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东西狭长的城依地势而筑,伫立在高高的石岭上,东西约两里,南北宽一里,城墙用石块夹土砌成,并用土坯砌就马面、角楼。
其规模别说与关内的城池相提并论,甚至连叶勒城都不如,整个儿一大号的戍堡。
军城虽小,但位置极佳。
南面便是瀚海荒原,站在角楼上能远眺五六里。
北边是潺潺而流的赤河,与叶勒城隔河相望,能照看到边军将士沿河滩开垦耕种的那一望无际的田地。晴空万里时,甚至能依稀看到建在城东八里头痛山头上的烽燧。
并且整座城地势很高,无论来多少敌军都要在河滩下马往上攻。
西边陡峭几乎爬不上来,东边是层层叠叠、褶皱纵横的头痛山余脉,人虽上的来,但大军无法展开。只要居高临下守住南北两面,堪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因为易守难攻,并且这几年并没有战事,平日里在城墙上值守的士兵很少,包括当值的旅帅在内也不过三十二人。
其他人与关内的府兵一样,一年加起来也当值不了几天,平时忙于耕作,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事实上大多士兵本就是来自雍州京兆郡、蒲州河东郡等地的府兵,只是现在不比几十年前,可每隔四年轮换。
正因为没人来替换,许多人在镇多年,已白发苍苍,却迟迟不能满放归乡。
即便节度使大人派兵过来替换,每次派来的兵也极少,这意味着能回乡的人也极少。
究竟让谁走不让谁走,成了几任镇使最头疼的问题。
刚开始看战功,战功显赫的可以回去跟家人团聚,能够叶落归根。
可在边关即使没有大仗打也有小战事,一有战事就有战功,只要呆上十几二十年,最不缺的就是战功。
军功十二转,不少人已经完成大圆满,开始转第二次了。光军城这边就有八个“双上柱国”,所以依照战功决定让谁回老家是不成的。
况且战功显赫的大多年迈体衰,走路都颤颤巍巍,甚至连站都站不稳。而叶勒距长安九千余里,真要是放他们走,他们会死在路上的。
久而久之,就算节度使大人派兵来,镇使安大将军和副使李将军也不再提满放归乡的事。
将士们一样懒得再去找兵曹参军问自个儿究竟酬勋几转了,反正问了也没啥用。
正所谓回望旧里,永无还期!
正蜷缩在城门口晒太阳的那个老卒,就是一个“双上柱国”。并且已经第三次酬勋十一转,第三次做柱国。
按例边军将士除在战阵上获得军功外,每镇戍一年即可酬勋一转。
一个身材魁梧的军官站在角楼上,默默地俯看着老卒,暗自感叹这老头子要是能活到明年春天,那么,他便能成为安西四镇乃至整个大唐的第一个“三上柱国”。
那可是视同正二品的上柱国!
遥想当年,且不说军功十二转酬勋上柱国,就是军功四转酬勋骁骑尉也极为荣耀。
可现在呢,这里是都尉、护军多如狗,柱国、上柱国满地走!
即便能满放归乡,老家的县令县尉也不会正眼瞧他们,更别提发给勋田、安排做官了。
这是什么鬼世道……
军官暗暗咒骂着,正准备转身远眺头痛山顶的烽堡,身后突然传来脚步声,一个高高瘦瘦的大胡子火长手扶横刀爬了上来。
“大哥,我回来了。”
“怎么搞到这会儿。”
“今天是九月十三,是伽罕巴尔节的最后一天。好多胡人进城赛祆(集会祈福),火神庙里全是人,连城门口都被做买卖的给堵住了。”
角楼上没外人,在城墙上巡逻的士兵离的远,军官不担心被人听见,回头问:“有没有见着米掌柜。”
火长俯身看看下面,低声道:“见着了。”
军官追问道:“他怎么说,一切可还顺利?”
火长擦干额头上的汗,说道:“姓韩的果然去给叶勒王祝寿了,本来以为他会跟往常一样轻车从简,没想到他一大早竟让人去采办贺礼。买了好多礼物,雇了十六头骆驼,城里今天人又多,他一直折腾到差不多巳时才出的城。”
“他带了多少护卫。”
“护卫没多少,就他那几个亲卫。”
“究竟几个?”
“四个,剩下的两个留在府里看门。”
“别的随从呢?”
“算不上随从,全是从集市上临时雇的,连骆驼带人一起雇的。”
“有没有看清一共多少人。?”
“十六七个。”
大胡子火长回头看看四周,接着道:“虽然多出十几个人,但全是些驼夫马夫。米掌柜已经派人骑快马告诉曹都满了,曹都满应该能对付。”
军官想想还是不太放心,遥望着远处的烽堡问:“崔瀚在做什么?”
“今天不是过胡节么,米掌柜说连龟疏火神庙的麻葛都专程来了。他不能再跟以前那样给点银钱了事,所以在我回来前他去了火神庙。”
麻葛是火神教信众对火教大祭司的尊称,在信众心目中的地位极为崇高。
叶勒各部的胡人又大多信奉火神,所以每次赛祆对城主府乃至叶勒镇而言都是一件大事,城主府甚至要承担赛祆所需的酒脯、纸张。ωωω.χΙυΜЬ.Cǒm
这次赛祆连龟疏祆祠的大祭司都来了,崔瀚作为城主当然以礼相待。如若再跟以前一样不露面,那就是不尊重人家所信的神,一旦激起民愤会出大乱子的。
军官点点头,追问道:“陈二牛那个老狐狸呢。”
“老狐狸刚开始在火神庙看热闹,我回来时他被假道士和白云寺的胡僧拉去吃酒了。”
大胡子火长知道军官担心什么,想想又说道:“大哥,曹都满利欲熏心,他肯定会动手的。只要他敢动手,剩下的事就好办。”
“他要是临阵退缩呢?”
“米掌柜早有准备,他不动手,他手下的人也会动手。”
“好,我下去看看李将军在做什么,你在这儿盯着头痛山,看见火光就起鼓。”
……
与此同时,距叶勒城西门不远的火神庙里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叶勒镇仓曹参军兼叶勒城主崔瀚被萨宝请入正殿,跟叶勒城的一众粟特商人坐在一起,静听来自龟疏城祆祠的大祭司诵经。
远道而来的大祭司名叫麴度,虽年过六旬,须发皆白,但精神矍铄。
他穿着一身素衣站在火坛边,左手端着一个杯,右手挥舞着,抑扬顿挫地诵讲经文经义,整个人在圣火照耀下庄严肃穆,显得睿智不凡。
叶勒最富的粟特商人史羡宁知道明府大人听不懂,坐在边上低声翻译。
“先知琐罗亚斯德开口言,呵,胡姆,你好,最初在尘世用你作成饮料的那个人是谁?他得到了怎样的幸福和酬报?”
“纯洁的、祛除死亡的胡姆答道,世上的维万格罕首次用我作成饮料,作为酬报,我使他得福,生了个男孩,名叫贾姆希德,他拥有成群的良畜,成为世民百姓中最显赫的人物。”
“他有太阳一般的明眸,当政时期,他使动物和人类长生不老,使江河奔流不息,草木永不枯槁。使食物丰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原来“胡姆”既不是人也不是神,而是用火神教的“圣草”榨的汁水。
草汁都能被当作圣物,而且有神性会“说话”,这究竟是教义还是讲故事,比我大唐道教差远了。
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
有名,万物之母……
一听就知玄之又玄,静下来悉心体悟便知蕴含天地至理。
崔瀚实在瞧不上火神教的教义,想不通居然会有那么多人信。但他今天不是来参详比较教义的,而是来瞧瞧叶勒有头有脸的胡商是不是都在,来瞧瞧这些胡商形迹可不可疑的。
因为现在几乎可以断定,叶勒的粟特坐商中肯定有人意图谋害,至少有人参与意图谋害监军大人父子。
那么大一个局,没点身家的小商小贩显然没资格参与,只有家财万贯的豪商才有可能。
今天又正好是伽罕巴尔节的最后一天,也是整个伽罕巴尔节最热闹的一天。
先是诵经祈福,等大祭司讲完经会鼓乐大作,有胡姬载歌载舞,有美酒佳肴……据说宴饮之后,麻葛的学生还要展露神灵附体、利刃穿腹的神迹。
总之,笃信火神教的粟特商人今天都应该来。
没来的一定有鬼,来了却形迹可疑的一样可能有鬼。毕竟那么大一个局,他们不可能不时刻关注进展。
至于有没有走东跑西、四海为家的粟特行商参与,那是陈驿长应该想办法搞清楚的事。
崔瀚就这么听着史羡宁翻译,一边不动声色观察四周,一边在大祭司的目光鼓励下,跟虔诚的信徒们一起喝着“胡姆”。
这草汁不咸不甜,带着点酒味儿。不是很好喝,但也不算难以下咽。
入乡随俗,既然来了就得喝。
喝着喝着,头有点晕,整个人变得晕乎乎飘飘然。
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涌了上来,感觉像是灵魂出窍,像是马上便能神游千里,莫非这“胡姆”里真蕴含神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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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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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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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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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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