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娘丽娘,怎么了这是?”
方老板见状连忙迎上去,小心的将自家媳妇儿护在怀里。
天歌见状一笑,这些日子来,方老板夫妻关系是越来越好了,简直蜜里调油似的。
老板娘丽娘似是被唬到了,圆胖的胳膊环着自家夫君。
“你道我方才见到了什么?!就那个小霸王,林参军家的儿子林公子,被人从揽金阁抬了出来,也不知是死是活,反正动是不能动了!他爹——就那个文文气气的林参军,眼睛通红脸色铁青,简直吓死人了!”
“不怕不怕,丽娘不怕。”
方老板轻轻拍着丽娘厚墩墩的背,声音却是极其轻柔,好似呵护着宝贝似的。
那厢方家夫妇正在不顾旁人你侬我侬着,孙三的目光却是落在了天歌身上。
“公子,那人……”他有些担心。
“没事,死不了。”
天歌吃完手中最后一块豆糕。
揽金阁在杭州府黑白两道通吃,就算是翟高卓也得慎重对待。
他们不怕事,但不会主动惹事。
林参军就是官再小,但到底是翟高卓身边的人,所以揽金阁不会做的太过。
三十两对清苦人家或许是好几年的生计费,但对揽金阁而言,瞧都瞧不上眼。
所以他们绝不会像上一世那样,再断林明时一臂。
毕竟上一世,林明时跟别人赌的时候,欠下的银子,可是三万两。
三日里没有还上,林参军也不认这个逆子,揽金阁才动了手。
自己若是真的狠心要害死林明时,那昨天完全可以陪着他一直赌下去。
即使林明时的赌资没有带够,揽金阁也可以借钱,毕竟他们有的是讨债的法子。
最关键的,揽金阁会保护赌客的信息,她根本不怕被查到是自己一直在跟林明时赌。
只要一直让林明时输,输到再也输不起,借着揽金阁的手,都可以让林家断子绝孙。
可是没有必要。
有些人的命,她非要不可。
可是有些人,只要自食恶果,没有能耐再使坏就行。
……
……
正如天歌所猜,揽金阁并没有伤害林明时。
待黄金查完林家的消息之后,唯一所做的,不过是在冯林整整两天去而不返之后,将这件事着人知会给林参军罢了。
林参军两日不见儿子,心中本就憋闷着一口气。
冯林那晚回来说是文会,他哪里相信!
他还不知道自己儿子是什么货色,又往来的什么人?
那些人窝在一块,能干出什么好事来?
谁曾想,在他正跟府尹大人说事的时候,有人来报说是揽金阁的人来寻他。
不知是不是有意,揽金阁来的伙计当着翟府众人的面,朗声说了林明时输了近两千两银子,如今还差三十两银子没还,让林参军去阁里赎人的话。
翟高卓闻言,眉头不由一皱,看得林参军心直往下沉。
“这逆子!”
他恨得咬牙切齿。
且不说在自己的上峰面前丢了这人,还有那两千两银子怎么回事!
只差三十两?
那剩下的一千九百多两呢!那逆子何来这么多的银子?
他一介参军,就算是不吃不喝一辈子,也赚不到这么多银子!Χiυmъ.cοΜ
这会让同僚尤其是翟大人如何看他?!
林参军心中将林明时骂了个半死。
好在翟高卓面色很快恢复正常,又着人取了三十两银子给林参军,让他先去赎人,莫要委屈了孩子。
然而这一举动,却让林参军更羞更臊,只得铁青着脸去揽金阁。
书房中得翟高卓见人远去,略一沉吟,吩咐旁边的管事。
“去门房知会一声,若是林家姑娘再上门,就说小姐这两日醉心研究那些香方,抽不开空。”
说完这话,翟高卓目光沉了沉。
……
……
再说林参军,虽说早已知道揽金阁是什么地方,可是真正进来见到里面的奢华景象,还是被蓦地镇住。
转而,他心头的怒火蹭蹭冒了上来。
自己这么多年来,日子过得清贫如洗,甚至连在外跟同僚吃饭,都是小心盘算资费,这兔崽子可倒好,竟然背着自己来这样的销金窟!
尤其是当他被黄金迎进屋里,正瞧见躺在细软奢贵的软榻上,悠然品茶的林明时时,满腔怒火再也忍不住,当即不管不顾的捞起手边不知做什么用的棍子,朝着那孽障劈头盖脸打了过去!
林明时蓦地一懵。
这两日在揽金阁,虽说他身上欠债,但揽金阁却没有圈着他饿着他,知道他的身份后,不仅给他客房住,还吃的喝的一应俱全,小心仔细招待着。
乃至于他连冯林两日都没回来也顾不上去想。
可是眼下这忽然而来的吃痛是什么回事?!
谁?!谁敢打他!
林明时可是临安城里的纨绔,向来横贯了,从来之后他们几个人一起欺负别人,哪有被人欺负的道理?
回过神来之后,登时就拿起面前放着瓜果的盘子砸了上去,在软榻上站起身来,看也不看来人,就那么一脚猛踹上去。
就在他想着手边还有什么能用的时候,却听被他踩了的人怒吼一声:
“孽障!”
仔细瞧去,那拎着棍子,正流鼻血的人可不正是自己的老爹?!
林明时一个腿软,瘫在了软榻上。
他生平谁都不怕,就怕自己这个爹!
林参军被自己的好儿子彻底激怒,一想起他这些年不学无术,再一想他竟然输了两千多两,如今还敢踹自己脸上,登时抡起棍子,狠狠的冲自己的儿子打了下去。
几乎是一瞬间,妻子朱氏埋怨的话霎时在林参军耳边响起:
“子不教,父之过。这孩子如今不学好,你反倒怪我不会教?你也说了,我就是一个商户女,我知道什么?你是读书人你怎么不教?你怎么不教!”
林参军打得红了眼。
教!
我这就教!
这就好好的教!
儿子吃痛哭喊的话语,林参军恍似浑然不觉,手中的棍子一下又一下的落下,直到磕在不知什么地方,“啪”的一声断成两半。
林参军才慢慢回过神来。
软塌之上原本还躲避翻滚的林明时,此刻直挺挺的躺在那里,脸上、手臂上,但凡露在外面的地方,都变得青紫一片,整个人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儿。
林参军吓坏了。
这是他的儿子,这可是他唯一的儿子,林家唯一的香火啊!
他扑上前去,心中又酸又痛,想要去看儿子的伤口,却又不敢触碰,生怕儿子更疼。
一时之间,竟有些无措起来。
“大夫,叫大夫!”
喉头发出的声音已然有些呜咽。
屋门之外,眼下已经满满当当的围了一圈人,不由对这一幕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还是黄金一扬声,“大家让让,大夫来了。”众人这才让出一条缝隙来。
揽金阁里一应俱全,不管是绣娘还是大夫,都有专请在阁中的,如今召之即来,也算不得什么稀罕事。
见大夫来了,林参军连忙让开,泪眼纵横,哀声祈求。
“大夫!求您一定救救我儿!一定救救我儿啊!”
悔恨与悲痛交杂的林参军并没有看到,自己躺在榻上的儿子林明时,此刻正睁着一双眼,眨也不眨的看着头顶虚空。
那双眸子里,燃烧着狠厉仇恨的烈火,泅着深入骨髓的剧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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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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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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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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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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