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庆祝女儿嫁了个好男人,也或许是想显摆一下,反正李宝根老早就摩拳擦掌地说要摆酒,还亲自上门邀请了好些人。
不过他也是鸡贼,只请了那些日子过得还不错的,家里太穷的,他是一个都没请。
宋宝珠一家也在受邀之列。
所以这天上午,一家人很给面子地去了李家。
这样的好日子,宋宝珠自然不好再抹药蒙脸,就光着脸去了。
于是所有人都发现,她好像比以前白了点,反正看着没那么黑了。
宋宝珠自己没觉得什么,那些人却一个个好奇地盯着她瞅。
胆子大的,甚至直接凑近到她面前,伸手就想摸她的脸,嘴里还问:“宋宝珠,你脸上擦粉了啊!”
宋宝珠可不跟她客气,“啪”地一下打在这人手腕上,把人拍开了。
“说话就说话,少动手动脚的!”
“哎哟!”那人痛得惨叫了一声,有些不乐意,“你怎么打我啊!劲儿那么大,手都要让你打断了!”
宋宝珠凶巴巴地看着她:“谁让你这爪子不老实的?你是女流氓啊,看见人就伸手摸人家的脸,我摸你脸试试!”
那人吓得一缩脖子,赶紧退回去了。
就宋宝珠那力气,她哪敢让宋宝珠摸她的脸啊!
不得给她摸坏了!
她心里不痛快,回到自己位置上后,就小声哔哔起来:“什么嘛,我就想看看她脸上是不是擦了粉,居然不给摸!肯定是心虚了!”
旁边的人一听,就凑过来小声说:“我也觉得她是擦粉了,不过她这粉不行啊,擦了还是那么黑!”
这时又有个人凑过来,加入讨论:“说不定是她太黑了,擦粉也这遮不住,所以效果不好!”
“也不说不定是她不会擦粉,所以搞成这副鬼样子。”
“她也不知道怎么长的,居然胖成那样。”
“是啊,其实我觉得她长得也不丑,就是太胖了,长得又高,还黑得跟鬼一样,吓死人了!”
“沈瑄居然娶了她,真是可惜。”
“你们说她今天擦粉,该不会是想跟李晓兰赌气吧?”
“她是想不开吗?干嘛非得跟李晓兰赌气?李晓兰就算不打扮长得也比她强多了。她今天结婚,肯定要好好打扮的!”
“所以说,她就是想不开嘛。”
“哎,这也不怪她想不开。本来当初是她先跟段爱华相的亲,结果第二天她就掉河里让沈瑄给救了,不得不嫁给沈瑄。
现在李晓兰嫁给段爱华,段爱华还给了那么多彩礼。她呢?沈瑄不仅拿不出彩礼,还得靠她盖房子,换成谁都会想不开吧?”
三个女人凑在一起小声议论,心情复杂极了。
既觉得宋宝珠擦粉有些可笑,又觉得她错失了段爱华这个好男人,挺可怜的。
听到议论的宋宝珠不爽地臭着脸:“!!!”
谁擦粉了?
她是变白了好不好!
还有,谁稀罕段爱华了?她才不稀罕!
嫁给他然后被嫌弃,拼命生了儿子,最后被人穿越摘桃子。
她有那么傻吗!
有病啊!什么都不知道就敢瞎说!
宋宝珠偷偷瞪着那边的三个女人,不过三人讨论得热火朝天,压根没注意到她的眼神。
宋宝珠觉得手痒!
不过想到这是李晓兰的结婚宴,还是忍住了。
就冲李晓兰昨天特地提醒她,她今天也得给李晓兰一个面子,不能在婚宴上闹事。
更何况,她不过是变得白了些,就有人怀疑她是故意擦粉,想跟李晓兰赌气。
她要是闹起来,那些人恐怕更得怀疑她是不满李晓兰嫁给段爱华,故意破坏她的婚礼。
宋宝珠可不想平白背上这口黑锅。
所以还是忍忍吧。
她想到这里,看向旁边坐着的家人,突然觉得有些奇怪。
怎么回事?他们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难道他们都没听见?不应该呀!
宋宝珠犹豫了一下,凑到沈瑄耳朵边小声问他:“你有没有听到什么?”
她凑得太近,沈瑄耳朵猛地红到滴血,然后他迅速转过头,诧异地看着她:“听到什么?”
宋宝珠看着他的反应,心里越发觉得古怪。
看沈瑄这副样子,他肯定是没听到那些话。
这就奇怪了,他离得也不远啊。
难道只有她听见了?
为什么会这样?
难道……是因为灵泉水?
说起来,她这些日子每天都会偷偷喝灵泉水。不过每次喝了都会拉肚子,所以她不敢给家人用太多。
只是做饭煮菜的时候稍微加一点点。
果然家人没有像她一样拉肚子。
所以她现在听到那些议论,是因为喝多了灵泉水,身体被改造的缘故吗?
如果真是这样,那她是不是也该给家人多喝一些,让他们的身体也变好点?
正想着,外头突然有人高声喊道:“新郎来接新娘子啦!”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伸长了脖子,下意识朝门口看去。
有的甚至直接起身跑出去看热闹。
宋宝珠也扭头看向门口,不过她不想让人觉得她在惦记段爱华,就坐在凳子上没动。
结果好家伙,那些看热闹的全堵在门口,她坐在凳子上只能看到一群挤挤挨挨的背影和后脑勺,根本看不到什么新郎官。
宋宝珠就很:“……”
又过了一会儿,外头才响起拖拉机的声音。
宋宝珠听着那声音有些诧异:“怎么有拖拉机?段爱华是开拖拉机来的?”m.χIùmЬ.CǒM
她刚说完,外头就传来一声兴奋的大喊:“新郎官开拖拉机来接新娘子咯——”
宋宝珠突然觉得头都大了:“……”
梦里她嫁给段爱华的时候,好像也是坐的拖拉机,不过是宋大刚安排的。
段爱华这次很主动嘛,看来他挺喜欢李晓兰的。
宋宝珠松了口气。
她倒不觉得嫉妒,反正她做了那个噩梦后,就对段爱华有了心理阴影,别说是嫁给他了,就是看到他都觉得厌恶。
段爱华要真喜欢李晓兰,对她来说还挺好的。
现在她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噩梦里的那个穿书女。
不过那是还要过几年才会发生,所以她现在倒是不用太担心,先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
渐渐的,外头拖拉机的声音越来越大,最后在门外停了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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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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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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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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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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