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胡记得,王建军和他去过最远的一个地方,就是聚焦离家只有三公里的书店。王建军平时特别喜欢研究文玩字画。只是他们家的大部分积蓄都花在了兰玲玲身上,根本没有闲钱玩这些,老王只好找一些相关记录的书籍典籍。
他很想去市中心的大图书馆看看,那里不仅有免费的这些事,而且还有数字化阅览室,与年轻人们在一起,自己也觉得年轻了,这是王建军说的原话。琇書蛧
他本来就是很有生活态度的一个人,偏偏被一个病怏怏的老婆拖累了。逼得他没办法,现在都成了半吊子赤脚医生。现在抓点中药扔到老王的面前,很快他分辨其中的药材。
兰要强了大半辈子,谁知道老了老了却是这样一个结局?她的满腔热血,无处抛洒。最终都化为怀才不遇的抑郁和愤怒,没日没夜的对王建军撒泼,幸好王建军不愿意抛弃糟糠之妻,两口子才没有撕破脸。
老胡有时觉得夫妻俩吵吵闹闹,打打架,也有一番滋味,只是作为当事人的王建军也许并不是这么想的。
“别看我们这些老人腿脚不灵便,但是谁不喜欢趁着退休,自己还能动弹,这段日子,四处跑跑转转走一走,能做点想做的事。我们这代人心里苦呀,年轻的时候为爹妈活着,长大了,另一份或者后来有了孩子要他们活着,好不容易儿子孙子都带大了。自己啊!差不多要寿终正寝了。有点个人爱好,有点时间倒还好能够勉强趁着最后这段时间折腾一下。要是连喘口气的机会都没有,这人就被逼死了。”
老胡十分同情王建军,“也怪我,有空的时候不知道体恤老朋友,我总是喊他出去钓鱼遛弯,王建军总说,自己不喜欢这些活动。实际上我明白,其实他就是怕麻烦我,每次王建军出来到半个小时,就急匆匆的往家赶,因为老婆又到了吃药的时间了。王建军不放心家里的那个病人,所以,哪怕是去菜市场买菜,也得托付邻居照料兰,他们这两口子这辈子算是捆在一起了。”
“兰要是一下子没了,还好。就这么明明白白的一直拖累着王建军,长此以往也不是个事啊,文博也不是那种能做顶梁柱的孩子,他和爸妈的关系一向不是太好。”老胡提起自己这位老朋友忍不住的摇头叹气。
“胡大伯,你和王建军应该是整个明华小区里面关系最好的人了吧?”
“可以这么说吧,我俩年纪相仿。说起之前的事,有很多共鸣,不像现在的年轻人没经历过那个年代,跟他们说也说不明白,还是同龄人在一起能玩得开。”
“王建军,有没有跟你提过他有一位红颜知己?”
“这个嘛,倒没说。好汉不提当年勇,更何况,年轻时候做的那些荒唐事,也没什么值得炫耀的,谁没喜欢过班上漂亮的小姑娘呢?现在孩子都已经这么大了,再说那些就是老不正经了。”
“王建军最近有没有什么异常?大概两三个月以前吧,他托我找个保姆照看小兰。我以为他真的想明白了,与其两口子都在家里不能动弹,还不如花点钱找外人照顾老太太。王建军也刚好可以出来,松快松快。本来给他推荐了两个不错的保姆,谁知马上就要签合同了?王建军就不愿意了,惹得人家保姆给我好顿骂,可能也是怕花钱吧,儿子一个月赚好几万。妈妈居然请不起一个几千块的保姆,你说说这个不是让人看笑话吗?”
“我本想真的贴补老王一下,他家的日子过的男友。后来把这想法和老王一说,他犹豫了一段时间。表示自己已经这么大年纪了,就算是再折腾也折腾不了多久了,还不如老老实实在家省点钱,两口子还能有个照应,后来我听文博提过一嘴,说他爸和一个什么阿姨叫吓到了,起这事被兰发现了,你想想她那是个火爆脾气,知道老公居然在外面乱搞,能饶得了王建军两口子,肯定又没事打架。”
“这老王也是,老了老了,居然弄起这档子事来了?自己的儿子都到了娶老婆的年纪,这事传出去以后,还有哪个人愿意给文博介绍对象?”老胡眉头越皱越紧,几乎要聚成一座小山。
秦雪问道,“王文博不是有女朋友吗?”
“他那个女朋友一言难尽。指不定是从哪儿花钱雇来的?看着和他一点都不亲。那个小丫头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来过文博家了。之前俩人的关系都还不错,总是腻腻歪歪的,在小区里搂搂抱抱,让人不能睁眼瞧。最近你这阵子倒是没看到,没准已经分手了吧?反正年轻人谈恋爱,今天好,明天不好,都是常有的事。和我们那个年代不太一样。我觉得可能老王也是想赶时髦,所以才会也许有了别的想法,但小兰不是个善茬。不管她病不病,老王都不会做出对不起她的事。”
“老王的人品我清楚,而且兰病了这么多年。老王鞍前马后的照料。就算是有点别的想法也正常。这都是人之常情吗?”
“您把故事说的有鼻子有眼的,难不成你亲眼见过王建军和他那位红颜知己联系?”小王的手上捧着一包不知道从哪顺来的瓜子,嚼的胳膊作响,仿佛正在戏台底下看热闹的人。
听他质疑自己,老胡马上一瞪眼睛,“我跟老王的关系那么好,他家这档子事,我还是了解的。年轻人,你不要总是不用揣测别人的想法,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可比你老实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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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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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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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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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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