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渭州这些日子,他们一直觉得哪怕不是天子脚下,这地方也是超乎自己想象的繁华。
如今站在飞鹤楼最高的地方,俯瞰整个渭州城,再感受着迎面吹来的凉爽夜风,二人有种活在梦里的感觉。
互掐一把,有点疼。
看来不是做梦。
看一眼窗边傻乐呵的两个人,天歌继续专注于面前的饭菜。
听那推荐的伙计说,这些都是飞鹤楼的招牌菜,可天歌吃起来觉得不过尔尔。
这些菜若放在寻常酒楼来说,的确是有过人之处,但是比起江南清欢阁,还是差了很多。
想起清欢阁,天歌不由摇了摇头,只能说不想做佳肴的青楼不是好饭馆。
所以霸着渭州第一酒楼飞鹤楼,不见得菜品出奇。
这地方除了顶上的观景台有可取之处,饭菜什么的,是真没有外人传的那么好。
夹了一筷鹌鹑蛋,天歌再次招呼窗边的俩人:
“你们再不过来吃,饭菜就要凉了。”
第三次提醒,在梦中飘摇的二人终于回过神来。
不过跟主子一起同桌吃饭……
“你们不是我找的下人,不需要讲究这些虚礼。”天歌随意道。
两人先开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扭捏一番,最后还是坐了下来。
一筷子下去,好了,又一次犹在梦中了。
看着二人的样子,天歌不由轻笑。
有时候人就是这样,拥有越少的,其实极其容易满足。
反而是那些所拥颇丰的人,最是欲壑难填。
陷入沉思的天歌没有意识到,自己这一笑,正被二人看在眼里。
先前在阁云楼的走廊中,因为光线昏暗瞧不真切,只能模模糊糊看个大致的样子。
可是如今在飞鹤楼明亮的琉璃灯盏下,忽然对上天歌这灿然一笑,二人只觉周围华美富丽的布置好似都黯然失色。
馨香满布的屋内,霎时只有属于少年的璀璨。
肤白如脂,凝滑如玉,墨点双眸,顾盼神飞。
哪怕眼前人只是少年打扮,可是那炫目的容颜仍旧能够让人心神荡漾。
这还只是男装。
若是换上女子的衣裙,再施以粉黛……
不可以,罪过罪过。
看着忽然齐齐低下头的宋千和孙三二人,天歌犹自不觉。
只当二人终于明白过来,就算自以为在梦里,也还是填饱肚子最重要。
她哪里知道,眼下二人已经不知嘴里的饭菜是何滋味。
满脑子想的都只有一点。
小姐……不,公子怎么这么好看啊?
不行,不能这么看,太失礼了,太不尊重了。
公子会生气的。
嗯……好像哪里怪怪的。
……
……
吃饱喝足之后,摸了摸肚皮,孙三看着眼前摆了一桌的空盘子,这才后知后觉道:
“公子,我们的银子只剩下二十三两了……”
方才他忙着惊叹这地方的奢侈华贵,点菜都是公子一个人做主,这么多的菜……
吃饭一时爽,结账火葬场啊!
就在孙三想着接下来怎么办的时候,只见天歌从腰间摸了摸,拿出一个鼓鼓的袋子,摆放在他面前。
“这里面装的都是些碎银子,结账应该够用了。我屋里还有些银元宝,到时候路上用,不够的话你再去换碎银就是了。”
孙三解开袋子,看着里面满满当当的银闪闪,跟宋千面面相觑。
“公子,这……”
您不会又去赌了吧?
想起当初在青城赌坊天歌露的那一手,孙三终于知道先前她所说的那句“我们有钱”是什么意思。
逢赌必赢啊!
孙三的身板直了直。
开玩笑,公子这样的赌场圣手像是缺钱的人吗?
……
……
天歌自然是缺钱的人。
不然怎么会想到打死人钱财的主意?
嗯……
这些银子,不是赢来的,而是她昨天晚上在揽云山涧里,顺手在那揽云山贼藏宝的地方薅来的。
既然佐努已经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万一派人进去搜寻,被他发现了这些财宝得了便宜,还不如让她自己先拿上一些。
还有那一身衣服,也是她为了避免从山洞里出来,在山里或是路上被易廷益等人发现,顺手从那山匪头领旁边的箱子里扒拉出来的。
好歹是放在箱子里而不是外面,不是特别脏,也不会因为时间久了布料随便就坏。
不过饶是如此,还是险些被赵云珠发现。
至于天歌自己的衣服……
既然已经坠崖了,自然应该落在揽云山涧。
此刻坐在飞鹤楼上赏景的少年并不知道,自己抛入山涧的衣衫,如今正被人拿在手中,红着双眼死死的盯着。
……
……
揽云山四周,砍树伐木的吆喝声与树木倒地的刷啦声不绝于耳。
坐在篝火堆边的易廷益似是对此充耳不闻,只顾着盯看面前的衣服。
他这个样子坐在这里已经快一个时辰。
原本浸在山涧溪流中已经全部湿透少女衣衫,早已被烘干。
“易兄弟,时间不早了,早点歇息吧?”
佐努递过来一碗酥油茶,目光落在少女的衣服上,眼角不由抽了抽。
“多谢。”
易廷益接过佐努递来的碗,一饮而尽。
他的眼睛再一次望向那衣衫,专注的仿佛能将衣衫刺穿。
“既然衣服已经找到了,赵姑娘她人会不会已经……”
佐努的话没有说完,他可以肯定那丫头没有死。
但是他也没法直接告诉易廷益那丫头是自己跑了。
说了一半的话停在嘴边,听在易廷益的耳朵里意思就有些不太对了。
黑衣人的尸首已经找到,可是关于那个女孩子,却只找到了衣服。
不管是死是生,这对于少女来说……
想到这里,易廷益猛然站起身来,拿起衣服朝着属于自己的那块地方走去。
“不管怎么样,我都要找到她。”
不管是生,还是死。
……
……
生死是个哲学问题。
而怎么解释自己的容貌变化则是个生理问题。
天歌本以为对孙三和宋千来说,这样的故事很难接受,但事实证明永远不要忽视劳动人民的想象力。
据说当初还在清河村的时候,赵家门口来了一个老道。
看着赵家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儿,老道捋须,指着其中一个说是家贫貌美必惹祸端,所以让李氏将其中一个的容颜遮掩。
这个女孩子,自然就是从小就黑丑的赵二小姐。
前些日子,在宋千和孙三分别离开青城之后,那位老道再次出现在云来居门口。
指着赵家二小姐说,容貌带来的祸端可以避免,但是需要她就此离开赵家,改名换姓生活,才能避免更多的灾祸。
“所以,从此之后,我是林天歌。”
不再是赵家的二小姐。
孙三望着天歌,神色有些动容。
主子这么好看,但是命运如此悲惨,真是太可怜了。
宋千尤甚。
他是实实在在知道天歌在云来居过得是什么日子,如今再知道她要一个人背井离乡,更是笃定了不能让这个对自己关照有加的主子受委屈。
“小……公子,不管之后您去哪里,小千都一直跟着您!”
孙三也连忙表态:“对对对,以后有我们在,没人敢欺负您!”
天歌有些哭笑不得。
这么漏洞百出的话他们居然真信了???
看着一脸悲悯看着自己的两人,天歌按了按额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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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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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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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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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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