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摘星踏斗>第二章 轻红叶上下翩飞
  报晓的鸡才叫了几声,天还不大亮,堪堪能看清人的轮廓。

  镇远镖局外,早早便热热闹闹,人来人往起来。大的马车,小的独轮车都装的满满当当,插着镖旗,足有十好几辆,摆作一行。

  队中间是两匹油亮的枣红大马,拉着好大一只木箱,比人还要高些,打了钉又用绳子捆了许多遭。镇远镖局在濮阳的三四十个镖师,趟子手,几乎全出了,偌大一个镖局里只一个早上就冷清下来。

  门前一个如铁塔的汉子,挎着刀正查看各车物品,不是钟难又能是谁!

  “爹,这次怎么这么早啊?”钟晓睡眼惺忪,喃喃道。

  钟难道:“嗯,早些启程总能早些到,这趟镖和以往不同,对我们镇远镖局干系重大。替宁王保了这趟镖,如若顺利,对我们镇远镖局将来一定会有许许多多的好处,但如果不能按时送到……哎,恐怕这也是我们最后一次出镖了,丝毫疏忽不得啊!”

  钟难伸手替钟晓理了理头发,接着道:“这次,镖局里的叔叔伯伯们全都要去,你在家不要乱跑,没事多去账房看看邓伯伯,听他的话,多陪陪他,也让他多教你些东西,免得我到了外面还要担心你,尤其是……”

  “知道!知道!我知道啦!尤其是不要找李夜墨那个小崽子,轻功好人品必不佳,我要敢见他啊,您就要一掌打死我啦!您是想说这个吧?爹啊,我早都知道了,你都说了几十遍了。”钟晓不等钟难说完,扯着钟难的袖子撒娇道。

  钟难叹了口气道:“别人我不知道,你我还能不知道?我这一走,你能老实在家呆几天?恐怕过不了我一只手,不过你要答应我几件事。

  第一,出去玩的话万事小心,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不要太狂妄自大了,走江湖的,刀插在鞘里,凡事先叫声好朋友,才不容易摔跟头。

  第二呢,如果在外面受了委屈,切不要自己去寻仇,免得吃大亏,一定等我回来!

  第三,李夜墨如果来找你,提防着些,虽然这小子现在没有什么,可那些轻功成名的大都是大盗,小人,淫,淫……哎,总之,总之都是不好的,可要当心些。”

  钟晓早就知道这趟镖与以往不同,所以才早起为父亲送别,还想嘱托他路上小心,却反过来被嘱托在家当心些,不由鼻头一酸,低声道:“嗯……晓儿、晓儿知道了,爹啊,你路上也小心着些。”

  钟难心中难过:晓儿啊,我宁愿他是贼,偷光镇远几十年积蓄,是大盗,欺在我头上,把我这老东西大卸八块,败了我一辈子的江湖名号,也不愿看到你的感情被他玩弄,你可知道,你可知道啊!

  瞧钟晓已经从一只皱巴巴的小猴子出落得亭亭玉立,可在钟难眼里却分明还是个孩子,心里想强逼女儿远离李夜墨,又怕寒了她的心,只得在心里摆摆手,对自己说一句“罢了,罢了,欺负我女儿,天涯海角,碧落黄泉也要一掌拍死他!”。

  两个劲装结束的汉子,一胖一瘦,手里都提着刀,远远走来,瞧见父女俩依依不舍,嘿嘿笑道:“总镖头,车都装好了,东西也检查了,咱们什么时候出发?要不要再和晓儿多说几句,这一走,可又许些日子见不到了哩!”

  这二人瘦的叫陈路,胖的叫马常,在镇远镖局做镖师许多年了,忠心耿耿,手头功夫又还说得过去,钟难和他们却比和旁人要亲近些。

  “不说了!又不是第一次出门,哪有许多劳什子话说,尽快出发吧!”钟难说着便将刀背在背上,拍了拍晓儿的手朝队首走去。

  陈路,马常也把刀一背,冲众人齐声喊道:“镇远出镖了!”

  一阵哒哒的马踏石板的声音过后,镖局门口就剩下钟晓一人。

  天还有点凉,却渐渐亮了,能看清黑漆金钉的大门,空阔的街道,门楣上威风气派的‘镇远镖局’四字金匾,两旁高大的石狮,叹一口气,结出一片浅浅的雾气,似乎地上的每一颗尘土都本该如此了!

  接下来的三四天,晓儿竟真的老老实实呆在家里,看看书,写写字,演武场上练练拳脚刀枪,再不行就去账房找邓伯,缠着他讲江湖上的事。

  邓伯全名邓清风,一生没有娶亲,镇远镖局开了多久,邓伯就在镇远做了多久的账房先生,自己没有孩子,所以对晓儿视如己出,特别疼爱,比之钟难还要更甚,晓儿关于娘的往事也多半是从邓伯这听来的。

  转眼第四日的晌午。

  邓伯在账房核对账目,晓儿趴在桌子上,支着脸,漫无目的得将两支毛笔在砚台里来回搅拌,好像要从砚台里夹出个泥鳅来。

  这时,从门外悠悠飘进来一片红叶。

  红叶本不稀奇,稀奇的是这附近没有生红叶的树,却偏生吹了来。若不是这风古怪就定是有人作怪!

  钟晓放下笔,作势伸了个懒腰,道:“邓伯啊,今天屋子好闷是不是?”

  “在这房子里简直快透不过气来了,邓伯,你等晓儿去给你打开窗子,经常透透气,人啊才不容易生病。”

  说着,钟晓就挪步到窗边,打开窗子一看,果然李夜墨正坐在屋外的斜柳树上,捏着几片红叶冲她招手。

  钟晓杏眼圆睁,干张嘴不出声地埋怨道:“臭李夜墨,怎么今天才来!”

  李夜墨也不敢出声,苦着脸,耸耸肩,手指指了指自己,意思是迫于无奈,没有法子!

  钟晓回身又坐在邓清风对面,下巴压在账簿上,吃吃笑道:“邓伯,开了窗子是不是要好些了?”

  邓伯年岁与钟难相仿,只是没有习过武的缘故,看起来要苍老许多,头发和胡子都有些斑白,盯着账簿,缓缓道:“嗯……是好些——”

  钟晓接着道:“好些了吗?已经好些了吗?邓伯这就觉得舒服了?可是晓儿为什么还是觉得憋闷得紧,邓伯,要不晓儿自己出去走走吧,这大院子已经快要闷死晓儿了。”

  钟晓只说出去走走,却故意不说去哪、去多久,若是出去玩久了,钟难已经回家责罚,便可以推说邓伯是准许了的。这把戏钟晓不知耍过多少次,屡试不爽,而钟难敬重邓伯也不会出言责怪。wWW.ΧìǔΜЬ.CǒΜ

  邓伯并不抬头,揉着胡须,仿佛没听到晓儿的话,喃喃道:“晓儿啊,你来看看,这账是不是那里出错了?我总感觉那不太对。”

  钟晓扫了眼账薄,看不出那里有问题,反而用袖子把账簿盖住,嬉笑道:“我看帐的本事都是邓伯您教的,邓伯您都看不明白,晓儿又哪里懂的?”

  邓伯道:“我不太懂,你却也许是懂的。”

  钟晓奇怪道:“账房先生都不懂的账目该有多奇,晓儿这点三脚猫的功夫又到哪去懂?”

  邓伯轻轻一笑道:“晓儿你瞧,两个机灵鬼一内一外,一唱一和,想欺负我老了看不出,呵,他们那知道这人老眼花,心就亮了,自以为谁都不知道,其实一到账薄上清清楚楚,谁都知道了。晓儿,你说是不是?”

  钟晓也笑道:“嘻嘻,是啊,邓伯是多少年的账房先生,想骗邓伯自然是难上加难了,让我瞧瞧这人是谁,忒也笨了!”

  邓伯抬头看向钟晓,玩味笑道:“是也!忒也笨了,想在账面上骗老先生,你说这小家伙是不是忒也笨了?”

  钟晓心道:镖局里的镖师们年轻的也有近三十几岁,即使是邓伯也只能叫声小兄弟,这小家伙自然不是指他们的,而镖局上上下下看个遍,唯一能说的便只有我自己了,原来这怪事不在账薄上而在这房子里啊!

  那片古怪红叶,想来自然也不只钟晓才觉得古怪,钟晓轻声试探道“邓伯……您都知道的?”

  邓伯哈哈一笑道:“邓伯不知道!”

  钟晓一下羞红了脸,道:“知道就知道嘛,还非要颠三倒四的来捉弄我,邓伯您可越来越坏了!”

  邓伯合上账本,大声道:“飞蒲草,既然已经来了,就进来吧,镇远又不差你一张椅子,可别骑坏了我的墙头和柳树。”说完不禁又笑起来。

  只是片刻,窗口忽的闪过一道黑影,一个黑衫少年便稳稳站在桌前,作了个揖道:“刚才实在失礼,还请邓伯不要见怪,常听晓儿向我提起前辈。”

  邓伯上下打量李夜墨,赞叹果然是个英雄少年,面容虽也不算十分的俊朗,可身法轻盈,手脚灵动,眸子漆黑如墨,眼神凝而不摇,眉眼里自带一股英气,倒不似个奸诈之人,道:“飞蒲草轻身过户才叫名不虚传。”

  李夜墨拱手道:“那里,是前辈过奖了,晚辈还差的远呢。”

  邓伯微笑道:“年轻人有本事又不狂傲,你很好啊。”

  钟晓见邓伯开口称赞,兴奋打断道:“邓伯,原来你……你不讨厌他的啊,嘿,我爹还总乱说什么轻功好的人最无耻,江湖上的那些人也都编排天下武功,轻功为末。”说着偷偷瞄李夜墨的表情。

  邓伯笑道:“我是个臭账房,又不算武林中人,自然没有这许些成见,飞蒲草叫我邓伯就好,我可不是你的前辈。实在可笑,怎会有人相信血蝠魔君一人便能杀了武林各派几百好手,若真有此人,岂不是小视了天下英雄。用刀剑用拳掌的有江湖好汉,轻功好的自然……”

  钟晓素来喜欢听这些江湖里的英雄豪侠的故事,不等邓伯说完,忙扯着他的衣袖打断道:“邓伯!什么血蝠魔君?血蝠魔君是谁?为什么从没听我爹说起过?”

  邓伯哈哈一笑,伸手捏了捏钟晓的脸,笑道:“七十几年前阳顶峰的四大魔君,那是凶名赫赫,你爹见你年纪小,怕你听了做噩梦,更怕你鬼机灵走错路嘛。”

  “你若真想听不妨就让李公子讲给你,据说也是从这四魔君之后天下人都轻视轻功,视之为旁门左道之术,轻功绝佳的不是些邪佞奸诈,薄情寡义之辈,便是鸡鸣狗盗,奸淫掳掠之徒,江湖上也再没出现过轻功好至巅峰的人物了,即使李公子的师父一道鹤,人人都说当世轻功他当排第一,却也没有当年血蝠魔君的威风……”

  邓伯说着说着突然意识到此话颇为无礼,歉意道:“一时书生意气,多说了几句,李公子不会气恼吧。”

  “怎敢,邓伯所说只是江湖上人人所想,说出来又有什么打紧的,人只管自己光明磊落,任这群乌鸦聒噪便是了,也从未听说哪位英雄是要人传颂才名扬天下的。”

  李夜墨作下一揖作为还礼,邓伯是晓儿的长辈,李夜墨自然也要客气几分,接着又冲晓儿眨着眼睛笑道:“不过晓儿若想听朝阳峰四魔君,倒不如那天见到我师父,由他讲给你听,虽然不知这故事到底是真是假,我师父倒是最爱这段故事了!由他说肯定比我说精彩百倍!”

  钟晓当下拍手欢呼道:“好啊,好啊,我也好想见见这轻功天下第一的一道鹤前辈!”

  邓伯看这丫头雀跃的样子,不禁莞尔,用袖子掩着嘴咳嗽一声,钟晓顿时安静了。

  水凝的眼睛咕噜噜地转了几圈,片刻,钟晓又扯着邓伯的袖子撒娇道:“邓伯……就放晓儿出去玩几天吧,你瞧见了,李夜墨不是什么坏人,我爹回来前,晓儿一定回来的。”

  邓伯笑道:“李公子这番话自是光明磊落,不似江湖上的宵小所言,不过嘴上的说的话也只有耳朵信了,老朽年纪大了,耳朵不好,所以有些时候,还是不愿意太相信这对耳朵,还请公子勿怪。”

  邓伯说是耳朵不好,其实不过是还有些不大相信李夜墨罢了,李夜墨技成以来一直在江湖上走闯,那里听不出来。

  李夜墨拱手道:“邓伯,您该知道晚辈的师父油壶道人一道鹤阮经亭,虽谈不上什么大英雄,大侠士,可背信弃义,偷鸡摸狗的事却是绝不做的,我翠屏山上不只学一身武艺,也要学修身做人,连带上晚辈也只有弟子五名,学艺有先有后,有长有幼,却也不是每人都学了师父的青莲北斗步绝技,五师弟只有十岁,便是与道法有缘,武艺半点不碰。”

  “此外,想必邓伯也是知道的,我师父早年江湖上的人都笑他是个好酒的假道士,再加上武林中对轻功好的素来不敬,就戏称他为油壶道人。可住上翠屏山后,师父就真真做了玄门清修的道人,除了不戒酒,每每教授弟子武功必然兼带说说道法,众弟子虽不用恪守清规,但行走江湖须光明磊落,行侠仗义,惩恶扬善之类还是牢记心间。”

  顿了顿,李夜墨又说道:“邓伯,轻功不过诸多武学中的一种,以修习轻功的强弱来断人善恶实在是太过草率也无从说起,邓伯您虽不习武,但江湖阅历比晚辈多,这些事相信邓伯该更为了解,江湖上如今因一个小小血蝠魔君对轻功诋毁实在太……太有失公允了。”

  邓伯哈哈大笑道:“血蝠魔君凶名赫赫,若在当时可止小儿夜啼,对李公子竟成了小小一个,若是魔君知道,非七窍生烟,死而又死矣!”

  李夜墨脸色一红,道:“邓伯笑话晚辈了,夜墨并非轻视,只是这些事迹本就是江湖传言,里面提起的诸多高手前辈无一人曾站出来说所传不虚,而天下人却因一个不知真假的血蝠魔君,给我等修习轻功的人莫大侮辱,晚辈自然难免不甘心!”

  邓伯道:“年轻人争强好胜自是如此,不过此时天下已是这样,想让天下人改观实在不易。”

  李夜墨道:“晚辈却认为无需天下人改观,我习轻功之辈自己若肯洁身自好,英雄侠义之名自然扬于天下,可恨有些盗贼却偏是轻功里的行家。”

  邓伯道:“能不自己走入歧途自然是好,可是……”

  钟晓瞧二人你来我往说个不休,站在椅子上,大声嚷嚷道:“好了,好了,我要去翠屏山玩!谁也不许拦我。”

  李夜墨瞧着钟晓耍赖,低着头在一旁偷笑。

  邓伯指指自己,轻笑问道:“谁也不许?我也不许!?”

  钟晓背着手,漂亮的杏眼波光流转,一板一眼道:“不许不许,谁也不许!”

  邓伯笑道:“如果拦了,那又怎的?”

  钟晓想起钟难常说的话,笑眯眯的扬了扬手,道:“嘻嘻,看我不一巴掌打死你。”

  邓伯气道:“好啊丫头,敢打死我,看我不先一算盘打死你!”说着吹着胡子,真举起桌上的算盘,算珠乱作一团,啪啪作响。

  “呀!杀人了,邓伯要杀晓儿了!”钟晓大喊着跳下椅子,拉着李夜墨飞快向门外跑去,李夜墨出门前还转身冲邓伯拱手拜别。

  钟晓把李夜墨拉到门外停住,狡猾一笑,冲内院喊道:“邓伯,可是你赶我出来的,回来迟了可不能怪我!”

  没多久账房里传来邓伯瓮声瓮气的声音,道:“我可没赶。”

  钟晓道:“你都要用算盘打晓儿了还说没赶?”

  邓伯道:“我是要用算盘打你了,却没有要赶你。”

  “你……你……你耍赖!”

  钟晓也想不通打为什么不算赶,坐在地上,沮丧道:“好邓伯,好二爹……晓儿就出去玩几天,家里没几个人,晓儿都快无聊死了,与其无聊死倒不如让我爹一掌打死来的爽利呢!”

  李夜墨见钟晓叫邓伯作二爹,本觉诧异,早听钟晓说过邓伯一直未娶,没想到竟与钟晓真是义父女的关系,这下可好,又多出一个岳父来。

  里面安静了好一会才又传来邓伯的声音,道:“那李公子怎么看?”

  这当然不是真问李夜墨怎么看,而是让他表态了!

  李夜墨哪能不知,虽知道里面看不到,还是躬身行礼道:“邓伯放心,翠屏山离濮阳不远,也就三两日的路程,晚辈愿以性命担保,必然护好晓儿安全,不出半点差错的将晓儿送回来,还请邓伯与钟前辈宽心。”

  其实邓伯初见到李夜墨便觉得此人虽习轻功,可说话正气弥然,不像是奸邪之辈,可关系晓儿便要小心许多,故而才想刁难几分,李夜墨的应对邓伯也确实满意。当然,更抵不住的是晓儿的胡搅蛮缠!

  许久,里面一点动静也没有,钟晓试探道:“邓伯,这次可是你准我的,那晓儿可去了啊,你记得按时吃饭,注意身体。”

  又许久,里面才传来长长一声“嗯”,算是答允了。

  “多谢邓伯,多谢二爹啦!”

  钟晓雀跃不已,当下草草收拾了几件衣服,又嘱咐好镖局里的厨娘好生照顾邓伯三餐,便要去翠屏山了。

  秋日还未落下,出去尚能赶上晚霞,正是出游的最好时候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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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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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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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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