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连忙问干爷爷什么事那么开心,他笑着卖关子道:“你猜我和你师父去干什么了?”
我摸着脑袋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什么事会让干爷爷喜气洋洋而师父却愁眉苦脸的呢?
干爷爷呵呵一笑,也不跟我打哑谜,说道:“我昨日见那萧家小女聪颖灵慧,眉有灵气,气通阴阳,乃是修道的天资之才。所以,干爷爷我把她收做关门弟子了!”Χiυmъ.cοΜ
说完他还朝我一乐,那美滋滋的模样,可比我当初叫他干爷爷时还甜蜜不少。
不过听他这么一说,我发现漏了一个,于是问道:“那萧翎呢?他怎么办?”
干爷爷捋了捋胡须,道:“哦,那孩子本与我道门无缘,命理又让人捉摸不透,不敢胡乱收做弟子。不过得知萧建和公务在身,不能长久照顾姐弟俩,我也不忍心拆散相依为命的姐弟俩,所以会和萧璞一并入我山门。”
不过这对萧叔和姐弟俩而言,倒是个好消息,至少今后的日子有了着落。干爷爷也不急于让他们入山门,让姐弟俩在村子里住到年后,等萧叔上岗了,就送去干爷爷山门。
我心中不禁为此庆幸不已。
随后,我又瞥了一眼闷不做声的师父,问干爷爷他又是怎么个情况。
干爷爷一笑,说道:“哈哈,来的时候我们俩打了个赌,我说我此行定会有弟子入门,你师父不信,现在好,他输了个底朝天。”
原来如此,就是不知道师父输了啥,能让他这么闷闷不乐的。
于是我又接着问道:“那师父他赌了什么?”
干爷爷意味深长地瞄了我一眼,又偷偷探出头张望了一番,附在我耳边悄悄说道:“连着七天给我洗脚。”
噗!师父真是吝啬到家了,钱也好、物什也好,不都行么。什么屈辱的赌注都敢拿出来,简直在拿自己的尊严做赌注。
也难怪他闷闷不乐的,让他一个人闷着吧,指不定啥时候就出锅了。
……
第二天的早晨,痞子带着陈星哥忽然过来找我。
“云翼,跟我来!”痞子二话不说,拉着我往村外跑,陈星哥也心照不宣地紧跟在身后。
“痞子,你要带我去哪里?”我被他拽着,一路跌跌撞撞。
“哎呀,别多问,去了就知道了。”
我们一路快步前行,我几乎是被连拉带拽的带到了一片一望无际的油菜地里,痞子满脸欣喜地朝我看了一眼,随即一猛子扎进了一人高的油菜地,我急忙跟了上去。
小时候我们经常钻油菜地,这里也是藏人的好地方,一个人钻进去,除非把这片油菜全部割了,否则谁也找不到。
不过油菜花很容易沾到人的衣服上,必须要用肥皂洗才能洗干净,所以我每次钻油菜田,少不得回去被奶奶数落。
我们一路深入,无数油菜花粘在衣服上,留下那沁人心脾的芬芳。
没过多久,痞子骤然停下了脚步,我一个不防备,一头撞了上去,我们三人仿佛叠罗汉一般往前摔倒在地,我一抬头却看到在无边无际的油菜田中竟然有一片十来平方小空地,而在那空地中间生着一堆柴火,上面架着一整只剥皮退毛的大公鸡,正嘶嘶地冒着热气。
我爬起来,满脸疑惑地望着痞子和陈星哥。
“你不是要走了嘛,不知道你这一走,我们三人何年何月才会再见,所以我们两人合计着,特地在这里为你办一次送行酒。”陈星哥拍着我的肩说道。
关于我离家的事情,我的确和痞子草草提过几句,没想到他还认了真,专门给我办了个送别宴。
“走,鸡已经熟了,一起吃吧!”痞子拉着我,三人一起盘腿围坐在篝火旁。
“痞子,这可是用来生崽子的大公鸡啊!你不会是从家里偷来的吧?再说了,你不怕把这片油菜给点着了么?”我指着这只被火烤得油亮亮的大公鸡说道。
“哪能啊,我冯源可不是那样的人,要偷也不会偷自己家的呀!”痞子拍着我的肩,挑了挑眉毛说道。
我顿时汗颜,不知道谁家这么倒霉,不过都已经烤的外酥里嫩了,不吃太可惜了。
我们也不管干不干净,伸手就撕,鸡上面被陈星哥涂了一层菜油,还撒了少许盐巴和味精,虽然没有其他的调味料,可是我们三人此时吃着却格外鲜香。
“唉,你说要是有酒就好了,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像电视里的英雄豪杰一样把酒言欢一醉方休了!”痞子一边大口啃着鸡肉,一边叹息道。
陈星哥一听,却是嘿嘿了两声,从怀中摸出来三瓶可乐瓶装的甜酒在我们眼前晃了晃。
“我X,牛啊,陈星哥,你是从哪里弄来的?”痞子顿时两眼冒光。
“都这时候了,我也学学你,不过也不去祸害别人,是从家里偷来的,这是做菜用的甜酒,度数低得很,把酒言欢倒是可以,一醉方休恐怕是不可能了。”陈星哥说着将酒分给我们。
这酒我喝过,用糯米酿成的,不过跟真正的糯米酒不同,制作过程十分简单,就是加一点发酵粉之后在被子里闷一个星期就可以了,通常被用来做菜,用这酒做出来的菜肴鲜香可口,带着淡淡的酒香和甜味,十分具有诱惑力,不过因为没什么酒精度数,一般家人是允许小孩子喝着玩的,也不会喝醉,完全就如同饮料一般。
“不如这样吧,既然有了酒,我们就学着电视里那样义结金兰怎么样?”痞子接过酒,兴奋地说道。
“好呀!”我和陈星哥纷纷点头同意。
于是三个乳臭未干的孩子并排对着烤鸡跪下,双手握着可乐瓶。
“我们从小到大都是形影不离的兄弟,我还以为我们会一辈子如此,只是没想到有一天你林云翼竟然会成为道士,走上一条无比神秘的路,不知道你以后还会不会记得我们两个,所以在走之前,也好留个值得回忆的纪念。”痞子举着可乐瓶,难得的一脸正经。
“怎么会,你们永远都是我的兄弟,不管我在哪里,只要兄弟有难,定当两肋插刀,绝不怨言!”此情此景之下,我也义正言辞地说道。
“好,那么宣誓吧!”陈星哥大声吼了一句。
于是我们三人敞开嗓门异口同声道:“黄天在上,天地可见,今我林云翼(冯源、陈星),在此义结金兰,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只是最后一句,我选择了沉默不言,幸好他们都没有发现,宣誓完,我们各自将手中的酒咕咕的喝了大半。
随后,我们互相望着,哈哈大笑起来,笑着笑着,我的眼睛却湿了……
这顿饭当真比我在家吃的还有味道,一个早上,我们将一整只大公鸡扫荡一空,一大瓶甜酒也喝了个底朝天,看着痞子一边拍着我的肩说胡话,一副眼神迷离晃晃悠悠的样子,我和陈星哥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还是头一次知道痞子的酒量差到这种程度,估摸着,一杯啤酒就倒了。
临别之期近在咫尺,不知不觉三天已过。
值得一提的是,这三天光景,因为我家床铺有限,师父和干爷爷睡一个屋子,而我和师兄师姐三人,挤在一张床上,而小狐狸,因为没处去,直接睡在了我的肚子上。
不过几天相处下来,不论师父还是干爷爷都逐渐对这只小狐妖萌生出了喜爱之情,也怪它实在太过可爱,娇小玲珑不说,绒毛白皙柔软,不染尘灰,十分干净,而且周身总有清香萦绕,一双水灵灵的黑珍珠眼更是勾人心魄,实打实的顶级小宠配置。
干爷爷还一个劲地说这是灵兽,能够给我带来福运,让我千万把它留在身边。至于到底是他算出来的,还是单纯说一说就不得而知了。
师姐就更不用说了,恨不得把它当成自己的宝贝来养。师兄则有些直截了当,什么东西有他一口就有小狐狸一口。
然而所有人如此,小狐狸依然与我最为亲近,并且很有意识地与其他人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稍稍过了头就会跑开去。我也因此一直夸赞小狐狸认主,忠心耿耿。
除了小狐狸之外,还有一事不得不提,那就是师兄的呼噜声,可谓如雷贯耳。
师姐倒好,早已“习以为常”,当然并不是不会被吵醒。相反,她特别容易被吵醒,吵醒了怎么办?揪着始作俑者师兄的耳朵就是一顿劈头盖脸的臭骂,那一瞬间我感觉在我面前的不是美丽贤惠的师姐,而是一只母老虎。
反正只要师姐睡不着,咱们俩谁也别想睡。其中一天师兄愣是在屋外面吹了一夜冷风,早上起来问他不觉得委屈么,他一脸无奈地说:“早习惯了……”
三天之后,家人已经将我的行礼收拾妥当,主要都是一些衣物,足足一大包,看着比我都重。师父告诉我一般生活用品师门都有,所以不必多带,于是就帮着筛选掉一大半,最后只留下一个手提包。我看师姐师兄他们来我家什么都不带,也不知换洗的衣服从哪儿来。
第四天下午,我带上小狐狸,便跟随师父离开了林家村,这个生我养我的地方,一家人和痞子陈星哥一直将我们送到了村外。
一路上,爸妈奶奶一刻不停地反复嘱咐我,仿佛要将我这一辈子的事情都给叮嘱完毕一般,我不断地点头应答,心里面却好似打翻了一坛热醋,无数酸楚用上心头。
这一去,不知何年何月方能归来,也不知道痞子陈星哥会走上怎样的人生道路。但是这一走也注定了我们走上截然不同的人生路。
走出了将近百米,我回头望了一眼,看到妈和奶奶正默默地抹着眼泪,爷爷爸和太爷爷眼中都含着泪光,而在转角处的墙头,竟然还立着小蛇的身影,与我遥遥相望。
爷爷看到我回头,急忙耸了耸她们,两人见状连忙抹去泪水,强做笑容地向我挥手,我愣了愣,也挥手致意,然而在那一瞬间,眼泪却终于不争气地涌了出来。
爸、妈、爷爷、奶奶、太爷爷,你们都要好好的,都要长命百岁,等着我回来……
家望,以后长大了要好好照顾他们……
痞子、陈星哥可别忘了我,等我回来的那一天,一定请你们喝好酒,那时我们三人再把酒言欢……
我任由眼泪簌簌地往下流,不知过了多久,方才转身离去。
我永远不会忘,不论我走了多远,当我回头之时,仿佛都能在那天际边看到一家人那熟悉的身影,始终静静地站在那里不知疲倦地向我挥手,那是我永远的港湾,也是我永远的归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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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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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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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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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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