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丝毫不怀疑张道轩能从自己身上看到一些不为外人知的秘密,但只要最大的秘密他瞧不出来,杨林也就随他去看。
这算是……彻底躺平了。
没办法,谁让人家是有真本事的呢?
而他对张老道的态度也一直那样的没好气。
这就好比一个c罗在球迷眼中是个超级牛逼的球星,但在队友眼中,他就是……队友。
面对张道轩的“忠告”,杨林倒不是听不进去,可他听进去了又能怎么样呢?
这件事的结果……杨林不用想也知道会很麻烦,他暂时解决不了,也不想去如何解决,一切……都顺其自然吧。
把张道轩送去了机场,也算是全了“同事一场”的情谊。
王新元对待张道轩可是客气多了。
作为众合文娱的老大,王新元在深城的交际圈子可是大的很,不管是深城官方还是同行大佬,亦或是身家差不多的老板,王新元都有接触。
同为商人,生意做的越大,对张道轩的那一套越是信奉有加。
最开始的时候,王新元还有些不太理解,后来也渐渐明白是怎么回事。
这些老板们,个个都是身家不菲,但同时身上承受的压力也不是普通百姓能想象的。
往往下面成千上万人跟着他吃饭。
一家公司、企业总不能固步自封的,想要发展就少不得要向一些未知的领域开拓。
每一步,都可以为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身家越高,公司规模越大,容错也就也越低。
不管怎么说,他们也是人,也有自己的情感和倾向,不可能跟机器一样只从客观的角度去完全理性地分析问题,作出决策。
他们也有迷茫的时候,也有感觉裹足不前所带来的痛楚。
这个时候,他们往往会找张道轩这样的人去解决心中的迷惑。
或者说,在他们的心里到底是信还是不信,都在模棱两可之间,但是问过了,按照大师的方式布置了,至少能求个心安。
这不是什么封建迷信,完全是想要通过这种方式做一个导向良性的心理建设。
这话,是一次酒会上,王新元跟几位老板聊天时,听他们亲口说的。
或许几年之前,王新元还完全没有资格跟他们坐在一起。只是现在,就算是他们见到了王新元,也不得不赞一声“年轻有为”,当面之下,也得称呼一声“王总”。
见的多了,心境自然也就宽了许多。加上文娱之前的选址就是张道轩一手操办,且目前看来文娱也的确火的不像样子。
王新元给予了张道旭足够的尊重。
跟面对杨林的时候不同,张道轩在面对王新元的时候,那可真的是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wWW.ΧìǔΜЬ.CǒΜ
不说一身高档的唐装衬托,单就他的气质来说,也绝对是有些唬人的。
杨林跟王新元是沟通过的,对于在深城建一栋众合大厦俩人都只会选择新建,那么选址这个问题必然会第一个被摆上台面。
“市府这边给我们一南一北两个选择,杨林建议我向您请教一下。”
“请教不敢当,实际上我也没有你想的那么神奇。公司经营的选址,风水其实并不是第一位的。”
“哦?”
王新元一直认为,杨林让张道轩过来,就是想着让他帮忙选一块风水宝地来着。
见王新元面露疑惑之色。
张道轩哈哈一笑,说道:“选塚才将风水作为第一位,那是因为死人不能动啊。你选公司的地址,哪能这么干?”
“呃……”
张道轩简单地给王新元解释了一下。
作为经营体的公司企业,想要经营的好,风水有一定作用,但绝对不是决定性作用。
就好比同样一家餐饮店,开在闹市区和开在郊外,乍看之下自然是闹市占优。
因为有足够的人员流量,能被更多的人看到。
而郊外人迹罕至,在这种地方开店平常连个人都看不到又谈什么生意?
可换个角度去想,如果第一家店做的东西让人难以下咽,亦或是徒有其表,刚开始的时候或许还有客人,时间长了生意也只能走向落寞。
而在人烟稀少之地的那家店铺若有自己的独门秘方,以后可真就能称为“酒香不怕巷子深”了。
所以,张道轩告诉王新元,众合的选址在哪里并不是关键所在。
如今的众合气候已成,深城的众合大厦甚至可以建在随便的什么地方都不会有很大的区别,甚至,它反而能带动起周边的商业气息。
换句话说,它本身就成了好风水的一部分。
“听您这么说,我倒是有点受宠若惊了。”
“没有必要,我只是就事论事,就像一座城市的市府大楼,它在哪儿,哪儿就是这座城市的经济文化中心是一样的。当然,众合要选址我也是跟咱们杨总沟通过的,总要选的差不多的地方。来之前我已经看过地图。真要选的话,尽量还是选南边那一块。”
“哦?为什么这么说?”
听张道轩这话,王新元心中一动,实际上他的这个选址,跟自己多少有些不谋而合的意思。
如果不考虑张道轩而让他自己去选的话,王新元也会选南边。
官方的朋友跟他说过,不管是南边还是北边,都是深城未来五年的规划之内,也就是说在未来五年里,这两块区域都将是深城发展的重心所在。
他考虑的很简单,南边更靠近现在的城市中心,从未来的规划看,主要是交通相对便利一些,距离机场虽然较远,但是有直通的高速,而距离高铁站则要比北边近一些。
且从目前的城市规划方向来看,南边也更倾向于他们这种高附加值产业的工业园区建设。
“南边的话,气象更好一点罢了。总的来说,风水对众合的影响没有那么大,只是对在众合工作的员工来说影响稍微大那么一点,让他们的状态……更好一些吧。”
具体的情况,还要张道轩亲自到实地去看看一眼。
不过,对于张道轩的这种说辞,王新元是完全认可了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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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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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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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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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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