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栋沉吟了一下,笑着说道。
陈清雅当然知道他很好,可也正是因为他太好,也间接导致了她现在看谁都忍不住会拿去跟杨林做比较。
有些东西,陈家栋自然是看得出来的,只是作为父亲却并不好说。
是夜,回到酒店的陈家栋将今天的事情说与了爱人听。
他们两口子来到滨城时稍稍显得有些仓促了,加上深知女儿独立惯了,两口子婉拒了女儿邀请他们去自己家住的请求,而是在滨城买了一套平层别墅,因为正在装修俩人则暂住酒店。
“那个小伙子……真的很不错嘛?”
听完爱人的描述,陈清雅的母亲面带微笑地问着,只是那笑容里,多了三分玩味。
老公一直喜欢文艺风不假,但是,港城那么多的青年才俊,真正能入他眼的,却还真不多。
听陈家栋对杨林那个小伙子推崇备至,她也感到很好奇,而更多的则是惊讶,惊讶于只是见了一面,就能让老公如此认可么?这还是她头一次听到老公这般地夸奖一个年轻人。
“是呀,年纪轻轻,好像比清雅还要小三岁,毫无家庭背景,就是靠着自己一步步走到现在这个位置……”说着,陈家栋拿出手机,指了指上面那款陈清雅前不久为他们下载的飞信道:“就是这家公司的创始人。”
“很有头脑?”陈妈妈好奇地问着。
“光有头脑还是不够的,港城有头脑、有见识的年轻人也不少,但如果没有一定的家世,顶多就是给人打工,做到某个公司的高管可能就是他们的天花板了,但是这个年轻人……不一样。”
别人或许只能看到杨林创立了众合,觉得他正好踏在了时代的风口上,实际上杨林自己也曾经这么说过。
可陈家栋能看到的东西则更多。
以杨林当初那种毫无背景,又没有强力资金支持的前提下,把众合做到如今这种规模,这简直是不可想象的。这种能力,绝对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在他以往的见闻中,那种特别有能力的年轻人,做高级打工仔的居多,偶有自己创业的,基本也是成就有限,更多的则是在事业有了一定规模时,被人收购,真正能走到最后的,他一个都没有见过。
陈清雅告诉父亲,杨林是找到了合适的合伙人。
这话听起来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有多么困难陈家栋比任何人都清楚。
在滨城这样的小地方,如果不是因为杨林的个人能力,真能找到所谓“合适的合伙人”嘛?就连当时人才遍地的港城,想要找到能同心同德勠力同心地干事业的伙伴,那也得有极大的机缘吧,可能性……实在太低了。
如果抛开这个不谈,从杨林的角度出发,那陈家栋自然会觉得这一切都是杨林凭着一己之力完成的。
陈清雅也跟父亲说过,杨林在众合的确是属于那个最后的决策者。
一个算无遗策,且每一步都能走在正确路线上的领导者,想要服众……似乎就不显得那么难了。
“我相信你说的没错,但怎么听起来,你好像有些……挫败感?”
“是啊,是挫败感呀。”
“哦?被一个小伙子吓到了?”
“吓到倒是不至于,只是见面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我在想……”
“想什么?”
“我像他那么大的时候,在干什么呢?”
听老公说起当年,陈清雅的妈妈掩嘴轻笑,说道:“当年……沉浸在你艺术的海洋里吧?”
闻言,陈家栋老脸一红,似是自嘲地摇摇头:“后生可畏啊。”
“既然跟清雅是合作伙伴,那以后就一直保持这种良好的合作关系就好了呀,我反倒有些奇怪,你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感慨。”
“不是我感慨多,是咱们闺女……”
“嗯?跟清雅又有什么关系?”陈妈妈听他这么说微微一愣,可转瞬间就明白了过来。
都是过来人,谁还没有年轻过呢?
身为一个女人,慕强,再正常不过了呀。
自古美人爱英雄不是么?
闺女是美人,这一点她还是很自豪的。
奈何此时难有英雄出,有的,会是那些在各方面都比较成功的人。
很显然人,杨琳就属于这种人,在商业方面完全折服了陈清雅,进而让她倾心也就顺理成章了。
“雅雅喜欢他?”
陈家栋轻轻叹了口气道:“她没有说,但我看得出来。”
“这有些不太像雅雅的性子啊。”
“可能……她的顾虑太多吧。”
“是因为……年纪么?”
“可能吧。不过……我倒是觉得俩人……挺般配。”说到这里,陈家栋自己先笑了。
他的确是这么认为的。
虽然陈家现在分家了,此时的陈家大不如前,但怎么说当年在港城也能勉强挤入二三流。几代人积累下的财富也是十分可观的,否则,他也分不到几千万美元的遗产。这还是他主动放弃了许多的缘故。Χiυmъ.cοΜ
这种家庭出身,哪怕家族没落了,但瘦死的骆驼也比马大呀。
根本不是一般家庭能比的。
更何况,陈家是分家了,但在尘埃落定之后,自己家真有什么事情,大哥会真的视而不见么?若是他不怕被人戳脊梁骨的话。
因此,有底蕴,有人脉,哪怕分家也依然有一定的实力。
杨林虽然是普通人家出身,但是拥有众合这个已经显出庞然大物之势的公司,自然也是不凡的。
可也正是因为他的出身,在内地那些真正的豪门眼里,他不过是个相对出色的商人而已。
或许,以他的能力在几十年后可以自己成为豪门,只是这路……还很漫长。
阶级这种东西,一直都是存在的。
陈家栋觉得,如果女儿能跟杨林在一起,也是不错。
他不像那些二世祖,他有着近乎无限的潜力啊。
“这种事情,还是你找个机会问问她的意思吧。”陈家栋想了想,说道。
一直以来,他们两口子就对女儿的婚事感到心焦。
主要还是因为闺女的年纪越来越大,加上手握鑫诚反而更加不容易找到合适的对象。
直到陈家栋见到杨林之后,他觉得,这个年轻人……简直太合适了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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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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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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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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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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