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宁以前来过七中几次,那时候七中校门口的环境比二中还喧嚣,但只隔了半年没来,整个七中面貌焕然一新,街道绿化整齐,校内地面砖干净的连一张纸都没有,门卫室的保安站岗肃然,真是让人啧啧称奇。
方宁趁着爷爷去门卫室登记名字的功夫,去百货超市的老板娘那买点水,随口问了下七中怎么突然间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琇書網
老板娘看到做了一笔小生意,虽说聊胜于无,但总比没有的强,她又是喜欢唠叨闲不住的人,瞅了方宁几眼,说道,“你说的没错,以前这里的校门口是又脏又乱,到处都有混社会的痞子蹲门口,可是自从毛校长来了以后,校风立刻就改变了,那个叫什么来着……”
她又扭头望向杂货间,“喂,老张,你还记得不?”
一个瘦高个的中年秃顶男人搬着货物出来,用毛巾拍了拍身上的灰,说道,“你个没文化的婆娘,校长那叫树立学风,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一心要打造咱们官塘最好的高中嘞!”
老板娘扭着她那臃肿的腰围,叫嚷道,“毛校长那校风是树好了,但是我们的生意却是一落千丈了!”
不过她说是这样说,但是方宁瞅老板娘的神态,也只是说说而已,后来又一问,原来她们家也有女儿在里面读书,这学校的校风越好啊,她们也就越放心。
方宁出来的时候,爷爷已经登记好了名字,然后两人循着方微的宿舍楼找她。
校内的环境更为整洁,道路两旁的绿化带栽种了树丛,绿意盎然。
三三两两穿着白色校服的学生走在树荫下,背着书包,有说有笑走出校门,还有一些女孩子们则到不远处的热水房打热水,提着几只热水瓶回宿舍。
方宁听爷爷说七中的放假和一中以及二中都不太一样,七中是两个礼拜放一次月假,既可以照顾到走读的学生,又可以照顾到寄读生,想回去的可以回去,不想回去的也可以在食堂吃饭。
今天是方微她们高二放月假,上午的时候,已经哗啦啦的走了一批学生,刚才方宁在校门口看到三三两两的学生就是高二的,至于高三党基本上是放假了也不会走。
方宁和爷爷走向女生宿舍那边,路上碰到了方微的室友。
方宁他妹妹的室友叫曹玲,上次过年的时候,还来他们家玩过,方宁对这个留着学生发式,深眼眶高鼻梁大长腿类似于少数民族的女孩子有些印象,这倒不是方宁有多注意她,而是她那于普通女孩迥异的外貌让人印象深刻。
他还跟过妹妹一次,那个曹玲是混血儿吧,方微很敷衍的说了几句,她妈妈是维吾尔族人,所以自然而然,她也拥有高鼻深目的特征,只不过汉族的特点还是非常明显。
曹玲提着热水瓶从女生宿舍出来,看到爷爷很是惊喜,至于方宁,虽然以前见过,但过了这么久时间,她认不出来了。
不过认不出来,也没有关系。
爷爷也没进女生宿舍了,省的和宿管阿姨打交道,就和曹玲微微攀谈起来,得知自家孙女在食堂吃饭后,又说了几句,就带着方宁往食堂方向去了。
或许是放月假的缘故,食堂里的学生没有往日那么拥挤,显得有些冷清,窗口上排队打饭的人也只有六七个人,宽阔的食堂内摆放了很多张塑料桌子,方微和几个女孩就坐在靠窗户一排吃饭。
方微刚好是背对着方宁和爷爷的,没有注意到他们来了,而和她对坐的另一个姑娘却是注意到了方宁他们。
方宁认识那个女孩,叫苏紫兰,以前也来过方宁家玩,给他印象是一挺文静的女孩子,说话也慢声细语,挺有好感的。
只见苏紫兰端着一个大盘子,手握着饭勺埋着脑袋扒饭,脚放在右边的椅子上,显得颇为豪迈的模样。
方宁眨了眨眼睛,露出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的模样。
苏紫兰看到方宁后,一副见鬼了的样子,连忙用袖子擦了擦吃得满嘴都是油的嘴巴,矜持起来,用饭勺戳了戳还在埋头消灭饭菜的方微,咳咳道,“微则,你哥和你爷爷来了,就在你后面。”
方微也不吃饭了,扭头四顾,看到爷爷和方宁,惊喜起来,“爷爷,哥哥,你们来这么快啊!”
爷爷笑着说,“你先吃饭。”
“嗯,吃完饭我就去收拾东西。”方微在爷爷两人来了以后,扒饭的速度更快了,那风卷残云的速度,让对坐的苏紫兰叹为观止。
方宁看方微一时半会还吃不完,就起身出食堂四处走走。
于小斑最近和窦永红发生了一点小矛盾,所以心情有些不好,不管走到哪里都是冷着一张脸。
发生矛盾的起因是她男朋友窦永红,最近和高二文科班一个女孩子走的比较近,窦永红是学校体训队的骨干成员,长得又帅,成绩又不错,加上性格也温和,经常有那些小女生跑到他们班上组团刷他,有些胆子比较大的小女孩还会送信给他。
这些放在平时,于小斑看了也就一笑了之,毕竟都是无关痛痒的小事,可是最近不同了,那个和她男朋友走的比较近的女孩,关系有些不同寻常。
她叫毛仙仙,是新来的校长毛卫国的侄女,就是这层关系,放在学校里面哪个敢去惹她,敢去找她的麻烦?
不过于小斑就偏偏不信这邪,但是她也没有去主动找她的麻烦,高干子弟耳濡目染,多少也比较早熟,喜欢用脑袋对付别人,于是就把司徒星文叫来了,弄了一个阴谋,让那个毛仙仙在众目睽睽下丢了一个丑,下不来台,最后羞愧的好几天没来上学。
窦永红对自家女朋友是知根知底,虽然没有直接表明是她在整毛仙仙,但是不用想都知道,于是就吵了起来,最后两人都吵出了火气,干脆谁也没理谁。
于小斑倒不是为毛仙仙,而跟窦永红吃醋,而是气窦永红实在是太蠢了。
那个毛仙仙摆明了车马和他走那么近,还没发觉有什么问题,真的以为自己魅力无限,真的就被窦永红的男人魅力给吸引住了?
其实借这事情整毛仙仙,让她出丑本身就是一种试探,按理说这事情应该越闹越大,但是没过多久就被压下去了,一点水花都没起来,一看就存在着猫腻,说不定就是毛校长插手了,甚至他侄女接近窦永红本身就是有意图的。
要知道官塘镇最大的姓氏就是窦姓,窦永红的家族,不仅在镇政府有强硬的关系,在七中也是经营多年,可以说是滴水不进。
那个新来的毛校长要想在七中继续有作为,势必就要搭上窦家的线,才能继续大刀阔斧的整改下去。
官塘七中的池子虽然浅,但是王八壳多着呢。
于小斑狭长的眼眸眯着,双手插在牛仔裤口袋里,沿着花坛鹅卵石小道一边思考一边走着,抬头就看到食堂尽头有个穿着白衬衣的男生饶有兴致的看着宣传牌,仔细一看,顿时有些奇怪,“方宁那家伙怎么到七中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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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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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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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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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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