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古通灵之人为沟通天地,感悟上苍,修身养性,将人与自然以某种媒介连接,以达到借助天地自然之力强化人自身灵魂力量、意志力量,所创造的一种大道。
而随着文字诞生,古术得以具象入文之后,便形成了召、毁、炼、附、卜五脉,五脉囊括了“禁咒、法术、咒言、符阵、召灵、医药、炼丹、制器、占卜、望气、祈坛、固体、修念、观天、风水、理命”十六个门类,每一脉各有传承,又相辅相成,从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古术体系。
无奈历史的滚滚洪流,吞噬了无数曾经辉煌一时的花叶,有的早已埋入厚厚黄土,无从考证,有的则顺流直下,开枝散叶,流芳百世。
古术,也同样几经浮沉,慢慢被同化和消融,走向没落。
如今古术已独留下一支,自创立之始,便随着创始者漂流外海,落地生根,独成一派,数千年不曾受到世外浊流侵蚀,方能保留着术最原始的形态,绵延至今。
他们自称为古术一脉,对外人,则自称为山人。而世人则称之为术士亦或者真士。
……
1980年冬至,阳历12月22日,我出生于太湖南岸的江南水乡。
吴兴,反过来读复兴吴国之意,春秋战国时期吴国乌程更名,后秦统一六国,改为吴兴郡,囊括了今湖城全境、杭城钱塘、宜兴阳羡,之后吴兴之名便一直留存至今。现在是浙省北部湖城市的一个区。
我老家林子墩便位于吴兴区西南角,东临东月山,全村约五十户人家,不大。
1989年冬至,同样是12月22日,宜入宅、安床、开光、祭祀、出火、动土、挂匾、入殓、破土、安葬,忌嫁娶、开市、作灶、置产、作梁、伐木。
冬至,一年中日照时间最短,阴极阳始之日,死日亦是活日,在我们那边素有“熬过冬至到清明,七月十五鬼门开”的说法,这三个皆是一年中鬼门大开,阎王放鬼收人的日子。所以家有生命垂危或者从事危险工作的人,需要特别注意这三个日子,一不小心就会被阎王收了去。ωωω.χΙυΜЬ.Cǒm
当然,这只是民间口口相传的说法,至于真实性无从考证。而生活在现代,长在红旗下,接受无产阶级教育的我们,更不会相信。
我们那边的习俗,这一天要祭祖,八仙桌摆上三荤两素五个菜,馒头、苹果各四个垒起,放在香炉两边。香炉放在桌子东面,坐东朝西拜祭,其余三边各放六个酒杯、六双筷子。
点燃香烛后,开始倒酒,酒用黄酒为宜,逆时针,每一排从左往右倒,倒满杯子四分之一,每上一次酒需家人祭拜一次,共三次。
不可将酒杯倒满,不可碰桌椅,不可大声喧哗,香不可燃尽,要最后放到纸元宝中一起烧掉……
这些规矩繁杂得很,自有家人操持,我向来也只是做个形式,无所谓虔诚不虔诚。先人已逝,总不可能这一天回来吃酒不是。
我更在意的是这一天的吃食——五颜六色的糯米团子,豆沙馅、猪肉馅、肉松馅、芝麻馅,琳琅满目,放入笼屉,用干柴旺火蒸三十分钟。出锅时,撒上黑白芝麻,糯米香混合着芝麻香四溢,叫人口水直流三千尺。
而且这一天是我生日,父母还会从县城带奶油蛋糕回来,一整年我也只有今天能吃到奶油蛋糕,所以当年的我对这一天有着无与伦比的期待。
我的父母在江苏做服装生意,是私人老板,就是比较忙,一年到头回来不了几次,爷爷是村干部,所以家境还算不错。而我,目前在镇上的小学读二年级,我的生日比较小,所以上的是下一年的学,因而我在班级里,比大多数人都大一岁。
我们村子小,村前村后都熟,在屋子里喊一声,全村的小孩都能聚拢了来。
我们祭拜先人,吃了糯米团子和蛋糕,十来个小孩便聚在村东的荒地上,玩抓土匪的游戏。规则很简单,十来个人,选出三个警察,在一定范围内追逐其他人(也就是土匪),碰到就算抓住,土匪必须待在原地不动,如果其他土匪碰到他就算获救,才能继续跑,一个土匪被抓到三次就淘汰,或者跑出指定范围也淘汰。
这群孩子年纪不等,上下三岁浮动,其中,有两个是我穿着开裆裤就认识的好兄弟,一个叫陈星,比我大两岁,我们叫他陈星哥,一个叫冯源,与我同岁,是个小翻天。
正好轮到我当警察,兄弟情义,到处是坑。自然揪着好兄弟不放,非得拉他下水。不过陈星哥比我大,速度比我快不少,我没信心,于是就把目标瞅准了冯源,冯源经常在村子里惹祸,是个吊儿郎当的人,但性子很不错。我们都叫他痞子。
痞子人瘦小精干,像只猴子,个头没我高,但跑起来跟兔子一样。我撵他二十多米,发现越来越远,实在跑不动了,就停下来,他见我不追,哈哈大笑,转过身来边跑边朝我吐舌头,各种挑衅。
我气不过,大声骂他,让他摔个狗吃屎!
结果我话音刚落,就听那家伙啊的一声,我一抬头,只见两只无助的手消失在地面。
我吓一跳,乌鸦嘴也太灵了,但考虑到痞子安危,我急忙跑过去,发现地上有一口和地面一样高的水井,青砖磊成,井口长满青苔,起初被厚厚的稻草覆盖,我们都没发现。也怪痞子出门不看黄历,走了霉运,十几个小孩,偏偏他第一个踩中。
幸亏没让他去扫雷。
此时其他人都围了过来,我向下望去,井很深,隐约能看到底下有个人。
我便朝井里呼喊:“喂——痞子,你没事儿吧?”
痞子颤巍巍的声音飘上来:“我没事,阿翼,下面黑,我……有鬼啊!赶紧拉我上去!”
我姓林名云翼,大家都喜欢叫我阿翼,显得亲近。不过痞子这声儿可不亲近,听着像鬼片里喊魂,飘飘悠悠,怪瘆人。
痞子天生胆小怕黑,与他皮糙肉厚又经打的特质截然相反,动不动就喊有鬼,我们都习惯了,一阵哄笑,便聚在一起讨论怎么把他弄出来。
我提议找一条绳子把他拉上来,大家一致同意,就开始找寻绳子。
好巧不巧,我在距离井四五米的草地里摸出来一条沾满了泥土的草绳,看看挺长,就立即招呼其他人过来,我慢慢把绳子放下去,其他人则在我身后握着绳子。
我一边喊着让痞子抓住绳子,一边感受那端的力道,很快,绳子一沉,一股力就传了过来,我立即招呼其他人用力拉。痞子在下面吓破了胆,一个劲地喊快拉快拉。
我们所有人喊着号子:“1、2、3,拉!”
第二遍没喊完,突然听见啪一声,绳子在我身后断裂,力瞬间没了,其他人受惯性一个趔趄,瞬间人仰马翻,而我还握着绳子,那端骤然一沉,我力不够,连人没带鞋,以倒栽葱的形式掉进了井里。
伴随着两声惨叫,我砸在了一坨软绵绵的东西上面,痞子在我屁股底下直哼哼。
井下乌漆墨黑的,弥漫着一股子潮湿腐烂的气味,令人作呕。顶上洒下来的一点点光线早没了踪影,我站起来,然后把痞子也扶起来,他被我压得直哼哼,费半天劲才爬起来。
痞子满腹怨言:“云翼,怎么搞的,再讲义气也不用亲自下来陪我啊!”
我气不过,愤愤道:“绳子断了,能怪我吗?”
陈星哥的声音从上面传下来:“喂喂,你们俩都没事吧,这条绳子太烂,我们去找大人拿好的绳子救你们!别急啊!”
说罢,上面的人就一哄而散,留我们俩个孤零零地呆在井底。
我自然不着急,我胆儿大不怕黑,反正早晚会有人救我们出去,摔下来的时候也有人垫背,不至于一身臭泥,就是鞋子被泥巴糊住,给落在井口了,虽然脚下是掉下来的稻草,但是脚底板还是凉飕飕的。
不过痞子可就不好受了,摔了一身泥不说,还巨怕黑,抱着我的脖子瑟瑟发抖,像只受惊的小鸡。
这边离村子很近,不过五分钟,就有人带着大人跑了过来,我满心期待地等待着绳索落下来。
结果听见外面这样的对话:“好像就是这儿,他们掉井里去了……咦,井呢?”
“嘿,陈星,你没搞错吧,这儿哪有井啊!”
“不对啊!明明刚才看见有个井的!”陈星哥急了,其他人也跟着附和。
我顿时也急了,怎么会没看见呢!于是我开始大声喊叫起来。
我的声音在井底久久回荡,然而上面的人好像根本没听见似的。
大人说道:“我在村里住了三十多年了,也没听说过这儿有个井啊!你们别记错了吧。”
所有人都沉默了,显然对自己的记忆产生了怀疑。
大人叹了口气,道:“算了,我们在附近再找找!”
然后有人招呼其他孩子去叫我和痞子的家里人。
我在下面嗓子都快喊哑了,井外的人却仿佛隔世一般,一丝不闻。
痞子更吓得牙齿打架,神神道道地说:“我说吧,有鬼!咱俩要完!”
这个时候,我脊背上的寒毛才开始一根根竖立起来,难不成真遭了鬼了!
突然,井底下传来一阵低沉的呜呜之声,痞子瞬间被吓得哇哇大叫,已然语无伦次,一个劲地往我身上爬,我也被吓得不轻,一股寒气瞬间从脚底蔓延到头顶,差点跟着跳起来。
但是发梢的颤动让我瞬间清醒过来,这不是鬼哭,是风声!
好在我受无神论教育比较深刻,不相信鬼神,此刻也是瞬间恢复镇定,学着电视里舔了一下手指,放在空中,果然感受到右边有一丝丝凉意袭来。
冬日的风,冷得刺骨。
然而刚才难以解释的情景却始终徘徊在我脑海,不停地冲击我的世界观。
我突然想起来口袋里有一盒点鞭炮用的火柴,还有一盒大红鹰擦炮。急忙将火柴掏出来,划着,微小的火苗瞬间将井底照亮。
有时候在黑暗中感受绝望的时候,一丝光亮真的能给人带来无穷的希望。
我手中微弱的火苗刹那间驱赶走了恐惧,温暖了我们俩的心灵。感觉自己就好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不过小女孩看到的是填饱饥饿的美味,而我们看到的是出口!
没错,真的是一个出口,一个黑黢黢的洞,到我胸口,从火苗的颤动来看,洞里面确实有风。有风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个洞通向外界!
我对痞子说这里能出去,痞子不信,不敢进去。
我不管他,直接低头钻了进去,见火柴快要燃烧完了,就又点着一根,用手护着。
痞子带着哭腔说别丢下他,也跟着钻了进来,一只手还勾着我的裤腰带。
这个洞羊肠一般,弯弯扭扭,直径也在慢慢变大,不过好在没有分叉,有的地方有碎石散落,似乎还能看到工具的痕迹,像是有人开凿过。
一般井底都通地下水,也许这个洞就是通水源的,只不过年久,水位下降,就成了岩洞。
到了后面我们已经可以直立行走,这个时候火柴也用到最后一根。
就在这时,我看到不远处有一点亮光闪烁,我大喜,拉着痞子让他看,痞子见了也顿时喜笑颜开。
没错,我们快出去了!
我们俩扔掉燃烧殆尽的火柴冲着亮光一路小跑,眼看着亮光越来越近,突然周围空间骤然变大,我们出现在一个卧室大小的底下内室中。
这才发现亮光并非阳光,而是来自这内室四个角落燃烧的蜡烛!烛火竟然是雪一般白色!
而内室的中心,静静地躺着一尊硕大的石棺!
这是一间墓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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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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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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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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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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