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由得又想起了那些女人干活时所说的传言:那县太爷的女儿为了请乡里最好的老师教她,可是花了好几十两黄金的。虽然,听说那个老师分文没拿,又退了回去。
于是她有些窘迫地问道:“蛮贵的吧?”
云念初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怕她又起了退堂鼓,于是踌躇着道:“分情况。有的人是托的关系找的教书女士,自然贵的很。而有的人则是通过朝廷拨给的免费试读生名额读的书,不仅分文不花,还可以领到一部分朝廷补贴。”
他没有接着说下去,可彼此心照不宣地,他们都明白这免费试读生一定是天赋异禀,从小就能写能思的人才得了名额的。
而上了二十一岁的蓝沐秋,从小也是被忽略的那一类的,拿什么说服别人,给她个名额呢?
云念初用手拄着头,似在思考应对策略。雨滴滴答答地落在他的脑袋上,他也没有发觉,只一心一意地想着。
有了!
他面上一喜,语气中是压抑不住的快活,道:“我之前听闻县里有个老师叫魏樱,书教的好,而且从不歧视寒门以及农民子弟。妻主不妨亲自拜访,或许她会被妻主的才学所打动。说不定,她手中还是有试读生名额呢。”
魏樱的大名,可是传播远扬的。她这人脾性古怪,喜欢的学生,可以分文不取、和颜悦色,厌恶的学生,纵使对方出了千金,她也不愿看对方一眼。
不仅如此,她与夫郎的风流轶事,更是让人咂舌称奇。明明是女尊男卑的时代,可她却不畏人言,硬是说什么“男女平等”才是将来千百年后的发展方向。
一问才知,其实只是因为她夫郎会高兴,所以她就一辈子为他那么做了。知行合一,对内她对夫郎极好,对外也倡导平等。
而蓝沐秋大抵上也听云念初说过一些她的趣事,自然连连点头,答应了下来。
一路驾车疲惫,回到家中已经是黑夜了。繁星闪烁,可是他们累的不想往上看一眼。
纵使雨停了,路上也仍是泥泞的痕迹,弄得人很不舒爽。而进了屋子,才发现屋子里一切都被打湿了,床单被褥全都湿漉漉的了。
恐怕今天,她们得潮乎乎的了。她们只能从柜子里找出干的衣服换上,然后明天再去补房子。
蓝沐秋担心他身子不好,淋了雨会生病,她就烧了热水,准备用毛巾给他擦擦身上,再处理处理他摔伤的淤青。
而他见状,连忙一把把活计抢了过来,然后不断用手催促推搡着她,打趣道:“妻主,以后这些杂七杂八琐碎的事情你都不要干了,你快去读书吧。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只盼望着你名就后能分我点就好。”
蓝沐秋的脸红了红,终究是答应了下来,然后点燃了用树脂做的灯,忍着呛意就着月光在外面看起了书。
其实她有点儿困了,要不是为了惦记他的身子,她早就倒在床上呼呼大睡了。可她还是忍着困意,硬看,尽管一会儿之后她就不住地点头,合上了眼睛,然后睡了过去,口水都流了出来。
云念初看她还坐在那,以为她还在认真背书想,于是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然而他发现,她是坐着睡着了。
要是换作别人,他肯定会在心里认为这个人不求上进,不值得他去辅佐和出谋划策,然后再逃跑一回……可面对她,他只莫名地觉得十分可爱。
他不忍心再叫起来睡得香甜的她,于是小心翼翼地一只手揽住她的脖子,一只手把住她的腿弯,跛着腿废了好大的力气,才将她抱到了床上。xiumb.com
他想着该给她擦擦身上,不然寒气容易淤积。自从他把他的理想和她绑定了的那一刻,她的一切在他心里,竟然比自己更重要了。
于是他拿了湿毛巾泡进盆里,沾湿了热水,准备给她擦擦。
一开始,他只给她擦了擦手心和脸。但后来他一想,她睡得很熟了,又是女子,他给她擦擦后背也没什么的吧。
于是他小心地给她翻了个身,解下了她的外衫和中衣,露出了她的小肚兜。
这……会不会多少有点,不守男德?
他的脸一红,心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手触碰的地方,连带着他的手都好像受了电击,可还是然后仔仔细细地给她擦着身上。
为了更方便擦,他一只腿半跪在床榻上,处于她身子的一边,而另一只腿则跪在了她身侧的另一边,这样能更好的使力。
她大概是觉得冷,忍不住动了动身下的腿,试图伸手往下找被子盖上。
而被子没找到,她的手却随意地一把摸到了他的大腿根。她的身下倒是热了,因为跨坐在她大腿两侧的那个人浑身变得滚烫起来。
原本那距离明明是碰不到的,可是她想要翻身,就动了动,翘臀刚好碰到了他的身上某处。
他只觉得血气上涌,久违的感觉上来了。只不过,从前他有这种感觉,都是源于他喝了药,而今天他的身子,却因为对方一个不经意地小动作而起了反应。
那是很奇怪的感觉,仿佛有蚂蚁在啃食着他的肌肤。他的呼吸不由得加重了,他看着熟睡的她,一张一合地在静静地呼吸,睡得十分踏实,心里竟然有了个别样的想法产生。
妻主好漂亮啊……
好想……好想……
该死……自己怎么敢……
他连忙将这种令人羞涩的念头藏进了心里,然后给她盖了盖被子,就连忙去了院子里,想要通过吹风来缓解自己的热。
冷气儿混着湿漉漉的水气儿,一股脑地钻进了他的身上,冷的他哆嗦了一下,抱住了胸口。
小时候爹爹还在的时候,他无忧无虑,那时她见到女孩子就会脸红,然后看见了漂亮的女孩子还会呆呆的看着流口水。
那时候爹爹打趣他见到美女就走不动道,将来容易被女子骗了去当夫郎……没想到他后来当了小倌,没人娶他,他也只剩下对女人无尽的厌恶了。
没想到今天,他的老毛病又犯了……
正当他在心里责骂自己,睡眼惺忪的蓝沐秋则走到了他身后,拍了拍他,责怪地对他说:“怎么不去屋里?这里这么冷,冻感冒了怎么办?”
看着揉着眼睛懵懵懂懂的她,他不由自主地扫过她的面颊和身子,然后发现………
她……她只穿了个肚兜就出来了。
!!!她怎么没穿上衣服?
轰隆的一声,他只觉得自己的内心像被轰炸了一般,只觉得万般不可思议。
一个大胆的想法冒了出来:她,莫非是在勾引他?
自从她英雄救美男后,她在他的心中就瞬间高大了起来。他觉得她是真君子,临危不惧,而且平视众人,他一生中从未见过这么好的人。
这导致他多年前早就被治好的花痴病又犯了,直接大脑陨机,在她面前放弃了理性的思考。
本来出来是为了散去热量,然后使自己冷静一下,结果他感到他的身子更热了。
他……他一定只是有感于她的人品罢了!
他突然感到有些害羞和慌乱,于是转过了头去。他虽然做了多年的小倌,但是和女性相处的经验上却约等于零。
而看着他做出异常行为的蓝沐秋则挠了挠头,寒风吹到了她的身上,使她的困意驱散了,她才意识到自己原来只穿着个肚兜。
莫不是自己睡着了,然后下意识地脱了?可别让对方误会自己轻薄于他啊,他本来就爱乱想。
难不成自己半梦半醒之间,自己欺辱了他,他害怕的只能出来吹凉风?
于是带着愧疚的语调,她解释道:“我并非是有意轻薄于你的……只是只是……”
然而他转过头嫣然一笑,理解地道:“我明白妻主的意思的。”
自己当然该明白妻主的意思,那样好的人,是不会喜欢被千人踩万人嫌的小倌的。自己,配不上。
看着释然的他,她总算放心了些,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他的眼神中带了一丝丝的……失落?于是她赶紧再表了一次态,道:“我绝不会逾矩的,我是正人君子!”
她只以为是自己看错了,于是说道:“那就好,我知道念初最善解人意了。早些睡吧,凑活一晚上,明天晒晒被子。”
他点了点头,补充道:“明天妻主还得求见老师呢,是该早些睡。”
回到床上,就着月光,两人面对面,感受着彼此的呼吸交融在一起。
不知道为什么,两人都觉得发生了今天的事情,颇不好意思的。当初勇敢劲儿过了,就感到当初抱着对方坦露心迹很羞涩了。
两人自打关系好了之后,都会面对面睡觉,怕转过身去睡会让对方以为自己不耐烦。而此刻,他们只觉得彼此的气息都喷洒在了对方的身上,总归有些暧昧。
尽管,她俩隔着一米,其实气息根本交汇不到一块去。
可是转过去也不是,不转也不是,蓝沐秋只好装作热的样子翻了个身,看着头顶的房梁,随口说道:“好热啊。”
“是……是好热啊。”云念初坐起身来,从身边顺手拿起了蒲扇,很自然地给她扇着风,然后柔声嘱托道:“那老师是个清高的。无论他说什么话,妻主应着就好。如果受了气,回来和我说,可以撒到我身上。妻主是要做大事的人,时刻得记着忍耐。”
她听到这话感到有些感动,下意识地顺着声源方向翻了个身,还是纠正道:“我并非想做什么大事,只是想获得人的尊严和体面罢了。纵使我受了气,也不会向你撒啊。我赚银子是为了咱俩,如果反而对你不好了,岂不是舍本逐末了吗?”
他轻轻地笑了笑,心里更是觉得开心。他为了尽早绑定她的心,好能让她帮他报仇,自然不会反驳她,而是说道:“妻主说的是。明日要买些水果给老师送去。虽然没有办法给珍贵的见面礼,但是礼数不能少。依我看,恐怕去一次也是难以成功的呢。”
顿了顿,他为了给她打个预警,于是解释道:“如果妻主想要考取功名,这关是绕不过去的。自打改革派上任以来,科举考试的许多规则都变动了。比如,由往常的三年一考改为了一年一考,而且每场考试都紧接着。”
他顿了顿,强调道:“而原本县试、府试是需要出卷子的,而现在则改为了由其乡镇各老师主持,用问答的方式来考取,若老师点头同意,则视为合格。这一关,其实考的不过是考生对改革的态度罢了,来确保考生是拥护改革的。”
她明白了他的意思。那魏樱其实就是县试里的主考官啊!她要一个人过,只不过是点点头的事情。
只不过,为何他能这么了解呢……
于是她问道:“念初怎么什么都知道啊?妻主好羡慕。”
念初红了脸,嗔怪道:“我当初还以为皇帝招贤纳士,说不定还会同意男子科举呢。后来我想想,才明白是我自己因为执念而冲昏了头脑。皇帝虽然激进,但本质上还是想拉拢民心。她不敢这么做,那样恐怕许多女人要恼了她,反而不利于她了。”
她拍了拍他的手背,以示让他宽心,然后随口说道:“我从前听过一句话,真正的优秀的人,不怕男女平等。我有时也在想,如若你有机会,恐怕大多数人都比不上你呢。”
“妻主又开念初的玩笑了,妻主还是想想明日见老师该说什么吧。”他笑意盈盈地,却不恼她,说道。
她也不由得思考了起来。
明日……明日老师,她又该说些什么话呢?
在犹豫狐疑与焦虑中,伴随着他煽动的阵阵清风,她终究是睡了过去。
然后还想着:
明天的事,明天再说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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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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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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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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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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