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莺主动帮王建军联络了一所墓地,只等兰玲玲百年之后,就会将兰安葬于此。王建军显然已经被兰玲玲的病折磨的心力交瘁,此时能有一个人帮他拿主意,再好不过。王建军平时除了和黄莺聊兰玲玲的病情,就是埋怨自己的儿子王文博。
王建军和兰玲玲他们比较爱面子,平时虽与老胡交往过很密切,但是也不好意思,家丑外扬。兰玲玲接纳了黄莺,已经将她当成了一家人,三人同时在场时,兰玲玲总会拉住黄莺的手,拜托黄莺一定要替他多多照看王文博。此举颇有托孤之意,黄莺最放心不下的不是自己的丈夫王建军,她知道丈夫老实憨厚,虽说有些倔犟脾气,但是人品德行都没得说。
更何况,黄莺和王建军互生情愫好多年,自己走了,他们两个能够和和美美的在一起,也不失为一桩美事。只是,王文博实在让黄莺放心不下,王文博自小就是在兰的铁腕管制之下成长的,小道上学的时候要穿哪件衣服?大到大学的时候,申报哪所学校的志愿都有黄莺一手操办。现在王文博已经搬出去自力更生,兰也自顾不暇,但是只要王文博回家,黄莺都会仔细打听儿子的近况。同时,还想找几位老朋友帮一帮王文博。
那个大学辅导员当和不当都没有啥区别,一个月领着那点死工资够干什么的?虽说他这个岁数能有这么多成就,在外人看来已经不错了,但是只有母亲知道王文博的底子虚的很,没有点学术成果,以后,恐怕还是会像他爸一样碌碌无为。
兰玲玲摸了摸自己脸上的眼泪,“我和他爸只是普普通通的职工而已。我们的年纪大了,之前的那些人脉也都不管用了,要是以后你真的能和王建军在一起,我不求你张文博当成自己的儿子,只要看在我和建军的份上伸手帮他一把就行了。”xiumb.com
兰玲玲深知黄莺虽不是手眼通天,但是人脉颇广,认识不少各行各业的人才,要是黄莺肯帮王文博,以后王文博的日子肯定过的比现在好。这是一位母亲在临死前能够给儿子做的最好的安排了,黄莺当然欣然应允。
王文博是一个十分省事的孩子,他与黄莺也有些往来,王文博并不像他母亲所说的那样懦弱,反而颇有主见,而且自己的事业做的风生水起。黄莺总觉得,兰玲玲是过于忧虑,而王建军几次提到王文博却欲言又止,他总说王文博太不听话,伤了父母的心。王文博之所以搬离家里,并不是因为他追求自由,而是王建军不想拖着两个累赘过日子,一个病病怏怏的老婆已经够让他难受的了,再带上不省心的儿子,王建军几乎要折损了半条命。
黄莺十分不理解王建军说的是什么意思?在她的几次多次多次追问之下,王建军吞吞吐吐好半天,只说王文博选的那个女朋友,他十分不喜欢,可是王文博铁了心要和她在一起。
黄莺还当王文博背着家长做了什么违法乱纪的事儿呢?原来不过是儿女感情问题,黄莺。劝了兰玲玲,又劝王建军。“孩子现在已经长大了,年轻人的眼光和喜好,与长辈们都不一样,反正你们忙碌了大半辈子。培养出这么优秀的一个儿子,也该歇歇了。以后就撒开手脚,让王文博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吧。”
王建军重重地叹了一口气,那是他和黄莺最后一次见面。两人分离之时,王建军再次喊住黄莺,他觉得兰的状态有些不太好。兰玲玲曾说过想去苏州一趟,看一看那里的风景名胜。王建军之前嫌麻烦兰玲玲也不肯动身,现在到了弥留之际,王建军准备收拾东西达成老婆的夙愿,他们不在的这段时间,只能委托黄莺照顾王文博。
“他都那么大一个孩子了,到了娶妻生子的岁数,而且他的那个女朋友我也见过,聪明伶俐,长相也不错,家境很好,真不知道。文博的爸妈究竟是怎么想的?还把文博管得像个没毕业的小学生似的,就是因为他们给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所以文博才会有这种逆反心理。”
只是没想到王建军还没有收拾好行李,他家就出了这种事。人心叵测,没准是收拾东西的时候,俩人吵了嘴吧。
“我始终不愿意相信王建军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就他那个胆子杀鸡宰牛都不敢,更何况杀人了,而且他杀的可是他儿子的母亲,与他过了大半辈子的老婆。王建军真有杀妻自尽的勇气,那他就不至于为兰玲玲去世之后的事情感到忧虑了,连他自己的儿子他都无法管教,却能自杀,这不是开玩笑吗?”
黄莺说着说着,情绪激动起来,胸口剧烈的起伏。有些上气不接下气,秦雪连忙给他端来一杯温水,好一会儿女人的情绪才平复下来。
“我不是要质疑警方的工作成果,只是凭借我对王建军的的理解,他不是这种人。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文博啊,最近来过吗?”黄莺用纸巾擦去眼角的泪珠。
“他来过几次,只是王文博的工作比较忙,所以…”秦雪没有告诉黄莺实情,王家出事之后,王文博只露过一次面,而且还是在秦雪的要求之下,配合调查的。男人那张苍白消瘦。带着疲倦的面容在她的眼前晃。
“算了,反正兰和王建军已经没了。文博也算是解放了!孩子也挺不容易的,以后你们有什么事情都可以联系我,虽说我和他们非亲非故,但关系总比其他的朋友更近一些,听说他们的那个邻居老胡也来跑过几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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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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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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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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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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