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金公子倒是没有想到天歌这能说上这许多,如此详细,可不仅仅是简单的“识货”两个字就够的。
而这样的熟悉,让揽金公子更增添了几分炫耀的欲望。
来自行家的敬意敬仰,可是比寻常人的有趣多了。
就像自己这间屋子,那些认得出来是阴阳木的,他倒能高看一眼,多说几句;而那些认这屋子大煞风景的,莫说介绍解释,他甚至连理都懒得理。
“林公子所言不错,七宝琉璃珠的制作难处,便体现在你方才所说,然而我这珠子,可不仅是个头大。”
揽金公子轻笑一声,小心的将珠子再放到天歌眼前,“林公子且再仔细瞧瞧,这里面可有什么独特之处?”
肉眼便可见的独特之处?那定然不是镂刻之类需要透水才能发现的地方了。
这样想着,天歌凝神细看,忽而睁大了眼睛,“里面的是珍珠?!”
“林公子果然好眼力!”揽金公子收回了珠子,“我这琉璃珠,也叫七宝明珠琉璃珠,珍珠外裹琉璃,虽是人力所为,但却浑然天成,毫无破绽。”
“那倒真是巧夺天工神乎其技了,”天歌不由感慨,“能将珍珠完好无损的嵌入琉璃中,烧制得毫无细纹丝毫不影响七宝佛陀像不说,更能将将珠子中间全然镂空,这样的工艺,的确可以说得上见所未见。”
且不说一颗七宝琉璃珠制成有多大的几率,将明珠内嵌烧制而出的,那可是千万里也不能挑一。
“不过,”天歌顿了顿,“公子跟我说这些,总不会是想让我用你这珍宝来装我的新香吧?”
且不说这七宝明珠琉璃珠仅此一颗,就是天歌碰一下都能让揽金公子提示小心的东西,哪里能由着她去装什么劳什子的香?
天歌可一点也不相信自己的新香能比这珠子珍贵。
就算是揽金公子愿意割爱,她也舍不得用啊。
“那是自然。”揽金公子扬了扬脖子,小心地将珠子收回原处,惹得天歌一噎,难不成这家伙说了半天,就是为了给她炫耀自己有这么一颗珠子?
你看我有这么好的东西,但我就是不给你。
这还是真像是揽金公子这种傲娇之人惯会做的事情。
好在揽金公子这次没玩这种无聊的把戏。
“我给你看这个,不过是看看样子,好教你知道,我揽金阁连这样的奇珍异宝都制得出来,更罔论一个寻常的透明容器了。”
天歌:“……”
“若是你所说的那个什么香当真如此神奇,我倒是不介意送你几个这样的琉璃小瓶。”
“您方才说,这珠子是揽金阁自己制出来的?”
天歌抓住了一句话,忽而想到揽金阁的奇珍异宝可不见得都是外面买来的。
光天歌所知,揽金公子手上可就有好些个瓷窑,只是她竟然不知还能制出这般玄妙的琉璃来。
心念一动,天歌笑道,“若是自己做的,那在下倒是有个不情之请——我需要的内空琉璃容器可否做成容易摆放的小口形?方圆不论,只要美观易摆放,里面也不需要七宝像,换做另一样简单的图案即可。”
揽金公子嫌弃地望她一眼,“林公子还真是不客气哦,你这边要加要求,那我也不能亏。”
“公子是想知道那人的下落吗?”天歌似是早知他想说什么,“公平起见,还是等公子将我所需要的东西都置办好,届时我自会告诉公子。”
揽金公子眉头一皱,这人倒是狡猾。
不过也无所谓了,反正目前为止敢对揽金阁出尔反尔的人还没有出现过,若这小子到时不能履诺,他大不了砸了那些东西,然后着人这将小子的胳膊腿儿卸去一条就是了。
反正揽金阁一不缺钱,二无王法。
“你什么时候要?”揽金公子坐回了原处。
“最晚七日。”
“好,七日之后,我让黄金将东西送去百花阁。”
“公子这些日子,对我倒是颇为上心呐。”
一听百花阁,天歌想起这些日子自己一直被人盯着的事情,带着几分叹息感慨,“公子的确是娇花一般的美人,可是奈何在下却一点也没有龙阳之好,实在是有些可惜了。”
揽金公子正在喝水,被这一句话惹得破了功,差点喷了一地毯的茶水。
然而肇事之人却不觉自己说了什么了不得的话,只拱着手摇了摇头,毫不拖泥带水地辞别离去,留下揽金公子回过神来脸色乌青。
早些时候,世人都传揽金公子容色动人,比那女儿家还要惹眼,只可惜洁身自好不近女色,揽金阁虽然说是庄女妖娆,但这位公子却是极其守礼,竟是一点也不动心。
可是慢慢的这话传来传去就变了味儿,说是揽金公子所谓的芝兰玉树洁身自好,不过是因为他生有隐疾,那消瘦文弱的性子,更像是一介断袖之辈。
这话传到揽金阁之后,气得揽金公子大发雷霆,寻出了那些个造谣之人毫不犹豫断其舌。
可民口如川不可防,已经传说出去的消息,只会愈演愈烈。
就在传言风头正盛的时候,揽金阁三楼开了一场豪赌之宴,众人才知揽金公子金屋藏娇,在这金碧辉煌的楼阁之上,安置了一个赛天仙儿一般的美人,也就是揽金阁的花魁未央姑娘。
断袖的传言不攻自破,揽金阁三楼的豪赌也就此出了名。
当然,同样出名的,还有花魁未央姑娘。
——同样是花魁,醉韵楼花魁绮罗姑娘的相貌,却远远及不上揽金阁的花魁未央。
不过众人一想倒也了然。
醉韵楼到底是青楼,花魁就算难得,使个千把两的银子,不仅见得着,更是摸得着;但揽金阁就不一样了,想见未央?先带上万两赌资上三楼,或许还能有机会远远地瞧上一眼;想要摸摸小手儿?豪赌成为最大的赢家再说。
而如今,一个唇红齿白的俊俏少年却从未央身边经过而目不斜视,恍如眼前的美人儿是大白菜一般。
未央微微错愕,望着少年人离去的身影,最后向他方才来时的地方走去,抬手轻轻扣了扣门。
……
……
从揽金阁出来之后,天歌只觉整个人神清气爽。wWW.ΧìǔΜЬ.CǒΜ
容器的事情解决了不说,更顺带着难得噎了揽金公子一回,只是不知道揽金公子会不会明白她的意思,撤了那些监视她的人。
耸了耸肩,天歌抬脚往百花阁走去,谁知刚进门,便撞上了迎面而来的姬修齐。
正好姬修齐也瞧见了她,顿时一脸欣喜的凑上前来,“林哥儿!你这是去哪儿了?这些日子都不见你人影!”
天歌好笑的望着他,这些日子她每天都把自己关在花室中钻研那新香的改良,门都没有时间出,甚至吃饭都是青禾绿竹等人直接送到花室,她随便扒拉两口便让收拾下去了,姬修齐能见到她可就怪了。
“姬兄这是要去做什么?”天歌问道。
一听天歌这话,姬修齐顿时泄气,“嗨呀你就别提了。简直一言难尽。”
天歌挑了挑眉,“那就长话短说,或着慢慢说也行。”
反正如今制香的事情已经差不多,她有的是时间,不介意听听八卦。
姬修齐长出一口气,正准备说什么,从姬修齐来的方向又跑来一人,怀里抱着什么正迈着小腿跑得欢快。
天歌望着那人一笑,“哟,这不是阿立么,怎么这样火急火燎的。”
说话间,阿立已经跑到了二人站着的树下,气喘吁吁的对姬修齐道,“少……少爷,阿芮小姐说您这东西也得带走。”
天歌一愣,这才想起来上一次见姬修齐和徐芮,还是翟秋云来送帖子的那日,后来徐芮气急跑出去,姬修齐跟了上去,之后这两个人就都没再来过她的花室。
姬修齐不来天歌倒还是可以理解,毕竟这位来见她也不过是寻个进徐府接近徐芮的由头,并不是专程想见她。
但徐芮平日里最多隔个一两日就来她的花室一趟,这几天却是一次都没有来,忽然让天歌好奇这些日子她都在忙什么,想着要不要一会儿去绕香园那边看看,问问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
思索间,姬修齐不满的声音响起,“我人都走了为什么东西也得带走?”
阿立怯怯望着自家少爷道,“红菡姐姐说她家小姐不需要。”
“她怎么知道她家小姐不需要?她又不是阿芮!而且阿芮嘴上说不要心里就真的不要了吗?你怎么这么笨!”姬修齐简直要气炸了。
听着这主仆二人绕来绕去的话,天歌不由扑哧一声笑出来。
姬修齐与阿立齐齐看过来。
天歌连忙摆手,“我没有冒犯的意思啊,就是想问问,姬兄这是给阿芮送东西被人给拒绝了吗?”
姬修齐闻言,不由一馁,“要是这样就还好了。”
大不了他死缠烂打就是。
就像那天他来百花阁,虽是最开始将徐芮气得跑了出去,可是后来徐芮还是带着他去了后面的工坊查看,旁的不说至少没有那种见他来便要赶出去的意思。
后面几天,他坚决发扬那一百零八计里面的其他精神,除了老是寻机会在徐芮面前晃悠之外,还偶尔会带点小玩意儿过来,跟百花阁里的一些仆从们一道玩,一来二去的果真引起了徐芮的注意力,有时候竟也会凑上来瞧一瞧。
今日他觉得时候到了,便专程送了一物来给徐芮,谁知道刚见到人,便被打了出来,弄得他莫名其妙,连带着少爷脾气也上来了,跟徐芮置气互损了几句,便气冲冲准备离开。
可是一走到前院他就后悔了,这好不容易才让冰块稍稍化出点水,才让佳人放下一丝丝戒备,如今倒好,一下子竟是比以前还僵了。
尤其是见到阿立也跑了过来,甚至还将自己送的东西拿了回来,姬修齐简直都要气炸了。
这个蠢阿立!
听着姬修齐的训斥,阿立委屈巴巴的抱着怀里的东西缩在一旁,倒是天歌拍了拍阿立的肩膀,以示宽慰。
“这事倒也不怪阿立,若我是芮小姐,见到这样的礼物只怕也一样高兴不起来。”
一听天歌这话,姬修齐愣了,“这话是什么意思?”
天歌指了指被阿立抱在怀中的笼子,“这里面的鸟儿是什么?”
“鹦鹉啊,怎么了?”姬修齐很是不解,“这鸟儿可有意思了,能学人说话,还是我好不容易寻来的金丝鹦鹉,金贵着呢!”
说到这里,姬修齐也带上了些许委屈,“我原想着这人冷冰冰的不爱说话,便绞尽脑汁寻来这多嘴的鸟儿,好给她解解闷儿,又哪里不对了。”
天歌暗叹一声,徐芮只是跟你还不熟,所以话不多,时间久了那话说起来可不比一般姑娘少,能游刃于生意场上的徐记大小姐,哪里是什么讷于言辞的人?
况且……
“你的心意是不错,错就错在,你不该送鹦鹉这东西。”天歌道。
“为什么?”
“你可知道徐芮年幼时母亲便去世了?”
当年徐母生下徐芮之后,身子便一直不大好,尤其是受不得风,只能常年待在屋子里,便是院子也是难能转几圈。
所以为了给妻子解闷儿,徐直便送了一只学舌的鹦鹉,说些身体健康之类的吉利话,谁曾想有一日,那鹦鹉竟是一直念叨“时日不多”这四个字,骇得满院子的人发颤,但因为这东西是老爷送的,哪里有人敢上去堵住它的嘴?
徐芮来探望母亲的时候,正听见这样的聒噪,气得着人将这鹦鹉折了翅膀炖汤,但就算是如此,鹦鹉那嘎着嗓子的触霉头话,到底是被徐母听了进去,连着数日做噩梦,身体每况愈下,最后隔了不足半年便去了。
后来徐直查明,是饲养鹦鹉的婆子背后多舌,乃至于被学去了话,但不管事实如何,在徐芮眼中,罪魁祸首除了那嚼舌根的婆子之外,还有那可恨的鹦鹉。
自此之后,这学舌的东西就变成了她最厌恶的玩意儿。
如今姬修齐却好巧不巧,却选了鹦鹉作为礼物送给徐芮,怎能不让人发怒?
听完这话,姬修齐不由喃喃,“我竟不知还有这样一回事……可是我问徐三爷的时候,他却从来都没有提说过这些啊……”
天歌闻言目光一凛,“徐三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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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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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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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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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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