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杨林同行的两名安保,一个叫王斌,一个叫孙航。
单纯从外形上来看,俩人都是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还没有杨林挺拔,但能从事他们这个职业的,身高并不是硬性标准。
王斌的性子稍微活泼点,偶尔也会跟杨林唠上两句。
此时跟着杨林走在三里屯的大街上,看着满目霓虹也是有感而发。
“嗨,出门在外别那么拘谨,这会儿咱们是出来玩的,喊我杨林来就行。”
杨林话是这么说,奈何王斌和孙航却并不敢真的直呼他的名字,一时间倒也让杨林没什么办法。
不过念及他们刚才的说辞,杨林不想让他们尴尬也就换了话题:“其实就夜生活来说,南方要比北方好很多。”
“这个我似乎听说过。但一直也想不明白,明明北方也有不少经济很好的城市,夜生活咋就起不来。”王斌道。
“要说这个根本原因啊,还是气候问题,北方冬天比南方冷的多,大冬天的谁晚上没事儿在街上溜达,南方暖和,在家呆着没事儿出来吃吃喝喝多惬意。你看看到了夏天的时候,北方城市都有营业到很晚的小酒馆不是?”
听了杨林的解释,王斌想了想却道:“我当年是在蜀中当的兵,平常基本上不会出驻地,只有休大假的时候可以多玩几天,渝城晚间的热闹可不分冬天夏天的。”
杨林听罢哈哈一笑,说道:“嗨,蜀中跟我们可有一个小时的时差呢,咱们这儿是半夜十二点了,人家那还差点儿才到十一点呢。再说蜀中各地冬天对北方人来说也算不得冷呀。”
王斌赶紧摆摆手道:“不不不,渝城的冬天还是挺冷的,他们没暖气啊。”
说起暖气,杨林忽然笑了,倒也没跟他俩解释,只是想起了后世国内人们交流的愈发多了,互联网也愈发发达了,网上流传着一则有趣的小故事。
那就是北方人认为南方不冷,而南方人则认为北方人不怕冷。
可真到了两地人互换的时候才发现,北方人只是装备好,而不是属性高。而南方因为没有特定的装备,气温看起来比北方高,却是真的冻人。
三人漫步在街头,看着熙熙攘攘打扮入时的青年男女以及路边的各色豪车,着实有种纸醉金迷的气息。
只是太多的店面让没有做过“攻略”的杨林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选择。
按照他的意思,去一家不那么吵的清吧,喝上两杯听听歌也就好了。
至于蹦迪……杨林觉得还是算了。
虽然他看起来也不过是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可内里的灵魂却早就过了喜欢喧闹的年纪。
有道是“鼻子底下有张嘴”,当自己不清楚的时候,询问一下别人总是最好的方法。
随便问了问擦肩而过的路人,在他的推荐下,杨林三人来到了一间据说在京城档次还算不错清吧。
这间名为“夜色”的酒吧里面并不大,至少在杨林看来仅有十几张卡座的规模实在算不上大。
在酒吧的中央有一个小舞台,各色的音响设施前面有一立式的麦克风,应该是为歌手准备的。
似乎昏暗的灯光永远都是酒吧的主色调。仨人落座之后,杨林接过服务员递过的酒单随便点了一些酒水。
孙航表示王斌可以陪杨林喝两杯,但他不喝。
“孙哥,一起出来你不喝点嘛?”
面对杨林的邀请,孙航腼腆地一笑,摇了摇头道:“杨总,任务在身。”
而王斌则连忙道:“杨总,下次如果还有机会,我会跟孙航换的,我们三个人,总要有个清醒的嘛。”
杨林也不是不近人情的人,他俩一解释,杨林又怎么会不明白,自然不会为难人家。
仨人随意地聊着,杨林毫不掩饰对于军旅生涯的羡慕,只是在王斌和孙航听来,那不过是杨林故意抬举他俩而已。杨林这种人,如果去当兵了,还能有众合嘛?
当然,老板的话,顺着听、顺着说也就是了,根本没有必要去纠结真伪。
见杨林感兴趣,王斌和孙航也不介意跟杨林讲一些在部队的生活。
“苦……其实也没有很苦,主要是习惯了。”
在杨林问及在部队里的生活会不会很苦的时候,王斌如是答道。
“我们还算不得特种兵,其实现在很多人对特种兵的认识都是被电影电视剧给带歪了,他们是很强,但强在小团队配合作战和完成一些特殊任务,他们的个人能力也强,但那是多方位的技能,比如驾驶、射击、泅渡、生存、潜伏等等,拳脚功夫比一般人肯定是厉害的多,但跟我们侦察连的比起来也就那么回事儿,电影里一个打十几个敌方武装力量的属于夸张的手法”ωωω.χΙυΜЬ.Cǒm
而在杨林很好奇他们是不是特种兵的时候,王斌依然给了他答案。
用王斌的说法就是,一个特种兵了,有枪不用跟人肉搏,这不是傻子么?而且特种兵因为需要执行特殊任务,一般都不会选择那种外貌很英俊或者很凶狠……简单来说就是有明显特征的人,基本上都是那种丢人堆里很难被注意到的。
听他说了这些,杨林也意识到,即便是他对于特种兵依然的印象依然是被影视剧给带偏了呀。或许,即便是后世里有报道的那些,也不过是他所能了解的极限了,还有一些更多的更深层次的东西,根本不可能对百姓公布罢了。
推杯换盏,一问一答,王斌和孙航都很明显地感觉出,杨林这个人并不难相处,尽管他是众合的老板也是他们俩的老板,可丝毫没有传说中那些大老板的架子,这种感觉,还是蛮不错的。
因为他们来的时间比较早,进门时也不过八点多,酒吧里的人也很少。只是聊了这一会儿后,几人都发现,进店的客人也越来越多了起来。
当中间小舞台顶端的追光灯陡然亮起时,他们仨人的注意力也被吸引到了舞台上。
一个身着白色长裙抱着吉他的短发女孩已然坐在了麦克风后的高脚凳上。
杨林看到那个女孩,微微有些愣神……这女人,怎么看起来有点眼熟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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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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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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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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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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