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中特有的热风刮了过来,晾衣杆上花花绿绿的衣服随风摇摆,就像是一个个花枝招展的孔雀,虽然外表美丽,内里却十分不堪。
凌风推开窗户的一瞬间,那几个正在玩耍的孩子突然抬起头,睁着黝黑而水润的大眼睛看向他。凌风心里咯噔一下,这几个孩子看样子像是那个黑衣人安排在这里监视他的。
“大哥哥,你要跳下来吗?”一个穿着短了半截裤子的小女孩问道。她的头发乱蓬蓬的交缠在一起,就好像远处那一堆分不清哪个是哪个的电线。
“大哥哥,你会武功吗?”刚刚正在瞄准弹珠的小男孩,带着好奇的眼神看着凌风。
凌风的手扶着推开了一半的窗户,一只脚踩在了窗台上,尴尬地停在了那里。面对几个孩子的问题,不知道是该出去,还是回到屋内。
“大哥哥,你住的那个地方到底是什么地方呀?”第三个无比纯洁的男孩子问凌风道,“我妈妈从来不让我到哪里去,说我是小孩子,不能去哪里,说那个房间里住的都是妖怪,会吃小孩子,会把小孩子抓走。我不信,那里住的都是一些漂亮的小姐姐,他们穿的衣服可好看了,嘴也很红,就好像出血了一样。大哥哥,你能告诉我,那里是什么地方吗?那些小姐姐的嘴唇为什么会出血吗?”
凌风现在更加尴尬了,他要怎么回答这个孩子的问题?难道直接告诉他,这里是特殊职业者住的地方?这孩子才七八岁,恐怕不能理解特殊职业这个词的含义吧?
“大哥哥”凌风见这几个孩子没完没了的问他问题,突然反应过来一件事情,于是不在犹豫,撑着窗户,轻轻地跳到垃圾桶上,再从垃圾桶上蹦到地上。
这个过程中,凌风尽量控制着自己的力道,尽力不发出一丁点的声音,以防止惊动屋里看管他的人。
几个孩子呆呆的看着凌风,好半天才发出一声声的惊叹。
“哇塞,大哥哥好厉害,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竟然一点儿事情都没有。我上次从垃圾桶上摔下来,磕破了皮,流了好多血,可疼啦。”那个小女孩说道,“可是,我一点儿都没哭,大哥哥,我是不是很勇敢?”
“当然,你很棒。”凌风揉了揉孩子乱糟糟的头发,朝这个女孩伸出了大拇指,之后又问道,“那你能告诉大哥哥,你们为什么来这里玩儿吗?”
这几个孩子这几天从早到晚都在这里玩儿,几乎没有离开过。即使离开,也只有一个人离开,其他人依然会守在这里。
“因为我想要和大哥哥一样厉害。”这时候,瞄准弹珠的男孩儿凑上来说道,“我想学武,我想变强,变成天下第一,打败那些欺负我们的人。”男孩儿握着小拳头,脸上现出坚毅的表情。
“嗯,这个志向很好,”凌风蹲下身,看着小男孩纯洁天真的大眼睛,又问道,“那你怎么知道大哥哥厉害呢?怎么知道大哥哥会武功呢?”
小男孩眼睛一亮,随手把掌中的弹珠扔到了一边,弹珠可怜兮兮的滚了几下,碰到地砖的缝隙,停下不动了。
“是一个黑衣人告诉我的,他说只要我在这里等着大哥哥,大哥哥就一定会教我武功,让我变强,让别人不再欺负我们。大哥哥,”男孩儿眼中闪现着希望的小火苗,“你能教我武功吗?我们也都是华夏人,只不过是因为爸爸妈妈都死了,才在这里被别人欺负。”
凌风看着男孩儿含泪的眼睛,心里不是滋味,他们的爸爸妈妈带他们来这里淘金,金没有淘到,却丢了自己的性命,苦了跟着他们来这里的孩子。
小男孩穿着宽大的并不合身的衣服,看样子很像是大人的衬衫。宽大的袖子包裹着他纤细瘦弱的胳膊,衬衫的下摆一直垂到他的膝盖。男孩儿下身的裤子脏兮兮的,几乎看不出原来的颜色。脚上是一双大人穿的拖鞋,看起来有四十码,在他的脚上显得特别得大,也特别的不合脚。ωωω.χΙυΜЬ.Cǒm
凌风不忍心再看下去,又转头看向那个小女孩儿,“你的家人呢?”
“哥哥,我们三个都是孤儿。”那个小男孩儿说道。
凌风心里发酸,深深吸一口气,又重重的吐出来,想要把心里的郁闷和压抑全都吐出来。
“你叫什么名字?”凌风不嫌孩子脏,抱着他的腰问道。他的腰上没有一点儿肉,入手全都是骨头。
“我叫姜博远,”男孩儿先报上了自己的姓名,然后又指着另一个小男孩儿说道,“他叫高俊,”又指着那个小女孩儿说道,“他叫李楠楠。”
凌风看着三个孩子饱含希望的眼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孩子们的请求。他不想拒绝,可他的情况,又不允许他把三个孩子带走。
乌鸦正在满世界的找他,这三个孩子跟着他,不仅学不到武功,说不定都出不了自由城。
“我”凌风想说,我现在办不到。可看到姜博远的眼神,和孩子黑黑的小脸上青一块儿紫一块儿的伤痕,凌风把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他狠不下那个心。
“你们在国内有亲戚吗?”凌风不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换了个问题。
“有,”李楠楠先说到,“我还有爷爷奶奶,还有叔叔,还有小姨,他们对我都可好了,我也想他们。可是,我回不去。”小女孩儿说道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眼里已经有了泪花。
“我有外公外婆,他们对我也很好。”姜博远年龄比其他两个孩子稍大一些,敏感的意识到凌风这个问题的含义,急忙说道,“如果能回国,我就好好上学,再也不去街上和别人打架了。”
凌风再次叹息,姜博远并没有错,这么大的孩子,还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能活下来就想当不容易了,怎么能再苛求其他。
凌风把目光看向了高俊,没等高俊回答,凌风放开了搂着姜博远的手,慢慢地站起了身,看向小巷尽头,“你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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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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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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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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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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