。”
春华虽然有不平,也知道自家的小姐的心也是最软,更何况是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孩子,春华点头应了。
一时间,屋子里没有人说话。
“母亲一会再去吧,先陪陪女儿。”玉菀才不想跟穆宣独自相处呢。
江夫人看向穆宣,见穆宣没有反对,宠溺的点点头:“好,就听玉菀的。”
几人一开始相对无言,最后还是穆宣打破了平静,开始在江夫人面前讲着自己听说过的奇闻异事,什么张家祖屋一直冒烟啊,哪条河里除了什么怪物啊。惹的江夫人拍手称赞,玉菀看着满屋子的欢声笑语,心里的不快也驱散了好多。
“岳母不知道,本王还在十几岁的时候听说河南的山上,有野人出没。听说那野人身高两丈,力大无穷,全身红棕毛发,能够直立行走,抓住人后会大笑不止呢。”穆宣打趣道。
“是吗?原来还有野人啊,王爷见过吗?他们是怎么生存下来的呢?”江夫人好奇。
穆宣故作神秘:“那时候本王还是世子,游历到河南,听说了野人的故事,便和几个好友一同去查看。起初十几日也没有什么收获,我们也觉得这可能只是个传说罢了。就在我们决定游玩几日就走的时候,一日下雨过后,我们几个听到属下来报,发现了野人的踪迹。那几个侍卫说的言之凿凿,说看到了野人的脚印,那个脚印足足比平常的人的脚印大了两倍,也和人一样有五个脚趾,没有利爪,脚印里也没有毛发。”
“王爷,是真的野人脚印吗?说不定是什么动物的脚印呢,怎么能判断出来是野人脚印的?”一旁的夏叶从外面熬好药刚好进来,听得一脸的神往。
穆宣将夏叶手中的药碗接过来,将白瓷的小勺拿起来,轻轻的用勺子在碗中转了几下,又俯下头来轻轻的吹了几下药汤,骨节分明的修长的手指晃了几下,便舀起来一小口汤药,将汤药小心的递到玉菀的嘴边,见玉菀乖乖喝了。穆宣这才接着说:“动物的脚印总会留一点毛发的,只有人的脚才是光秃秃的。你想想,你还见过什么动物的脚印和人的脚印一样?”
夏叶仔细的想了想,大象?不对,大象脚上虽然也光秃秃的,但是大象脚印的形状和人类不一样。猴子?也不对,猴子虽然和人类脚印差不多,脚底板上也没有什么毛,但是猴子的脚没有那么大啊。那是啥?夏叶想不出来了。
夏叶还在等着后续,却见穆宣不紧不慢的一小口一小口的将药喂给玉菀,玉菀也皱着眉头一小口一小口的喝了。夏叶虽然很想知道,但是哪敢催王爷啊,只好在一旁等待。喝了还剩小半碗的时候,玉菀抬头见夏叶翘首以盼的样子忽而笑了,素手拿着帕子擦擦嘴角微微笑道:“把药给我,我喝了完事,快讲讲后续吧。”
夏叶羞红了脸,王妃这个时候还想着自己,自己却只知道听故事,王妃这会儿还难受着呢。
玉菀好像看出来夏叶的心思,笑道:“反正我在这躺着也是无聊,王爷不如讲讲当时的事,也给我解解闷。”其实,现在热闹还好一点,这几日每到黄昏,玉菀就心里难受的厉害。
穆宣高兴的点头答应了,看着玉菀将剩下的汤药咕咚咕咚一饮而尽,迅速的拿出一颗小小的话梅糖给玉菀吃了,帮玉菀擦了擦嘴角残留的药水。
谁知道玉菀暗暗躲过了,穆宣也不气馁,便又接着说了:“当时我们就往上山走,就看到了侍卫们所说的脚印。那脚印着实把正常的人的脚印大,但是没有人确定到底是不是野人的脚印。环顾四周,也看不到野人存在的踪迹。我们几个正琢磨呢,忽然又开始下起来了大雨。从我们住宿的客栈到发现这脚印的山上要足足一个时辰,当时已经是午后了,又下着大雨,下着雨的山路不好走,何况又马上就天黑了。我们只好找一块平地安营扎寨,幸好出门的时候准备的东西周全。”
一旁的阿路在心中默默的吐槽:还说呢,那时候穆宣还是世子,也是穆王府的独苗苗,听到野人的消息也没有和当地的官员说一声,带着十几个侍卫就过去了,说是什么早有准备安营扎寨,其实就是带了一点干粮和雨衣而已。那天风大雨大,半夜里又发生了泥石流,山上又有野兽作怪,他们几个差点就没命了。真是年少轻狂,太不懂得珍惜自己的生命了。要是当时王爷真出了什么三长两短,穆王这一脉岂不是就没有了?
穆宣似乎也想起来当日的凶险,半夜听到营地外面哄的响声,还以为是野兽呢,却看到洪水夹杂着泥沙还是树枝子就从山上滚下来了。自己的营地选在了缓坡下平地,距离水源有一段距离,那天晚上光顾着往安全的地方跑了。庆幸自己运气好,要不然呢自己有几条命都不够折腾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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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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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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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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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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