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完整的手掌,从中间劈成两半。大拇指食指和中指,指节完整,横截面处有很多细小的骨头碎渣,鲜血已经凝固成了黑褐色。
手掌是被一个锐利且有厚度的东西,硬生生从手腕上切下来的。
恐怕这人凶多吉少呀。人的手腕处有动脉血管,受伤之后不能及时止血,死者会因大出血,昏迷休克,严重的还有可能导致死亡。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会选择割腕自杀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大多数人会因为割腕时产生的痛苦而无法忍受,从而放弃轻生的念头。这样干净利落的一刀切,自己恐怕很难做到,
虽然目前还没有发现尸体的其他部分,但姚明轩心中已经认定这就是一起命案。
阳光炙烤大地,晒的人头晕眼花,姚明轩看着自己手中的半边手掌。“通过手指上的老茧以及黝黑的皮肤,和粗糙的手上皱纹,我判断此人的年龄大概在40~50岁之间。男性,从事较为繁重的体力劳动。不太像技术工,应该是个农民或者搬运工。”
“就这几根手指头,你就看出这么多东西!”一个来增援的派出所民警看西洋景似的围着他走了两圈。
之前他就听说过,公安局有一个专业小组,里面的几个人神通广大,亲眼一见,倒没觉得姚明轩有多神奇,反倒有些失望。
“男性和女性的身材体貌特征有着明显的差异,从手掌厚度,手指长度等等判断性别,我倒是没什么意见,就是通过哪些方面分析出他的职业的呢?”
“很简单,虽然有一些手艺人从事某种工作,手掌上也会留下一些减脂。但不同工作对于手部的磨损程度是不一样的,像他这种整个手掌没有多少嫩肉,全都被厚厚的老茧包围,我想从事的必然是繁重的体力劳动,否则老茧会影响舍不得灵活程度,同时影响工作进度,清风山附近没有工厂,距离清远市区较远,更没有建筑工地。这附近村里的人们,大多以种植农作物为生。我看过很多典型案例,非让我拿出证据证明。推断不太现实,但按我的经验来看,八九不离十。”
“如果这真的是一起杀人分尸案,那么公路沿途乃至清风山附近应该都会出现尸块。麻烦你们配合一下,限制交通,排查可疑人员对整座山进行搜索吧。”
姚明轩说出这句话,也有点心虚,清风山。虽然只是一个小山包,但是这里的环境很复杂,有不少沟沟坎坎,甚至还有些寻常人不会轻易涉足的地方。警犬鼻子灵,身子灵活,但代领警犬工作的是血肉之躯的人类,他们是没办法穿过遍布荆棘的树林的。更何况,整个清远市目前现役警犬并不多,还有一部分正在办其他案子。
临时抽调到清风山正圆的警犬只有五条,而他们面对的却是上百亩地的山地,这是对警方的一次十分严苛的考核。
气温越来越高。每个人的心头。都压着一团火,无处抒发。
姚明轩选择了一块儿地势平坦的空地,铺好防水布等待其他同事的好消息。搜索进行了十几个小时,依然一无所获。姚的心里打鼓,难不成自己判断失误,凶手把其他尸块扔到了其他地方?或者受害人还活着。
“妈的!”一位民警手上提着一个鼓鼓囔囔的黑色塑料袋。脸上和身上都划了几条血道子。出勤的时候,没人告诉他这次的目的地情况这么复杂,所以他只套了一件执勤短袖就来到了现场。临时从同事那儿借了一件长袖外套,走了一段山路,他嫌热,就把外套脱掉了。
搜索的民警两人一组搭档,这样不仅可以查缺补漏,同时也能保证对方的安全。和他搭档的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用这群老油条的话来说,就是个没长开的青瓜蛋子。
清风山附近十分太平,已经有十几年都没发生过恶性案件了。谁想到这小伙子初出茅庐,就遇上了这种事儿,年轻人显然被吓得够呛,亦步亦趋跟着老前辈的身后,于是俩人抱着团,掉进了一条深沟里。
“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刚才我还以为要一命呜呼,交代在那条小沟里了。幸亏这小子还有点用,知道把我拉出来。我们在那条沟里发现了点东西,他的腿受伤了。我只好先把人送回来。”wWW.ΧìǔΜЬ.CǒΜ
老前辈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咬牙切齿的看着也挂了彩的小年轻,把朔料袋拿给姚,里面装着的是一节大腿骨。
“已经让警犬顺着那个方向前进了。”
姚明轩看着民警,已经被撕破的裤子。以及鲜血淋漓的小腿。劝说到,“要不您还是在这儿歇一会吧。”
“哪有时间歇呀,轻伤不下火线。本来就缺少人手,我一休息,更没人工作了:你放心,我不会给大家拖后腿的。”
有了一个模糊的方向,在警犬的帮助下。没一会儿,姚明轩他们就找到了死者的大部分躯体,
在小刘的帮助下,受害者的雏形逐渐出现在防水布上。
“这人下手够黑的。”小刘剥开黏在死者额头上的头发,咬牙切齿的说到。
一道道纵横交错深浅不一的大口子,将死者的脸彻底损毁,让人分辨不出她的面容。
基于姚明轩之前对凶器的判断,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推断出,这些伤痕斯斧子造成的。越来越多的线索摆到了杨明轩的面前,这更让他坚定了自己的判断、凶手确实是用斧头对其进行分尸的,而且他使用的斧头在生活中很常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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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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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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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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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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