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绾烟把车停在巷子口不碍事的地方,车里有空调睡觉很舒服。
一大早被徐欢欢电话吵醒,说电动车又被偷了,最近都不顺,想来算个命占个卦,避避邪。
林绾烟从小就很反感这些封建迷信的东西,可耐不住好友死皮赖脸,就答应当个车夫。
这个巷子是祥城最有名的迷信街,整条巷子都是门口摆一张桌子几个凳子的半仙,算命取名更名看风水迁墓辟邪驱鬼,就没有他们不会的。
林绾烟来过这里两次,一次是她满月的时候,一次是她高考前。
林绾烟父母结婚很多年都没有孩子,夫妻俩去医院检查却也没什么毛病,只能安慰自己是缘分没到。
她奶奶可就坐不住了,本来就是信佛的,家里也供奉着菩萨,每天烧香拜佛,初一十五还要去寺庙吃斋。可不就四处祈福求子,听说哪里菩萨灵验就去哪里求。
最后找到这巷子里的一个半仙,求了几道符回去,烧了泡水喝的,叠好装在口袋里的,睡觉压在枕头下的,应有尽有。
林绾烟父母倒也很配合,随便这老太太折腾。说了也神了,不久还真就有了林绾烟。
这小妮子得来不易,可偏偏又不好生养,明明出生时医院检查是个健康得不能再健康的孩子,但就是不爱睡觉不爱喝奶,晚上还啼哭得特别厉害,怎么哄都不成,非得等她自己哭累了才会停。
终于熬到满月,这小妮子看起来也只剩半条命,出生时还白白胖胖的,一个月过去不但没长肉反倒消瘦了,声音也哭得沙哑了。
老太太赶紧抱着孙女去半仙那里还愿,这半仙问了生辰八字,画了几道符,做法相似,有烧成灰泡水洗澡的,有缝进香囊里随身携带的,有压在床垫底下的。
还给更了名,赐了一个长命锁,让一直戴在脖子上起码要戴到十二岁。
说来也神奇,回去的当夜,小妮子就不哭闹了,睡得很安稳,往后也一直平平安安地长大了。
这些林绾烟自然是不信的,任凭老太太怎么说她都是表面上听着,心里打哈哈。
所以高考前一个月她高烧不退,老太太非要拉她来半仙这里,她是十分不乐意的。
但当时都快烧迷糊了,也就任由那半仙把她按着凳子上,然后拿着个铃铛围着她装神弄鬼地转圈,又当场把烧尽的香灰兑水让她喝下,在她额头上缠一圈黄布,还亲自给她左脚带上了一只银镯子,吩咐千万不能取。
虽然确实很快她就退烧了,高考没有受到丝毫影响,似乎还超常发挥拿了个全校第一,进了全国数一数二的大学。
但是林绾烟还是觉得只是巧合,毕竟在她所受的教育里,不允许她去相信这些。
而老太太一遍遍跟她唠叨,让她更觉得迷信过头了,只是脚上那个镯子她倒是听话地戴着,省得费唇舌罢了,她是个怕麻烦的人。
“绾绾,你跟我一起去嘛,我一个人没底,怕被忽悠了!”
徐欢欢摇了摇已经调平座位,闭眼休息的林绾烟。
“别烦我!你来就是打算被忽悠的,还怕什么被忽悠,不是自己送上门的吗?”
林绾烟一脸不悦。
“绾绾……绾绾……”
徐欢欢充分发挥死皮赖脸的精神,一遍一遍地柔声唤着林绾烟。
“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你这魂叫得!”林绾烟对这招一点办法都没有,徐欢欢是个女的,又不能动手打她,空有一身空手道的本事施展不出来。“走走走,烦得要死!”
这巷子头尾几百米长,摊位有二十来个,其实就是家门口摆张桌子,放些物料罢了。
这些所谓的半仙也是各不相同的,年龄基本在四十以上,男的居多,有些还是瞎子,有穿着正常人的衣服的,也有穿得很古风,像古装剧里走出来的人。
兜了一圈,徐欢欢都没确定在哪家算,人多的摊位,要等很久,人少的又觉得不靠谱。ωωω.χΙυΜЬ.Cǒm
特别是那种主动招呼她俩的,林绾烟都是白对方一眼,直接拉着她走过去。
“这个姑娘很眼熟呢!”
走到巷子最后一家,准备倒回去的时候,一个穿着干净整洁灰色长大褂的老人朝她俩丢了一句话。
林绾烟瞟了瞟那老人,一头花白短发,满脸皱纹,蓄着的长胡子也白了,但是精神矍铄,两眼炯炯有神。
“你说我眼熟还是她眼熟?”
徐欢欢蹦哒地走过去,这一路走来,这个老人当属年龄最大的了。
“那个姑娘眼熟。”
老人笑了笑,指了指林绾烟。
林绾烟好看的丹凤眼一翻,白了他一眼,撇撇嘴,没有说话。
她不记得见过这个老人,去年来的时候,她整个人都是意识迷糊的。
徐欢欢笑起来,给林绾烟递了个眼神。
她和林绾烟逛街的时候,被搭讪的总是林绾烟,她好像也习惯了。
只是没想到这老人家也是这样,男人对美女的喜欢大概是不分年龄的吧。
“眼熟也没有用,我不是你的顾客,她才是。”
林绾烟没好气地说道,这种伎俩简直不要太低级。
“姑娘的命不用算,锁了足,必然这辈子好得很!”
老人摸着胡子信心满满地说道。
“切!信你才怪!”
林绾烟一脸鄙夷,夹杂着不在乎,这么想来这老人会不会就是她奶奶当神供奉的那个?
“绾绾,原来你来算过啊?怎么样,准不准?有没有效?”
徐欢欢拉着林绾烟在老人面前坐了下来。
“我奶奶来过。我不信这些。”
林绾烟淡淡回答,手不自觉地去摸了摸脚上的那个银镯子。
套个圈圈在脚上就叫锁足?锁了足就一辈子好运?
她要相信了就把十多年来读的书掏出来喂狗。
“姑娘,凡事讲究缘分,你我也算有缘人。信则有,心诚则灵,否则万般皆会失。”
老人看了看林绾烟,意味深长地说道。
“不信就是不信,你说再多我还是不信。”
林绾烟满不在乎,什么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在她看来不过是因为懦弱,妥协而不敢抗争。
她从来只相信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谁都不是天生的富人或者乞丐。
“哈哈哈,你这姑娘有点犟啊!”老人又摸了摸胡子,也没有生气的样子。“想来信不信也不重要,你只要记住镯子在你在就可以了。”
林绾烟翻了个白眼,没吱声,心里恨恨。
姑奶奶我回去就把脚上的镯子取下来,丢了,看他能拿我怎么样儿,还就不信了。
徐欢欢看着这两人只是笑,林绾烟可是犟出名了的。接着就开始把生辰八字报给老人,让他给算算。
林绾烟头也不抬地盯着手机看小说,丝毫不理会另外两个人在说什么。
人都是这样,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强迫不来,那就算了吧,多说无益。
回去的路上,林绾烟首先警告徐欢欢不要跟她聊算命的事,她不想玷污自己的耳朵。
徐欢欢倒也很识趣,就开始讨论去哪里吃东西。
这一谈吃,林绾烟就高兴了,她有一个心愿就是吃遍天下美食,哪怕她从来没下过厨,可谁规定爱吃美食的人就一定要会做呢?
两人高高兴兴地在美食街吃了个够,才摸着圆滚滚的肚皮各自回家。
等林绾烟回到家里,已经是傍晚。她先去洗了个澡,然后就躺在床上继续看小说。
也许是下午逛累了,看着看着居然就想睡觉了。她起身拉上房间的窗帘,准备遵循身体睡觉的提示。
躺下不过十秒钟,感觉脚踝有点痒,突然就想起什么,蓦然起身,毫不犹豫地把脚上的银镯子取下来。
她仔细端详了一番,除了镯子内侧刻了一行小字,这个圆圈一样的镯子跟普通的也没什么两样。
这是她第一次取下镯子,也是第一次看到镯子上的那行字:青丝绾君,执手流年。
林绾烟笑笑,还挺有诗意的。随后把镯子往枕头边一放,就关灯睡觉了。
这一觉她睡得很沉,许久没做过梦的她,好像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梦里她不知怎么的穿起一身素白不知朝代的古裙,背上还背了一柄长剑,手持一根鞭子,不断拍打着马背,在树林的小道上风驰电掣。
身后越来越清晰的马蹄声不仅打破树林的安静,也让她拍打马背的手更用力。
突然间,她的马被绊倒,从天而降一块大网。
她迅速跳马拔剑挥舞,顷刻网破,而她也被围了起来,来不及多想,只能殊死搏斗。
刚开始她还能游刃有余,可渐渐体力不支,不仅衣服被划破,手上的剑也被打飞。
手上没有兵器,她的战斗力直线下降,屡次被偷袭,最后受的一掌将她击出了数米远,她吐了一口鲜血,晕了过去……
迷迷糊糊中她感觉自己被人单手护在身边,身体不停快速地移动着,耳边是刀剑碰撞的声音,血溅四方的声音,痛苦呻~吟的声音,大声咒骂的声音……
“你做什么?”
林绾烟一掌打向那个准备脱自己衣服的人,速度极快,甚至来不及看对方的模样。
那人反应更快,躲开了她的攻击,闪到了一边。
林绾烟一跃而起,却马上后悔了,她感觉胸口阵痛,好像被撕裂了般,腿也沉重得不听使唤,只好一手撑地慢慢地卧倒,粗粗地呼出几口气,整个人又倒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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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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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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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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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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