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程曦就坐在浓荫处的台阶上,修长腿交叉放在一起。
微风拂面,空气香甜。
方宁很喜欢这种相处的氛围,什么都不用说,什么也不用管,一呆就是小半天,哪怕不说如何一句话,都不会有任何尴尬,可以做各自自己的事,不用互相打扰,却又相互依赖。
这种相处的模式,和那些热恋中的情侣着实相差甚远。
可不管怎么样,他们确实是公认的情侣。
在某个过去的时刻,面对眼前那个曾经涉溪而来的女孩,方宁和她并肩走到溪水尽头,而“我们要去的是上游的尽头,而在这过程中,我希望你能和我一路同行。‘’这句话,依然在他的脑海中熠熠发光。
没人会理解他们是怎么想的,或者只有他们自己明白,这个世上,总有些爱情是如同宿命般不可取代,色授魂与,需以性命相拼的。
下午的时候,余小乐忽然在群里告诉众人说这个礼拜还没聚会,不如趁着今天大家都有空,一起去吃火锅吧!
他刚发完消息,本来还有些清冷的群,顿时就炸开了锅。
老广第一个跳了出来,连发n个表情刷频过后,才道,“哟嚯,今天是什么日子?你居然舍得请我们吃饭了?稀罕事啊!”
“能不贫了吗?”余小乐丢了一把菜刀的表情出来,“信不信我把你的糗照发出来给大家瞻仰一下?”
他这话一说完,惹得老广直接缩回去了,再也不敢哼一声,方宁他们连忙追问是什么糗事。
然后大家又是嘻嘻哈哈一群打闹,余小乐才说火锅的地点在哪儿。
一听说有人请客吃饭,连很少在群里冒泡的程曦都发了表情,不过很快就被老谭和老广这两个小贱人用表情给刷得不见踪影了。
夏天这个季节,下午三四点的太阳有些过于毒辣,天气也非常炎热,如果不呆在空调房里,到蒸腾的出水的街上走一圈,回来衣服就可以拧出水,整个人都像是从水里泡了似得,而在这么热的天气里吃火锅,实在是有些任性。
余小乐去了一趟新车站附近的火锅店,在那儿订了一个包厢等着他们,又催了几遍电话,方宁一众这才迎着黄昏姗姗来迟。
方宁和老谭他们有说有笑进来,人高马大的余小乐站在门口探着脑袋,用手扇动热气,将他们引了进来,边走还边抱怨说,“你们可总算来了!”
程曦侧头看了一下,眸子眨了眨,说,“你家那位呢?”
“她在包厢里点菜。”余小乐抹了一下额头的汗水,站在空调冷气下感受飕飕的冷气,“莹姐怎么没来?”
“我姐带了一个团队,在做市场调研,忙得抽不开身,只能等下次了。”
“哦哦,那真是可惜了。”他扭头又对方宁三人说,“你们三兄弟要喝些什么饮料,自己去拿。”
“我随意。”方宁说完。老谭就去火锅店的冰箱里抱了几罐啤酒,雪碧,可乐等饮料回来了。
大概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见到刘梅婷了,方宁都快记不清她的长相,高中时代是齐耳的短发,现如今早已经是齐腰的长发了,穿着也远非高中时代可以相比,脸没多大变化,最直白的感受是她瘦了许多,穿着白色的短衣短裤,看起来身体要苗条许多。
学生时代的青涩在她身上已然褪去,就仿佛和程莹一般脱离方宁他们这个层次。
比起在沿海城市读书有花香有阳光有风光的程莹姐姐,在内陆城市武汉读书的刘梅婷相对而言就显得普通多了,尽管所在的学习是一本大学,可她本身是平凡的,不像程莹那样追逐自己的梦想,只想好好的读完四年的大学。
如果有可能的话会选择考研,再然后会回到生自己养自己的小城找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再往远点想应该是和余小乐成家立业,过着平凡却又踏实的生活,一抬头就能看到梦想,不会像高中时代那样,再去幻想那些遥不可及的幻想。
方宁也很不明白,程莹是一个非常有野心和理想的女孩,而刘梅婷则是一个喜欢稳定的女孩,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为什么高中时候却亲密无间。
余小乐安排大家分别入座,围着一个桌子,上面放着一个鸳鸯锅和一个麻辣锅,冒着腾腾的热气,桌子上面摆满了各种丸子肉类豆制品蔬菜,琳琅满目。
刘梅婷和程曦显然要熟络许多,两人聊了起来,连余小乐和方宁都插不进话题,在旁边颇为尴尬。
“来,我们聊我们的。”老广开了几罐啤酒给众人。
余小乐和他们三人碰了一下啤酒,咽下去道,“别急啊,还有一个人没来。”
“还有谁?”众人问道。
“你们不认识,她是我家那位的大学室友,一个典型的江南女孩,那眼睛映得出水来,可好看了。”余小乐小声说,还偷偷回头,生怕刘梅婷听到。
老广自然是第一个不信,不过他还没来得及说啥,就看到刘梅婷忽然起身,在窗户外望了望,出去一会儿,就带了一姑娘进来。
一米六左右的个子,披肩长发,穿着长裙,柔和的五官,尤其是那眼睛水汪汪的颇为灵动。如果说真的有所谓的一见钟情,那么这天的场景,足够他用一生来回忆。m.xiumb.com
老广的呆呆的表情自然落入了方宁的眼中,方宁暗暗一笑,又朝对坐的程曦暗自使了个眼色,两人心有灵犀点了下头,带着意味深长的味道。
自打上个学期李思思跟老广表明自己的态度后,他虽然没有表现出来,也没跟大家说,可内心还是挺难过的,觉得自己也算是正儿八经失恋了一次,觉得再也遇不到这样的女孩了,觉得自己会孤独终生。
其实每个人失恋的时候,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就好像再也遇不到自己喜欢的人了,自己以后会一直孤单下去,其实不会的,只是时间晚点,该来的人总会来。
方宁他们谁也没想到,恰恰就是这场意外的聚会,反而让老广迎来了自己的春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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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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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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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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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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