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风手里握着手枪。枪是一把9型手枪,全长大约200毫米,精确度极高,穿透力极强,有效射程50米。即使这里风沙大,空气中尘土多,也不会影响这把枪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只要凌风愿意,只要他扣动扳机,在这个距离内,以凌风在特种部队训练出来的枪法,他自信,没有任何人能从他的枪口下逃脱。
而那人也将会和长弓慧子一样,头上或者是身体上的其他地方开一个大窟窿,一个能要黑衣人的命的窟窿。
这条小巷本就不长,不要说50米,就连30米都不到,每一处每一个点都在凌风的手枪的最佳射程之内。小巷内所有的情况都一览无余,地势平坦,也没有合适的能躲藏的地方。
不过,那个黑衣人直到消失,凌风都保持着黑衣人离开时候的姿势,一动不动。既没有抬手举枪,也没有前进一步。
凌风潜意识中有一种感觉,现在,还不是和这个人兵戎相见的时候。
对方在明明有机会杀掉他的情况下,却暂时放了他,说明他没有恶意。那一刀或许只是想试探凌风的伸手,也或许只是想警告凌风,让他乖乖的把钱要过来,而不要耍别的心思。
除了这个,黑衣人又神不知鬼不觉地处理了长弓慧子的尸体,把长弓慧子被发现后可能有的麻烦扼杀在萌芽中,这又是向凌风示好。
从那个人的身上,凌风自始至终都没有感受到一点点的杀气。黑衣人并没有杀他的意思,最起码,这一次或者是现在没有。
而他之所以会在大街上注意到长弓慧子的原因,是因为长弓慧子看他的时候,有一种凌风非常熟悉的杀气,一股凛冽的凌风无法忽略的杀气。
所以凌风毫不犹豫的给了长弓慧子一枪。
而这个黑衣人,凌风始终没有动。
态度不明,身份神秘,身手极高,有合作的可能性,当然,也有反目的可能性。
可现阶段,凌风认为,合作性高于对抗性,可以试着合作一下。
被纸张划破的手指已经不疼了,血也凝固住,不再往外流。
凌风抽出那张纸,纸的边缘沾染了一点点的血迹,并不深,可仔细看还是能看到,那是凌风自己的血。
伸出手掌,食指的内侧有一道极长的红色划痕,贯穿了整个手指的侧面。划痕虽然很长,却并不深,只割破了很浅的一层皮。
凌风不能确定这是因为对方手下留情,还是因为他自己的功夫比对方预料的要好。
如果是对方手下留情,那么他全力一击的话,会不会把自己的手指彻底削掉?让自己的五个手指头变成四个?从此左手永远少一个手指,干什么都极不方便?
如果那张纸不是飞向胸前,而是突然飞向脖子的地方,自己有没有把握截住这张纸?截不住的话,那自己的脖子,还保得住吗?
凌风伸手摸向自己的脖子,脖子光滑无损,没有一点儿伤痕。可生命被威胁的感觉却随之而来。
此时,凌风心里比任何时刻,都想要迫切的提升自己的实力。实力不强,只是沦为别人的刀下之鬼,只能成为别人向上爬的垫脚石。
深深的吸一口气,凌风又看向那张纸。
纸是大街上任何一个打印店里都有的20块钱一包的普通的a4打印纸,白色的,纸张粗糙,质地不好,隐隐约约好像还能看到纸上没有打碎的茅草。
可也正是因为质量不高,才更难以查找。
这种纸,每天的出货量绝对是个庞大的天文数字,想要通过这种纸找到背后的人,并不现实。
凌风翻来覆去看了两眼这张纸,放弃了通过纸寻找对方的想法。
接着,凌风又看向纸上的内容。
纸上是用普通的黑色墨水打印的宋体字,汉语,方方正正,行与行的间距是文档自动设置的间距,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
虽然如此,凌风还是得到了一条信息,对方懂华夏的汉字。
刚刚,黑衣人也说了几句汉子,虽然声音沙哑,听不出到底是哪个国家的口音,不过,这说明对方对华夏和汉字应该比较了解。
还好,凌风心里想,对于这个神秘人不至于一无所知。
至于他是谁,凌风相信,将来某一天,他一定会露出真面目来见他的,无论是作为朋友,还是作为敌人。这是他的直觉,他的直觉一向很准。
即使不准,他也会找到他。当然,是在他有足够的能力应对他的时候。
接下来,凌风看向那张纸的内容。纸上的字并不多,只有十来行,每一行都只是简单的几个字孤狼佣兵团,100万欧元;玫瑰佣兵团,450万美元;北极豹佣兵团,300万欧元
佣兵团的名称和乌鸦欠这些佣兵团的酬金,都清清楚楚的写在了上面,一目了然,清晰明白。xiumb.com
凌风简单的算了一下,只是纸上这些佣兵团的数字加起来,大约得上亿了,还是美元或者是欧元。
怪不得乌鸦不想给,一下子给出十亿左右的人民币,大约也会心疼的吧。
只是,这也是乌鸦自找的,如果他每次都将酬金给完,也不会积压这么多,更轮不到凌风单枪匹马的找他亲自要。
他自己的酬金,凌风是必定要找乌鸦要回来。要自己酬金的时候,顺便帮助别人要账,做一下好事,也不是不可以。说不定,能趁此多认识几个佣兵团的人。
保安公司没有人,这时候如果接到大型任务的话,除了到外面拉人,凌风想不到其他的办法。而帮助这些佣兵团要账,就是凌风想到的一个好的结识有实力的佣兵团的办法。
乌鸦找的佣兵团,实力应该都不弱。
粗略的看完了纸上的内容,对各个佣兵团大致有了个印象,凌风收好那张带着他手指上的血的纸,朝小巷外面走去。
是时候找乌鸦要酬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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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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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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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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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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