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身着一袭花灰色针织连衣裙,外穿深灰色羊绒大衣,脖子上还带着一条白底红点的小方巾。一头银丝服帖的梳向脑后,连指甲都精心打理过。
秦雪情不自禁地倒吸了一口凉气,虽然她也是。一个女人,但是谁不喜欢漂亮的事物呢?美人当然也是美好事物的一种。
黄莺抬起手摸了摸并不凌乱的头发,秦雪看到她手上那枚硕大的闪闪发光的钻戒。
“我先生命薄,20几年前就已经去世了,那时孩子才刚刚长大成人,我们家一直对孩子实行放养的政策,所以在他有能力独立生存之后,我就不再管他了。幸亏我儿子比较争气,靠着自己的努力进名校拿奖学金,创业娶老婆。儿媳也很知书达理,从不让我操心,所以我想得到是要比同龄人更年轻些。”
秦雪了解过黄莺的基本资料,她本就家境殷实,找的老公也是门当户对的中产阶级。虽然老公早早撒手人寰,但是手底下有不少铺面,还有两家小公司,黄莺不善经营,所以委托了别人代管,每个月仅靠收租,还有公司以及商铺的收益,就够她过优渥的生活了。
儿子出国以后,黄莺不仅不为升级发愁,也不用操心孩子的未来,每天要做的就是种花养菜,美容逛街。别人还为房贷,车贷忙碌的时候,黄莺已经可以随心所欲的去全世界各地旅游了。
不等秦雪询问,黄莺缓缓开口,“我和王建军年轻的时候确实护生过情愫,那时我刚与他相识,就被他的才华与人格魅力所折服,并不知道他已经有了家室。可是很快,王建军察觉到了我的心意,主动与我拉开了距离,同时告诉我他有妻子的事实,我们两个并没有做过越距的事情,所以也不存在对不起各自的另一半。”
“那时年轻,感情也比较朦胧,我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更何况,之后数年间,我和王建军一直保持普通朋友的关系,甚至还刻意地互不联络。如果不是这次同学聚会,我还不知道我的老同学,现在过得居然是这种日子。”
秦雪和小刘对视了一眼,都没有说话。从黄莺的谈吐举止来看,她确实过的是养尊处优的富太太的生活。如此说来,王建军就更没有必要杀害妻子,然后自杀了。就算想尽快摆脱妻子这个累赘,那他也没必要走如此极端。
王建军,如果真的能够和黄莺再续前缘,不仅他的生活水平会提高一大截,同时,又能完成年轻时的夙愿,这是一举多得的好事。黄莺的儿子,儿媳豁达通透,老人和孩子之间互不干涉,王文博又是一个什么都不管的家伙,王建军哪怕现在和黄莺谈恋爱,恐怕王文博都不会说半个不字。
“您最近和他联络的次数比较多,不知你们都聊一些什么话题呢?”黄莺猛地抬起头来,与秦雪对视。她的眼神太过真诚和坦白,让秦雪情不自禁的来个哆嗦。她甚至有些羞愧,用如此肮脏龌龊的想法来揣度两位的纯洁感情。
“同学聚会之后,我确实有了一点不该有的小心思,但是听说小兰还活着,而且人家两口子感情也蛮好的。当年那些事儿已经成为过眼云烟了,所以我也没了那种心思。但是我没想到小兰从其他朋友那里得知,我和王建军在同学聚会上相遇的事情,辗转找到了我的联络方式,并且盛情邀请我去她家做客。本以为是他们两口子的共同邀约,所以我略备薄礼上门……有钱人的生活也是很枯燥乏味的,在高端的服务也填补不了内心的感情空缺,人年纪越大,越想落叶归根,我年轻的时候自命不凡,比较清高,不喜欢和别人接触,思来想去,除了王建军这朋友之外,倒也没有太多可以联系的人,我想既然小兰已经放下了芥蒂,不如我们就借此机会缓和一下关系。”琇書蛧
黄莺到了王建军的家,这才切身感触的感受到王建军的不容易。房子四处散落着兰的药品,复检工具,整个房间弥漫着一股药品的味道。在屋里多坐一会儿,黄莺觉得她的身上仿佛也被染上了病气。实在难以想象,王建军在这样的环境中和兰玲玲苦苦支撑了十几年。
兰玲玲拉着黄莺说话,让王建军出门买菜,准备宴席,两人独处的时候,兰玲玲交给黄莺一个信封,嘱托她回到家时再打开看。
“我今天把这封信也带来了,如果你们质疑信件的真实性,或许可以去王建军家里找一些扫来生前写的东西进行笔记对比,我可以拿我的寿命起誓,这是小兰亲手交给我的。”
秦雪打开信纸,略略浏览了一下,这是一封兰玲玲给黄莺的陈情书。在信里,交代了自己罹患癌症即将命不久矣的事实。同时,嘱托黄莺在她离世之后与王建军共同生活,没想到这个女人邀请黄莺到家里做客,居然是想把自己的老伴儿托付给另外一个女人?这倒是请雪无法理解的。
按照王文博和老胡的说法,来宁是一个占有欲极强的女人。为了不让王建军和其他人多接触,兰玲玲霸道的要求王建军必须与她寸步不离。两口子整天窝在小房间里,不出来晒太阳,也不和他人交流。兰玲玲又如何能够做到?如此平静地处理自己的身后事呢?
“到了我们这个岁数,爱恨嗔痴都变得平淡了。兰多年前就知道我和王建军曾有过一段朦胧的感情,只是那个时候有家庭责任感,束缚着,所以我们都不敢越雷池一步。小兰是一个极其聪明的女人,她和王建军做了这么多年夫妻。可以说,对王建军了如指掌。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只爱一个人呢?有时心思一动,思想出现偏移也是正常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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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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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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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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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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