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金不换问道:“接下来你准备去哪里?”
金不换微微一笑,在身边重新出现了一朵云彩,他自己一个人跳着云彩当中腾空而去,来的潇洒,去的洒脱,在九霄云外对我说了一句:“云游四方四海为家!”
感觉在古镇当中,这段时间里我颇有感触,我看对方潇洒而去之后,我突然间想到一个麻烦的问题,我是被对方给带上来的,但对方可是自己一个人跑了的,这么陡峭的山峰,我到底如何下去?
我对着对方远去的方向大喊了一声:“我说前辈,你能不能有始有终啊,把我们几个带上来的怎么不带下去!”
可人家是活了千年的人,法术高强的和我不知差了多少距离,我说话的功夫,对方早就走的没影儿了,哪里还能听见我的声音,不过好在之后小白帮了我的大忙,他化身神龙之后,我们骑着龙被直接下山。
回到山下之后,我们找了一个偏僻的地方,打开怪力乱神的这本书,结果一看之下,真是吓了我一跳,这本书里的内容非常的多,大部分都记载着很多自古如今的禁术,什么灵魂已挪移大法都是小儿科,在这里还有一些斗转乾坤,改变日夜心相的法术,一个比一个邪乎,我合计这本书也是一样的,若心怀不轨者得到的话,那可是不堪设想,我赶紧把这本书大部分的东西全部销毁,唯独拿到了我想找到的那一部分。
我把书打开之后看了个清清楚楚,身体中的这种诅咒,来自于上古的魔神貔貅,关于这一点,在之前我就已经有所了解,但是关于破解的方法则是要寻找一种和貔貅互相抗敌的东西。
据说在上古时代,貔貅被猎杀之后,身体四分五裂,骨骼化身为好几块分落在世界各地。
俗话说,解铃还需系玲人,貔貅使者的诅咒之后,但却万万没有想到的事,这些皮球的骨骼反而会有压制自己的力量,就好像剑和剑鞘的关系一样,如果说皮鞋的诅咒,是一把锋利的害人害己的双面刃,那么这貔貅的骨头就可以说是一把剑套,要集合这把剑套,就可以完全破解这种诅咒。
看到这貔貅的骨头,有另外一种名称,书里面叫做神魔之骨,这玩意儿据说有六块,除了最厉害的头骨和椎骨之外,还有四肢骨头。
仔细一想,我手中有一个右手的骨头,刚刚碰到这东西的时候,我体内的妖血就会被镇压下去,想必这东西就是神魔之骨的一块。
这本书看到这里的时候,我脑袋又我感觉到有些发疼,闹了半天,我手中只有这么一块,那么还剩下五块,还得去寻找,否则的话我也不知道到底什么时候能够让我的诅咒破解,而且等到找到那五块的时候,是否还能活着,都是两说。
就在这时候,若曦突然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对我说:“我说你能不能别这么丧气,你是不是从小都不爱看书?你能不能把书本看全了再说话!”
李若曦这个人心思比较精细,既然她这么说,肯定这里还有问题。
我重新把那几页书又看了一遍,这时候才发现,要想破解这种诅咒,必须集齐六块骨头,这一点没错,但是在平常的日子里,如果有妖气爆发的时候,哪怕能找到其中的一块骨头就可以缓解自己的诅咒。m.χIùmЬ.CǒM
不过单独只有一块骨头的时候,里面非常的有限,能够压制的力量,也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过这倒不要紧,还有一个方法可以让我延长自己的寿命。
那就是不断的吸取阴气。
当然并不是我自己本身要吸取阴气,要吸取阴气的,实际上是我手中的这块儿,右手的手骨,当六块骨头集合在一起的时候,自然是法力无边,但是单独只有这么一块骨头的话,就必须去斩妖除魔洗其他妖精或者是阴鬼的阴气,来壮大自己的力量,这样才能压制我身体的力量。
怪不得我一开始消化的时候,总是感觉有一股力量压制我体内的邪气,但是后来我每当妖化一次,妖化的力量就越来越增加,其实全都因为骨头的力量慢慢的被削弱。
不过可并不是说我妖化的力量越大就越好,如果杨桦十次的话,那么我就永远都无法变回人类,甚至在7日之后就会暴毙身亡。
只是我不明白,这书包里只提了我的事情,并没有提到若曦的情况,为什么若曦也会要花这一点到现在我也整不清楚,带着书本的后来还有一句非常值得我在意,那就是当年这几块骨头四分五裂的时候,有一两块骨头的地址已经查明清楚!
据说在以南的方向,说是叫做科技之城的地方!
看到这里我说道:“我说是跨越程度,怎么搞的有点大呀,我们刚刚在古镇里面体验了一下千年前人类的生活方式,现在又要去一个叫做科技之城的地方难道要穿越到未来不成!”
好在我身边有若曦,哪怕希望渺茫,只要若曦在的话,我心中就会燃起热血。若溪拍着我的肩膀说:“有消息总比没有好,那么我们下一个地方就是这个科技之城吧!”
几天之后,我们回到了家里面,准备重振威风,向着南方前行。
由于我根本不知道这一趟路途到底有多么的遥远,所以我连林秋梅也一起带了过来,不过我建议出门尽量不要在白天出现,作为一名女鬼,在白天出现也是非常伤元气的。
我们准备好行李之后,立刻启程。我调查了一下,那个科技之城在地图上根本就没有显现出来,只不过在网络上查询的时候,找到了一个大概的位置,不过这网络上大部分都是流传的传言,不可以全都相信,我们只能按着大概的方向进行摸索。
根据网上的传言,这个科技之城又叫做月不落,据说在这里,每天太阳升起的时间非常的少,大部分都是夜晚,想到这里,就立刻调查了一下夜晚最长的城市,结果发现多达几十个。
不过好在这些城市都盘踞在一起,每一个相离不远,总之我决定先去那边看一看。
经过我们一番的商讨,一个要去的城市,名字叫做音乐城,据说那里一天24小时,只有五个小时是白天,剩下的时间几乎都是黑夜,有特点的是那个城市女的人都非常的喜欢音乐,而且很多著名的音乐家都是出自于那里,我们聊了这么久,不管那两个腿骨到底在不在那个城市里,就算是一趟旅途,也是一个不错的经历。
我这个人,最大特点就是办事利索,说走就走,一点都不带拖沓的,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
结果我们几个来到火车站,一打听才知道,这个音乐之城的地方还距离还真的就有点远,而且更要命的是,很少有通过这里的火车。
要说直达的话,那根本就不存在,要想去这音乐之城,那就必须经过中途转车换站才能够到达。
我调查了一下路线,既然之前都已经定好了,临时改的话又不符合我的性格,只能咬咬牙将就一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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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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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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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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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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