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有些哭笑不得,这些人也太有爱心了,挖到尸体的第一时间想的居然是帮他整理一下仪容仪表。一个身穿黑色中山装的男人有些拘谨的对小刘伸出双手。“我是本村的代理村支书,也是目前村里的一把手。那两个发现尸体的小子已经被吓病了,躺在床上起都起不来。前段时间,村里丢了一个半大小子,家里也急得很。我本想拦着他们等警察来。l再动手,可是那孩子的家属实在太着急了,他们担心里面埋着的这位就是他家的儿子,警察同志,也请你们体谅体谅。他们老来得子,现在独自走失,老两口情绪压力很大,搞得我们很难办呀。”ωωω.χΙυΜЬ.Cǒm
村支书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他担心眼前的警察怪自己。小刘现在已经被气得哭笑不得,说不出话来。擦干净死者的脸是为了确认身份,那他们擦他的手,清理他的衣服干什么?
他知道村民们也是好意,可是现在他一腔怒火无处发泄,憋闷的浑身难受。正所谓枪大出头鸟,村支书主动出头,使小刘的炮火攻击有了明确的目标。男人继续傻笑,“我们这儿讲究。死者为大,你说人家啊,孤零零地被埋在这儿,衣衫不整,是不是也有些不太好?所以我们就想给他清理干净一点。人肯定不是我们村里人杀的,要不是那俩小子发现他出现在这儿,我们都不知道后山上居然躺着这样一个人。”
“谁提出给他擦手擦脸的?”姚明轩非常冷静。根据远抛近埋的犯罪特征,凶手选择将尸体放在这里必然有他的考虑。埋尸的小土沟与村庄直线距离不过1000多米,如果不是生活在这儿,对周围环境比较熟悉的人可能想不到,要在这里埋尸。
凶手与死者在面包车内发生过撕扯搏斗,凶手很有可能在死者的身上留下的毛发,指纹等。这个时候突然冒出来一个给凶手擦脸的人,很有可能就是凶手混水摸鱼。趁机销毁证据。
村支书眯着眼睛想了好一会儿,终于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他从人群中揪出一个面带惊恐,鼻尖上还挂着一串鼻涕的小男孩。“就是他。是他。第一个碰尸体的这孩子也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什么都敢摸。你看他这手脏兮兮的摸了人家,我总是担心……”村支书说话开始语无伦次。显然,心中有鬼。
小刘见他与小男孩眉眼之间有几分相似,问道,“这孩子莫不是你孙子吧?”突然被质疑,村支书先怒目圆睁,而后在小刘的眼神中败下阵来,他缓缓点了点头。
“小孩子不懂事,我这个孙子打小脑子就有问题。我们一群大人闹哄哄,想瞧瞧死的到底是谁?不知这孩子到底缺了哪根弦,突然跑出来给人家擦脸擦手,我一看,孩子的指纹都留在那男人脸上,头上了,他今年才12岁,别看长的人高马大的,实际上缺心眼儿。要是你们警察一不小心认为我们孩子是杀人犯,那可怎么办呀?所以我就坡下驴,帮忙处理了一下尸体。反正人家说了,警察神通广大,只用一滴血就能知道罪犯是谁?应该不会有什么影响吧?”
老人看似蠢笨,实则精明的很,为了不让自己的孙子卷进凶杀案中,居然公然破坏现场。小刘被他气得差点一口气上不来,直接晕倒在地。“说你聪明,你居然相信电视剧中那些夸大其词的话。说你笨,你还知道保护家人。”
警方这几天已经将那辆面包车内遗留的物品及指纹等,进行了汇总,并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原本埋尸地点可能会留下修车的蛛丝马迹,现在被这些村民一搅和,全都泡了汤。
姚明轩眉头紧皱,带上手套翻动尸体。杜华脖子上那条青紫色勒痕引起了他的注意,姚明轩的视线向下,只见杜华左腿内侧有一条十公分左右的戳刺伤,刀口并不深。驾驶座上的血迹,应该就是在这个时候留下的。
杜华出血量不少,但这道伤口不足以导致杜华死亡。姚明轩小心细致的检查了杜华的四肢,躯干部位。最终,将重点放在杜华的上半身。杜华嘴唇内侧有一个月牙形的咬痕,喉骨断裂,眼底出血,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的特征,杜华是被人勒死的。
他的鼻腔里毛细血管有破裂过的痕迹,衣服前襟上还有不少血点子,从血迹滴落的方向以及范围来推测,杜华和凶手搏斗时曾被人打伤了鼻子。
姚明轩站起身,目光扫过微风中静默的树林。他的眉头紧皱,在脑海中模拟凶手杀人的过程。杜华是一名黑车司机,和其他正规出租车司机不同,杜华的大部分生意都是自己招揽的。出事当天晚上八点,杜华关掉了线上接单。他几次提到,妻子要在家宴请同事。他担心网上的订单耽误自己回家,所以准备跑两单散活,就结束一天的工作。
在自己的行当呆的时间久了,自然而然就能摸出一些门道。出租车司机门一般只需要扫一眼,就能分辨出路边站着的那些人是要打车的,还是要等车的。杜华尤为擅长察言观色,他擅长使用低价策略诱惑那些意志不坚定的人打他的车。
虽然,这台面包车其貌不扬,但乘坐体验一点不舒小轿车。杜华尤其喜欢那些带着大型宠物的男男女女。宠物看病洗澡时,很大概率会被公共交通工具拒之门外。出租车也不喜欢毛茸茸、会散发体味儿、会拉屎撒尿的小动物。唯有杜华这种开面包车的黑车司机,愿意捎他们一程。
不过,他不是每天都有那么好的运气,也不是每次都有宠物主人愿意搭他的车。为了赚点钱,杜华把业务范围扩展的很广。只要有人出钱,不管拉的什什么东西,拉到哪里都无所谓。姚明轩的目光在杜华身上流转,男人左胸口袋里露出的粉红色纸钞一角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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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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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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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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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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