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啊!”

  做为骨笃禄的头号谋主,阿史德元珍很高兴薛讷终于做出了改变。

  为什么他们大突厥能够打到朔州,还不是九姓铁勒之间同气连枝,悄么声地放水的原因嘛!

  薛讷如果一直保持原来的姿势不动,就突厥那些轻骑兵,那些骨箭和破铜烂铁,根本就没有机会打赢唐军。

  当然了,唐军也追不上他们,更不可能消灭他们。

  所以,大家都只好打一场平平无奇没输没赢的战争了吗?

  不,绝不。

  唐军的长处在于兵甲犀利,短处在于骑兵不多,骑术跟突厥骑兵也相差甚多。所以一开始阿史德元珍就制定了袭扰诱敌,各个击破的法子。

  奈何唐军主帅虽然年轻,却毫无年轻人的冲劲和热情,面对我大突厥的各种挑逗居然无动于衷。

  这特么还是个爷们儿吗?

  是爷们儿就该勇敢地干啊?缩成一团算什么英雄好汉?

  你不勇敢一点,我怎么找机会削弱你打败你?

  只可惜,哪怕已经探明唐军主帅是大名鼎鼎的薛仁贵的儿子薛讷,哪怕是已经指名道姓骂薛仁贵八辈祖宗了,对方还是稳如老狗。

  敌人如此消极怠工,没招啊!

  好在,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就在阿史德元珍一筹莫展之际,转机来了。

  薛讷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居然征召九姓铁勒里面的霫族做辅兵了。

  霫族东临靺鞨,南接唐国,西邻我大突厥,真真是夹缝中求生存、棍棒下讨生活的墙头草。

  唐人以为他们好用,大家也都这么觉得。

  所以,如果我们让霫族人行个方便,派出我族的勇士去替他们服这个劳役,他们一定不会不同意吧?

  果然,助人为乐的事情不仅帮助者非常开心,受帮助的人更开心。

  霫族首领白牙八腊不仅非常感激可汗的仗义相助,还很贴心地让我大突厥的勇士换上霫族服饰,以免被人看出了端倪。

  骨笃禄有些担心,像霫族这种草原上的草随风摆的部族,可靠吗?

  今天他们能背叛唐人,明天就能把我们给卖了。靠这样的人,简直就是把自己的脑袋送给野狼啊!

  阿史德元珍笑道:“可汗还记得,当年薛仁贵坑杀九姓铁勒十三万降兵一事吗?其中,伤亡最惨重的,对唐人最恨之入骨的是哪一部?”

  “回纥?”

  时间不长,骨笃禄当然记得,回纥人也一定会记得。

  那么,薛讷会不会也记得呢?

  …………琇書網

  每逢战争,死伤最多的最辛苦的其实不是那些披坚执锐的战士,而是被征发的民夫。

  他们需要负责运送给养、辎重、军械,关键时刻也有可能需要填壕沟。他们没有军饷,没有武器,也不在名册,无论立下怎样的功劳,也不会有任何赏赐。

  在后世,他们有个统一的名字,炮灰。

  一场大战下来,如果能回到家乡就算是最大的成功。

  如果没回去,婆娘也大多不会问,更不会哭哭啼啼寻死觅活。多半会收拾收拾那个不值一文的破家,转头就嫁给了别人。

  无关忠贞,只为生存。

  此次出征,抽调了许多河东道的民夫,但仍然不敷使用,于是就有了许多光着膀子,腰间缠着一件破皮袄、操着生涩汉语的所谓“唐人”混杂在军队里。

  如果说炮灰也分三六九等,那这些伪唐人,无疑就是炮灰里面的底层。

  没有工钱不说——正经唐人都没有,你想什么好事呢——还不能抵赋税,虽然他们似乎也没什么财产缴税。

  无知者无畏,无产者无惧。

  以往这些异族也不是没打过辅助,只不过经常掉链子,还动不动就耍小性子、撂挑子,时不时地跟其他人干一架,让管后勤的军需官头疼不已。所以,唐军一般是不用这些异族人的。

  能力不行,还净特么事儿多,说不定还会扯后腿,要他们干什么?

  这次的情况,却有些不一样。

  那些“天真烂漫”的霫族人,一反常态,不仅不对唐军怒目而视,反而非常温顺听话地主动配合着做各种工作。有些眼力见好的家伙,还主动凑到那些校尉、副尉、队正身边,说一说霫族的风土人情,逸闻趣事,场面竟是无比的和谐。

  “我大唐真不愧是四夷宾服啊!大同世界不远矣!”

  某参军如是说。

  人家都如此配合了,下层军官们也就不好再脸红脖子粗地对待人家了,一起吃吃手抓羊肉,一起喝喝马奶酒,俨然和一般袍泽无异了。

  既然都是袍泽了,人家舞弄一下咱们的刀枪剑戟,甚至是用崇敬的目光瞻仰一下八牛弩、冲车,了解一下军中的物资保障情况,也就没什么大不了的了。

  虽然他们口中的霫族风俗经常会和突厥人的传说混淆,虽然他们个别人身上还有狼刺青,虽然他们的名字似乎与突厥人的名字很相像,但胡人嘛,连个文字都没有,你能指望他们说清楚自己的祖宗是谁吗?

  只等打败了突厥人,让他们尽情地沐浴在我大唐的天威之下,享受我华族文明的熏陶了。

  一切似乎是那么的美好,和谐。

  眨眼到了十月初一,寒衣节。

  这一天,当烧五色纸给逝去的亲人送去寒衣,希望他们在阴曹地府里不再挨饿受冻,捎带着给孤魂野鬼们送一下温暖。

  “你们在做什么?”

  “给先人们烧纸钱啊!你们这里没这个习俗吗?”

  “没有。我们的先人都已经回到了天神的怀抱,有神狼护佑,不会受冻。”

  “哦,神狼啊。”

  被问的人笑了笑,似乎别有深意。

  问的人也笑了笑,也似乎别有深意。

  如果不是火势越来越大,火堆越来越多,被烧的东西也逐渐从考究的纸钱变成狼粪,甚至远处隐约还有厮杀声传来,这场友好的对话大概还能继续下去。

  “那边……”问话者指着远处升起的黑烟,很奇怪,“为什么火势这么大?”

  “哦,那边的兄弟不慎点燃了一处羊盘,没什么大不了的。”

  “羊盘?!”问话者跳了起来,“你知道羊盘对我们意味着什么吗?你们这些天杀的唐人,毁坏羊盘,狼神不会放过……啊……”

  却是这问话者的身体,突然穿出了数只长矛,那痛苦是如此的巨大和猝不及防,让他这号称突厥第一勇士的忽鲁努儿都忍耐不住,惨叫起来。

  “呸!”

  那唐军校尉啐了一口,很是鄙夷地看着倒在地上的忽鲁努儿:“跟耶耶们玩计谋,耶耶是你们祖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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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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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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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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