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乱世小倌有点甜(女尊)>第 13 章 意外相遇
  这些天,蓝沐秋都白天认真读书。每当她想要休息会儿,就会想到云念初伤痕累累的手。

  以至于她更加刻苦起来,每每拜访完魏樱,回到家已经很晚了,可她还要再学一会儿,到凌晨也不算完。

  而云念初比她更忙,就连夜里都要趁着凉快再去耕种那五亩地,并且钓个鱼,她不睡,他就陪着织布,总之不会闲着一会儿。

  而事情却没有什么很大的进展,或许唯一的进展是,魏樱看她的时候,眼神不再是憎恶,而是变成了一种复杂的神情,让她也不太能明白。

  如此一来,她只当是自己的毅力打动了魏樱,于是就想着继续努力吧。

  自从她发现了他手上的伤痕后,就决心不再坐牛车了。虽然每次到县里需要一个时辰,但是牛车和自己走的用的时间也差不太多呢。

  累是累了点,可是每天能省一些铜板,她宁愿攒起来给他的手上买些药膏,他的手早已磨破了皮,好多地方都溃烂了。

  她是为了他而走路的,可这事她是不敢叫他知道的,他虽然节省,可是从来不会在她用功读书上节省一分一毫。

  她没有纸笔练字,就用木头烧成的灰烬铺在地上,然后用木棍去在灰上书写。

  其实这也能够勉强地用,可是他见了,却立马拿了钱让她去买纸笔,并千叮咛万嘱咐,让她千万不要在这方面节省。

  对于此,她总觉得云念初越像前世她母亲一般那样对待她,她的愧疚就越深。

  自己原本存了私心……想拯救他这样的人于危难之中,好让自己放下前世的执念,所以才买了他……可没想到到头来竟又让他受苦了。

  有一次,她擅自把这钱拿去买了水果,想给他改善伙食,结果气的他好几天没和她说话。

  对于她的前程,他一直秉持的是,宁可他自己苦,也要保证了她的一切。因为她身上,寄托着他活下去的动力。

  如果她能官至七品,他就能利用她替他爹爹重新翻案。他感觉他很对不起她,如果她不想做官,只是想做个小生意,说不定也能生活的不错,可自己却每次故意把她往另一个方向引导。

  那官场,又怎适合她这种良善之人?

  夹杂着愧疚,他干活的更加卖力,仿佛这样才能使他好受一点。

  可是这却让他更辛苦了,她睡觉了之后,每次醒来,都能发现他不在床上,而是在庭院里摸黑打磨着木头,然后为明天做一些小玩意用。

  自从她教了他做一些小木船,小炮竹之后,他学的很快,每天都要多做一些,等周末拿到集市上卖。

  而攒下来的钱,不用说她也知道,那是要准备给她到省里考乡试用的。

  府试、县试,只要搞定了魏樱,都是可以轻易过的。而且什么时候去考都可以,只要魏樱点点头。

  而接下来则是六月份的院试,要统一到乡里考试,考中了成为秀才,可以获得一定的福利。(院试在乡里考,乡试是省里考。)

  但只有秀才中成绩前半段好的“禀生”才可以继续参加乡试。其余的普通考生,如果想要继续考乡试,只得重新考院试。

  乡试可在八月份到省里统一考试,会试在第二年月初在京城里考试。

  也就是说,武将军来这里前,如果她足够有才能,至少可以考中乡试,成为举人。

  她哆嗦了一下。她觉得念初对她那么好,想到这就让她觉得压力山大。

  她万一没有搞定魏樱,岂不是连资格都没了?万一她没有考中秀才中的禀生,那念初岂不是白给她攒钱了?

  到时候她还有什么脸,去见他啊……

  而且这时间跨度看似缩短为一年一次,县试又只要会做题就成,乡试又可以一直考,问题是,它又增添了个狗血的“禀生”条件。

  这也就意味着,考中秀才的固然多,但是有资格去乡试的其实少之又少。

  这就是统治者的小心思啊,她在心里哀嚎。

  它先是把赋税提高上去,然后又放出改革中秀才免税的政策,转移了矛盾。然后逼得大家都去舔县试主考官,大家都只能暂时放下阶级矛盾,心思往一起使了。

  而乡试中,秀才倒是好考了,但是人数多了又不值钱了。

  它就整了个幺蛾子的禀生规定。看似录取的多了,大家都有了文化人的标签,都乐呵呵的,但其实真正考下来能够做官的人却还只是那些前面的人。

  万恶的封建社会啊。

  她再一次慨叹。

  不过……效果倒是有的。每年一次的科举,给了许多贫困子弟一次机会,可以不顾及代价,试一次。而给书生减税,也给了许多人以信心。

  最关键的是,她跟他说完这一看法后,他点了点头,然后说了一句让她终身难忘的话:

  “想的这么多,所以妻主难道能不考么?”

  思考的太多不利于行动。

  她想到了这句话,不由得把心思又放回了现实。她很忙,不仅要考取功名,还要做发明,哪有心思想些有的没的呢?

  这一次,她准备做一个“飞空砂筒”,作用类似于现代的火箭炮。

  虽然她没有原料,但她记得原料大体是什么,无非是硫磺,木炭,焰硝一类的。她当初化学那么好,只不过是没有实战而已。她又可以画出来模型,这就够了。

  如果有人给她机会,她可以根据原理慢慢地再进行调试。

  她记忆力超群的脑子里,在曾经刷过的文言文课文中,记起了这段话:(以下是引用)

  【根据《武备志》记载,这种火箭是把装上□□和细砂的小筒子,连在竹杆的一端;同时,再用两个“起火”一类的东西,一正一反地绑在竹杆上。点燃正向绑着的“起火”,整个筒子就会飞走,运行到敌人的上空时,引火线点着□□,小筒子就下落爆炸;同时,反向绑着的“起火”也被点着,使竹杆飞回原来的地方。这种“飞空砂筒”,不但是一种两级火箭,而且还能飞出去又飞回来。】

  如果,她能够考取功名,改革派也肯给它物资,相信她的话,她觉得自己是一定能研究出来的。

  她看了眼窗外,天还亮着,现在这个点儿她出去还算早。可是她想着今天可以早点去县里,省的钱可以买点儿药膏,还能买点水果给他吃,于是就早早出发了。

  她下意识地想和云念初说一声,可她找了田里,找了经常去的池塘,找了经常伐木的地方,都没看见他。

  她挠了挠头,只道是他又往森林深处走了走,那里的水干净,适合挑水用。再说这几天她偶尔白天去找他,他也总是不见踪影,她只以为他是去街头卖点小玩意了。

  于是她走进了县里买了药膏,准备再去找魏樱。每次去魏樱家,如果不坐牛车,到那牛车专用轨道去,她都会经过那云念初曾呆过的小倌馆。

  每次遇见,她心里都是一片刺痛。只觉得他真是可怜,从前被人欺辱,现在还要为她辛劳。

  她不由自主地放缓了脚步,可是她走着走着,只看见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只是那人带着面纱,看的不很真切。

  她只以为自己看错了,毕竟离的远,在人群中又隔了那么多人,长的相似的人也不是没有。可是她再仔细一看,那个人拄着拐棍呢!

  她不由得加快了点儿脚步,然后离的稍微近了点去观察。那人的行动姿势,以及衣着装扮,不是他又是谁呢?

  她只觉得晴天霹雳,一下子没了力气一般。

  她抬起头看看那牌匾上的小倌馆几个大字,再看看他刚才经过的位置。

  他不会为了她而……而……

  而又做回了老行当吧?

  她曾经也听闻过,有些个男子会为了补贴家用,而自愿去一些小倌馆里“打工”。这倒是不等同于把自己卖给了老鸨,而是接了客,老鸨只抽取一定的分成。

  大多数这种时刻,都是十分隐秘的交易,所以男子通常会因为羞耻而带了面纱,即使是在接客时客人也不摘下。

  他刚才……就带了面纱!

  那一刹那,她什么也感受不到了,一路上的劳累辛苦,还有什么功名利禄,什么浮世繁华,可去她妈的吧!

  费尽力气去奔跑,是为了想要获得尊严,可现在她的尊严已经在地上被碾过了,她还守着这有什么用?

  她已经忘了自己是怎么跑回家中的了,反正她跑的一定是比他快的。

  坐在凳子上,她浑身颤抖的厉害,下意识地捏紧了衣衫,直至把手捏的发白。她知道,他大概是还得一会儿才能回来的。

  她坐在凳子上,不断地摩擦着自己的脸颊,试图压住自己心乱如麻的思绪。

  可她的全身仍是冷的要命,一阵微风拂过,她的浑身就像是被泡进了冰水一样冷。

  时间分分秒秒地掠过,她不知道时间过了有多久了,事实上她也不想知道——

  直到他回来。

  他坐下,离得她很近,然后眉宇间满是笑意,看着用胳膊拄着头沉默的她,问道:“妻主今天怎么没在学习?也好,累了就歇歇吧。”

  说完,可是他没有歇着,而是去烧水了。

  看着他操劳的模样,她心里更是刺痛。

  那一刻,她想向他怒吼,问他为什么跟了她,还要做那种生意,可是又觉得难以开口。

  是啊,她是他的谁呢?凭什么管他?

  再说他这样还不是为了她,她有什么脸开口呢?Χiυmъ.cοΜ

  她想向他摊牌,然后让他再也别去了,她不舍得他做出那么大的牺牲。在她心里,纵使他曾为小倌,可是他仍是那么干净的人……

  她感到头疼欲裂,尽管她已经尽量不去回想前世,尽力让自己过的开心,可是这一刻,前世的一幕幕仍像电影一般倒放了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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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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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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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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