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天不怕地不怕,一起做过许多傻事,比如,有一次,大家在麦秸场把麦堆点着,然后往上撒尿,试验能不能浇灭,结果烧掉了整个麦秸场。那时候,每家每户都有耕牛,且指着这些麦秸垛给养着,他们这一闹腾,给整个村的耕牛断了冬粮,害得村里人不得不到其他村里去借。
又比如,大家一起设计路障,把班主任的自行车轮子给扎破;一起翻过八大爷家的院子偷梨吃;一起把路边村里刘大爷种的向日葵树给拔掉。
而大家现在不再自由自在,没有时间在深谷中钓鱼,没有机会再在山林中呐喊,只能以酒敬那逝去的童年。
佳毅觉得自己还一无所有,高考的时候觉得考上了大学一切都会拥有,拥有好的工作,拥有美丽的女孩,拥有自由,走出了校园却发现并不是如此。
邵实在学校谈了个女朋友,是个温婉的南方姑娘,一直到现在都还在一起,让人羡慕。不过对方家长不满意,觉得必须在他们工作地有车有房才行,邵实家虽然相对村里人殷实,但在南方城市里买房买车还是很有压力的。说起这事儿,邵实立刻变得愁眉不展。
不过,佳毅还是很羡慕的,毕竟自己在大学里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去追一个女孩,却被直接拒绝了,自己多想有一个姑娘,可以对着她唱庞龙的歌“你是我的姑娘,你是我的花,你是我的爱人,是我的牵挂……”
培东现在倒是最快乐,最充实的。和媳妇在饭店里,虽说是打工,但也收入稳定,感情幸福,女儿也可爱得不得了。他说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和媳妇儿在城里或者市里一起开个自家的饭馆,再生个男娃娃,相伴终老。培东讲得十分沉醉,小眯缝眼儿都快不见了。
佳毅觉得他下巴的肉很是可爱,扭脸的话还能抖动一下,不禁开玩笑:“培东,你这是不是天天在后厨偷吃啊?”
培东从幻想中抽回,“你丫才偷吃呢,我这是油熏出来的。”然后拍着自己突出的肚子说,“我告诉你啊,想长膘学做饭,你看你丫瘦的!”
佳毅上下打量自己一番,假装无奈,邵实拍着大腿笑得前仰后合。
其实,佳毅从小讨厌长得胖的人,不过培东是好哥们儿,脾气温顺,例外。
这里有个由头,因为四婶脾气也不好,爱跟村里人吵架,无论谁招惹了四婶,那就像踩了地雷,肥胖的四婶插着腰,嘴巴疯狂的扭动,声音尖酸刻薄,这场面佳毅小时候看多了,想起来就觉得很厌恶,所以,宁愿自己瘦点儿。
聊了许久,大家都微醺了,邵实第二天清早走,大家就不聊那么多了。这时天色已经黑沉沉,繁星低垂,像无数颗银光闪闪的宝石坠在天上,伸手就能触碰到。酒喝得身子暖暖的,这冬日的风也不刺骨了。
远远望去,户家三三两两,星星点点的灯光,闪烁在墨色的,幽邃绵延的山峦间,像是黑夜的眼睛。佳毅、培东和邵实告别,然后各自回家。
佳毅缓缓走了没多久,前面晃晃悠悠地走来一个黑影,还醉醺醺地哼着歌,突然一个踉跄,“嘿呦”了一声,就重重地栽倒在地。
佳毅慌忙上前扶起,趁着星光一看,原来是邵实的爸爸。这是到哪家喝酒了,醉成这个样子?
“喝喝喝,兄弟,喝!”,他嘴里还嘟囔着,一只手瞎比划。佳毅用力将他搀起,送他回家。
敲开门,来开门的是邵玲,邵实已经半醉,倒头睡着了,邵玲妈在收拾第二天的行李。
夜色里,邵玲的眼睛依旧似水般闪亮,彼此相对,又是一愣。
“你爸醉了,我把他扶进去。”
“嗯嗯,好的。”邵玲将他爸在另一边搀起,正好碰到佳毅搂着父亲腰部的手,不由得急忙又缩了回去。Χiυmъ.cοΜ
佳毅的手也麻了一下,感觉到一丝温热的触碰。
邵玲走在前面把堂屋门开大,佳毅吃力地将邵玲爸扛上台阶,扶进堂屋,邵玲他爸腿一直软的像面条,重的像块大石头。佳毅的脸憋得通红。
邵玲妈赶紧出来,一起扶进了里间。这时,邵玲爸一个翻身吐了一摊,衣服上床上都是秽物。一股呛鼻的酒味和着食物的味道袭来。
“真是不好意思,麻烦你了啊,佳毅。”又看看邵玲,“玲儿,时间也不早了,你送一下你佳毅哥,我来收拾一下这一堆。”
“哎,好嘞。”邵玲应着,柔柔地看了看佳毅。
“走吧,佳毅哥,我送送你。”“哎……哎,好,好,婶子再见啊。”佳毅又有些晃神。
两人并排走着,走得极慢,时间似乎在这个时间静止了。邵玲低着头,似乎在数着脚下的步子,佳毅在星光里偷偷看她美丽的侧脸。
无话,夜这样静,似乎只听得到自己的呼吸和心跳。
到了门口,站立,对视,“佳……”“邵玲……儿”两人同时开口,却同时都卡在了喉咙里。
邵玲清了一下嗓子,说:“佳毅哥,你记一下我电话,听我哥说,你要到东北上班,我学校也在那边。后面,后面常联系。”
说罢,塞给佳毅一张纸条,继而转身跑进了院子,还没等佳毅说话。
这字条难道她早就准备好了?佳毅的心扑通通跳着,又像长了双翼,飞了起来。仰望星空,觉得这夜晚格外地好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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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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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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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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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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