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是三国李世民>第十章 招兵买马
  最后,李世民如愿以偿的当上了马邑的县尉。李县令主动上门邀请李世民,见面后发现此人果然气势非凡,英武了得,心想当个县尉肯定绰绰有余。

  一开始还担心李世民不肯接受这样的低级官职,自然是一番热情的招揽,颇有点礼贤下士的感觉。在一番推辞后,又在张老爷子的劝说下,李世民才勉强答应下来。李世民此番姿态其实也为了能够争取在后面募兵和训练士卒上有更大的主动权。

  见李世民答应后,李县令自然是非常欣喜,马上主动表态,从县里支出一千两黄金做为募兵的军资,府库里的盔甲兵器,让他尽管去拿。

  只让他全力练兵,守好城池,募兵及练兵的事情他都不插手,全部由李世民自己决定,如果上面征招他们前往其他地方作战,也要前往。

  之前在抵抗胡人的时候,张刺史就曾抽调了马邑的县兵,所以李县令才有此一说。

  李世民见这个李县令非常上道,自然也是非常的高兴,从现在开始他就要建立属于自己的军队,在这乱世即将到来的时候,多了一份崛起的力量。

  在县衙做了详细的“个人信息登记”,因为他是“黑户”,不得已又请张老爷子出面做保,证明李世民家世清白,并且还认了张老爷子做为自己的远方亲戚。

  最终在这一切办妥之后,李世民就已经是名义上县衙的“县警备司令部司令”,对内管辖县内的治安,惩治不法之徒,对外则承担起了训练县兵保护城防的重要责任。

  后面只需要县令将他推举上去,并在太守府备案即可,一般太守都会同意的,加上还有张老爷子做保。

  第二天,送别了甘兴汉和曹文豹,让他们先去雁门关上交差事,同时帮张辽请一段时间“病假”,谎称张辽深受重伤在马邑休养,养好身体后再会军营交差。

  做完这一切后,在马邑城内竖起了募兵的大旗,贴出了募兵告示,用通俗易懂的话告诉大家,我们是招募打胡人的英雄。

  …………

  在建立这支自己的嫡系军队上,李世民是下了很大的心思,思考军制,以及军队的建设问题,虽然现在自己的队伍也就不到一千人,但是军队的“组织架构”还是要提前谋划好。

  李世民最初还是觉得府兵制是最好的制度,在唐朝初年,府兵确实作战勇猛,为大唐建立了立下了汗马功劳。但到了贞观后期,他已经敏锐的感觉到府兵制存在问题。

  当时关内精锐的府兵,战时从军,闲时务农,因为大家都有田产,自然需要保护的财产不受侵犯,而且参军还能免除赋税和徭役,立功受奖的还会激励土地,所以当时的府兵战斗力异常强悍。

  但随着土地兼并的加剧,加上土地数量毕竟有限,朝廷能赏赐的土地越来越少。府兵手里的土地渐渐的又都被豪门大户或者官宦人家强取豪夺去了。

  府兵没了土地,变成佃户,甚至成了流民,没了恒产,自然也就没了恒心,直接导致了府兵战斗力直线下降,到了唐后期府兵制度就彻底失效了,朝廷也慢慢同意地方节度使自己募兵,也间接导致了唐朝藩镇割据的加剧。

  所以在大的军制上,他更倾向于募兵制。

  地方州县官员无权干涉军队调动,军队调动统一由皇帝任免的大将军调动,非战时不可私自行动。

  发军饷这一点其实是超越这个时代的认知的,对于普通的士卒来说,切实到手的利益,远远比精神激励或者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来的实在一些。

  这样既可以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军队成为个别将领的私产,也能减少地方拥兵自重。

  在具体的军队建制上,他还是沿用了唐朝的制度。

  按军种的功能和配备分中垒、屯骑、射生、越骑、步伍、长水等。其部属官品级依次为:别驾、长史、六曹尉、参军。

  在军中人员数量的配置上,他做了一些改动。

  十人为一火,火置火长。五火为一队,50人,队设队正。五队为一旅,250人,旅设旅帅。四旅为一团,1000人,团设校尉。五团为一师,5000人,师设偏将。2师为一军,10000人,军设郎将。

  现阶段这样的架构,已经能够满足他争霸的需要,现在想这些也有点遥远。

  …………

  三晋大地,多好汉,尤其马邑就是抗击胡人的前线战场,民风彪悍,很多村民都是自发组织起来,结社对抗胡人,保护家园,所以很有血性,也有一定的战斗力。

  更为难得的是大部分汉子都会骑马,最早秦始皇的大将蒙恬在雁门关外北逐匈奴,围城养马,汉朝初年,马邑也作为重要的养马场所,所以大部分家庭都有养马的习惯,也都会骑马,相当于这些人有了战马就是骑兵。

  马邑周边的一些村子在胡人频繁的袭扰下很多也是成为了流民有的甚至家破人亡,甚至很多干脆上山当起了山大王,同样加剧了当地治安的恶化,导致来来往往的商旅多受荼害。

  因此李世民在此时招兵还是相对比较容易的,既有县衙做背书,是有“编制的地方部队”,还发军饷,所有很多本地希望建功立业的良家子弟,以及一些活不下去的流民很快就来报名,一周不到,已经收到报名有1000人。

  但是李世民并不想全部收下,一个是因为自己财力有限,养不了太多的士卒,另外自己还要保持低调,不宜太过显眼,否则一个县就如此多的兵力,肯定会被很多势力盯上,因此现阶段要走精兵路线。

  自己缴获了价值2000多两黄金的财物,李县令给了1000两黄金,又有张老爷爷子一下拿出了3000两黄金支持自己,短时间内资金是充足的,但是自己还要打造骑兵,还要为以后考虑,这些钱还是捉襟见肘的。

  最终在李世民的优中选优下,遴选出精壮800多人,而且这些人大部分都会骑马,组成了马邑城的守备部队。

  不过这军营却是个大问题,让李世民非常挠头。

  县城里本来场地就不大,原来的军营只够容纳200人,肯定是驻扎不下了。况且自己还要继续招兵买马,训练士卒,没有一个比较隐蔽且足够大的场地是不行的。

  在汉朝和唐朝期间,军营一般都是建在城池之外的,一个方便屯兵练兵,另外大军在城里也容易寻衅滋事,不利于城中的治安。到后来是担心佣兵将领谋反占据城池,所以只有遭逢战时或者有调兵令才可以开拔进城。

  后来,他想起了一个地方,觉得那十分合适。

  前世自己来过这里,当时的唐军就在马邑不远的管涔山一处山谷内驻扎练兵,那片山谷空地很大,而且两边都是高山,十分的隐蔽。

  终于在他摸索着记忆,找到了这个地方,场地足够容纳至少五千人在此训练及驻扎,两边是巍峨大山,整个谷地只有一个入口,十分利于防守。

  找好军营后,李世民才正式开始练兵,练兵的主将自然是有张辽担任,虽然张辽年级不大,但是武艺高强,在马邑宿有威名,由他来训练士卒在合适不过了。

  李世民已经将《卫公兵法》传授给他,上面记载了药师和自己的练兵心得,十分难得珍贵,李世民对他说这是家师传授的兵法,让他小心保管,仔细学习。

  张辽自从拿到了这本《卫公兵法》后,手不释卷,随着勤奋学习,越来越觉得此书非比寻常,行军布阵非常玄妙,而且也讲了很多为将之道,让他受益匪浅,时常拿出来学习参悟,自然对李世民非常的感激。www.xiumb.com

  李世民和张辽一边让招募的士卒修建军营,一边开始操练。几乎把将县里能用的上的生铁及其他战略物资都搬空了,终于在一个月以内修建好了军营,打造好了兵刃和盔甲。

  现阶段这军制还不能公布出来,他只是暗暗把队伍的指挥架构搭建起来,短期的目标至少要有5000精兵,所以从队伍里选出了5个武艺不凡的小将,任命为校尉,每个校尉暂领200人,其他低级军官就全权交给张辽任命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就是热火朝天的练兵了,李世民和张辽一起出动,共同练兵,吃住和士卒一起,训练的时候玩命训练,休息的时候也是十分平易近人,丝毫不摆架子。

  而且军法森严,但凡有人触犯了军法,也是严惩不贷,所以士兵都很听从号令,1个多月过去了,大军令行禁止,战阵配合娴熟,军威颇盛,显然已经已有小成,只缺沙场铁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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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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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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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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