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前世有一部电影,其中的男主角踹了它一脚,随后被它追出整个沙漠,直到男主角将鞋子扔给它的时候,它才放过主角,将仇恨转移到鞋子身上。
不对,又或者说,它的仇恨本来就是那只鞋子。
王方搜索记忆,赫然发现,密獾不单单是个记仇的生物,也是一个恩怨分明的生物,当鞋子踹了它一脚的时候,它会追着鞋子跑,但当对方脱掉鞋子,它却可以无视对方,任由对方搂抱,或用食物勾引自己。
这也就是说密獾不会随意攻击陌生人,尤其是对它好的人。
目光投注在不远处冰天雪地里跳脚的四哥身上,又看了看咬着裤子,疯狂发泄的密獾一眼,王方的眼神越来越亮,一个模糊的计划浮上脑海。
假如说前世的铁饭碗是体制的话,那么现在的铁饭碗绝对是土地无疑。
灾荒,尤其是王朝将要灭亡的年代,不管是当官,还是经商,都存在着极大的风险,相对的,留存在自己的土地上,老老实实的务农,养殖,反倒是最稳定的发财方式。
而对于普通的农户来说,之所以养殖和务农不能发财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是山林里的野兽太多,农田容易遭受野兽的侵害,例如野猪,兔子,熊等等,种植出来的农作物,天然会损失一部分,有时候甚至会损失大半。
再加上蛇虫鸟蚁的存在,每次造成的损失,全都相当巨大,导致眼下的农村,经常会在田地里竖立稻草人的标志,用来防止鸟兽的破坏。
而另一方面,养殖业最大的困境在于,眼下没有合适的铁笼子,以及钢筋水泥土的库房,所有的收获都极易受到老鼠,黄鼠狼,蛇,甚至虎狼的侵害。
王方印象中自家奶奶最喜欢把鸡笼放在火炕旁边,一方面可以保暖,一方面可以防止黄鼠狼的侵害。
眼下可不是后世农药泛滥的年代,山野丛林间,各式各样的动物应有尽有,假如谁敢把鸡笼放在外面的话,很容易被成群结队的黄大仙吞吃干净。
而以上的几点,对密獾来说都不是问题,不要说小小的黄鼠狼了,就算真的来了几头恶狼,都不一定能战胜这个横行于非洲草原,连狮子鬣狗都不愿招惹的家伙。
而自己能养一头的话。
王方摸着下巴想,种种优势浮上脑海。
首先不用担心黄鼠狼等野兽侵害的问题,完全可以在院子里扩大规模,而不用担心损失的问题。
至于蛇,就更不用说了,基本上只要来了,就有死无生,甚至于自己都不用给平头哥准备食物,这家伙绝对可以将所有蛇类玩死,毒蛇杀手的名字可不是白叫的,哪怕是五六米的蟒蛇在平头哥面前都不够看的。
另外农田里,粮仓里,也不用提心吊胆的看护,只要把密獾放过去,想来足可以威慑各式各样,从老鼠到野猪大小不等的动物。
甚至于野熊,在密獾的战绩表里也是被抢夺食物的可怜对象,历史上被密獾抢走食物只能干瞪眼的野熊不在少数。
仔细盘算了半天,一条闪烁着金光的康庄大道浮现在王方眼前,此刻在他眼里,眼前的平头哥仿佛换了一个模样,完全变成了一副金灿灿的模样。
“正好这家伙是幼年期,且自己对它有恩,再加上天气寒冷,它只能依靠自己,这样一来,恐怕由不得它不归顺自己。”
“归顺?”
这个词语出现的第一时间,王方就心生警兆,随即摇摇头:“还是算了,只要和平共处就行。”
这家伙可是极端记仇的暴躁脾气,对自己来说,别说归顺了,只要能相安无事就行。
“嗯,对,应该对平头哥好点,实在不行给它弄个火炉,非洲的生物跑到冰天雪地里,实在是有点可怜。”m.χIùmЬ.CǒM
盘算结束,王方的态度瞬间转变,招呼四哥跑来给平头哥道歉,不管它能不能听懂,起码态度要好点,这可是自己未来发财的保护神,不管怎样都不为过。
将自己的打算跟四哥解释一遍,四哥脸上还是一副犹疑神色,看着平头哥瘦小的体型,实在很难想象这家伙可以和野兽搏斗。
不过一想到当初母獾连斗五条恶犬的壮举,终于承诺下来,帮助王方隐藏平头哥的身份,两人一起负担平头哥的养育工作。
事情顺利解决,平头哥住进了王方的小屋,小屋内只有三人存在,根本不担心被发现的问题,再加上平头哥的主要居住地点是在床下,想来更应该不被发现才对。
至于二哥,根本不用担心,等他发现平头哥的身份,然后再想起来告状的时候,恐怕整个冬天都已经过去。
安顿好平头哥以后,王方整日里带着开怀笑容,不过仅仅几天之后,他就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甚至于有些超乎想象的残酷。
密獾,又称平头哥,杂食动物,由于新陈代谢极快的缘故,几乎每天都要消耗大量的食物。
假如王方有幸带着笔记本穿越,且还能上网查资料的话,他一定能在网上看到这样的描述。
而在眼下,真正和平头哥共处一室的时候,他才发现这家伙食量巨大,巨大到一个成人的饮食对它来说根本不是问题,甚至要两到三个人的份量才能满足它的消耗。
直到现在王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它喜欢捕食蛇类的原因,实在是小点的猎物根本不能满足它的消耗,唯有两米以上,小儿手臂粗细的蛇类才能满足它的消耗,而它吃干抹净后的第一件事不是休息,而是一颠一颠的继续跑出去捕猎,原因是没吃饱。
而当王方发现这个事实的时候,家里的米袋子已经空了一半,没错,平头哥是杂食动物,养殖场里养殖的平头哥主要以谷物为主。(鬼知道为什么要养这个,反正百度百科里写的有养殖须知)
与之伴随的,还有何奶奶惊天动地的嚎叫声,从那以后,她老人家天天手持菜刀,守在库房门口,声称要和老鼠抗争到底,连带着老何家其他几房的大人也被发动起来,在家里进行了数次的打鼠运动。
此事暂且不提,转眼间,穿越以后的第一个大年夜即将到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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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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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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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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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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