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事情处理的好与坏,都和他们没有关系了。
“真有点虎头蛇尾的味道啊。”方宁有些遗憾的砸吧嘴。
程曦轻轻地嗯了一声,算是当做回应。
她的手被方宁牵着,享受着属于他们两人宁静的时刻。
“既然来了,那当成一场意外的旅行吧,我们去丽江古城看看?”方宁慢悠悠的说。
“都听你的。”程曦点了点头,乖巧的不像话,和那个杀伐果断的女孩简直有着天壤之别。
丽江四方街是古城中心,街心向四周延伸出四条主街,分别是七一街,五一街、新华街和东大街。周围小吃遍地。旁边的新华街是丽江著名的酒吧街,每天的游人络绎不绝,还有穿着民族服装的少数民族汉子和路过的游客拍照留念。
方宁兴致来了,拉着程曦也过去拍照,问道:“你要不要换一身衣服再拍?”
她有些动心,却又有些犹豫,最终在方宁的再三坚持下,还是换上了一身少数民族的服饰,内衬白色的襟衣,外罩浅蓝色领褂,下身白色的长裤,将女孩苗条的双腿修饰出来,腰间是镶花边的短围裙,缀着绣花图案。
她的头发也被化妆师梳成长长的独辫,额头缠着红绳,左侧飘吊着一束雪白的缨穗,飘然若舞,活脱脱就是一个少数民族的女孩。
“我好看吗?”程曦小脸红红的,轻轻地问着方宁,微昂着脸庞,嘴角弧出灿烂的笑容,看起来很是明艳动人。
十七八岁的程曦,有着最好看的笑脸和最美好的年华,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
方宁握紧她的手,重重的点头,道:“满足了我对少数民族女孩的一切幻想。”
“我也很喜欢。”程曦微笑,“走,我们去合影!”
拍照的少数民族大叔也很认真的给他们两人拍照,拍了好几张,有单独的,有两人的合影,随着咔嚓的相机声,两人的旧时光就定格在这张合影里了。
回去的时候,程曦坐在颠簸的车内,看着窗外的风景,偶尔是连绵的山脉,有时候是峰回斗转的羊肠山道,风景也各有不同,有洗净了云影的天空,有赶着成群结队的牛去放牧的牧民。
西南边陲的生活是和内陆省份完全不同的,跟她生活了十几年的内陆小城市有着天大的差异,没有温吞的慢节奏,也和她读大学时候的厦门不一样,没有沿海城市特有的慵懒和潮流。
在这里,仿佛是来到了自由的天堂,一伸手就能够摸到头顶上的云朵,就好像随时都可以丢掉工作和家庭,跟着牧民去放牛,去策马天涯,可以触摸到灵魂深处的渴望,肆无忌惮。
但是,程曦明白,这种渴望是有瘾的。
这种瘾,就跟追了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一口气看完了以后,内心隐藏着一团怎么也息不灭的火,怅然若失,内心虚空到无以复加。
也不知道坐了多久,程曦有些疲倦了,靠在方宁的肩头小睡了一会儿,等她再次醒来,发现已经抵达季沉给他们安排的旅行社。
程曦下车站立,伸完懒腰后,将褶皱的头发挽好,侧头问道,“我睡了多久?”
“不到两个小时。”
“哦,那感觉比我们去的时候要快很多啊。“程曦微微一笑。
“嗯嗯,你饿了吗?”方宁问道。
“有点儿。”程曦道。
“那我们吃饭去吃饭。”方宁道。
程曦忽然对方宁说,“对了,你还记得张文颖和包小毅他们两人吗?”
“当然记得!”
方宁微楞,旋即点点头道:“怎么会突然想起他们了?”
“没什么,我只是想起高三最后那个岁月,他们两人终于走到一起了,后来的结果怎么样?”
这倒是让他沉思起来,前不久,他曾做过一个梦,梦到了很多的老朋友,虽然他们都走远了,但故事并没有结束,在方宁所不知道的远方,依然用他们的姿态生活着,继续着他们的故事。
“上回听刘磊说过,说他们两人都在同一个城市读书,张文颖去了湖南大学,包小毅一鸣惊人,考上了长沙理工大学,虽然相处的时间没有高中那会儿长,但是在大学里他们两的感情升温却很快。”方宁想起他们两人的时候,也是莫名的感慨。
包小毅和张文颖的故事其实很简单,只是一个人喜欢一个人的故事,并以此为前进的动力,彼此努力朝着最好的方向拼搏。
包小毅给她买的礼物,给她买的口红,哪怕是一双球鞋,张文颖没有任何拒绝。
大概就是,你对我的好,我全都明白,既然是你给的,那我就全都收下。
有人说张文颖过于高傲,在恋爱中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包小毅以后肯定是要吃亏。wWW.ΧìǔΜЬ.CǒΜ
然而,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的是,恋爱中的张文颖温柔无比,简直跟换了一个人似的,而包小毅也比以前更喜欢她了,并没有因为得到了她,热情就因此消退,变得厌倦。
比起其他有着各种心思想法的人来说。
包小毅和张文颖两人的恋爱,过于天真单纯,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喜欢了就一定要让你知道,不需要什么山盟海誓,不需要什么轰轰烈烈,只是平淡的陪伴,就足以走完一生。
“这个故事听起来很甜,我喜欢。”
程曦听完方宁讲的故事后,想了想,加了一句,”其实他们两个都挺会为对方着想的。”
“对,包小毅说,有些时候,我宁可为难自己,也不想为难她……”
方宁看着程曦清澈的眼眸,叹道:“如果有一天,你学会了为别人着想,那你就长大了。”
“有你在,我大概一辈子都不想长大。”程曦突然吃吃的笑了笑,看起来很俏皮。
“唔。”方宁很开心地说,“你这算是情话吗?”
“嗯,你可以这样理解。”程曦踮起脚尖,闭着眼睛,亲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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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讲故事,也喜欢听故事,最近听了很多人的故事,想把我所见所闻都写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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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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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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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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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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