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本文的背景是一个类似于华国八十年代的平行时空,而女主李秋萍出生一个十分重男轻女的家庭,不,或许说这年代,大部份人的都是这样的思想。
而女主的母亲连续生了三个女儿,才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儿子,所以对于这个唯一的儿子,自然是宝贝得不得了的。
而女主恰巧就是最小的那个女儿,她前头还有两个姐姐,后面还有一个弟弟,所以女主在家中的地位就更不用说了。
女主的两个姐姐,都是到了嫁人的年龄之后,便被卖了出去,用来换钱和粮食。
女主的大姐嫁了一个据说喜欢打老婆的男人,而二姐则嫁了一个老鳏夫。
而女主不想落得跟两个姐姐一样的下场,便一直想找个机会脱身,但是这个年代的女子,想独立养活自己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不过女主的运气不错,在有一次上山的时候,无意中救了男主慕容安,男主是一位兵哥哥,而且也算是小有积蓄的那种。
于是急于摆脱极品家人的女主,便想到了一个一劳永逸的方法,她厚着脸皮以救命之恩为由,要求男主娶她。
男主听了女主的要求之后,想了想便同意了,其实男主会同意娶女主,还有一个原因便是,他的年纪比女主大了七八岁,在这个年代也算是属于大龄剩男了。
其实男主的条件并不差,他的长相也算是属于上乘的那种,只不过男主考虑到自已是一个军人,没法给未来的妻子安定的生活。
再加上又一直未遇到动心的女子,所以才一直拖着没有结婚,所以父母对于他的终身大事也十分关心。
男主不想再让父母为他的婚事操心,于是也有了成婚的打算,而恰巧女主这个时候撞了上来,男主对女主并不反感,于是便同意了娶她。
最终男主去了女主的家里提亲,并给了女主的父母一笔不少的钱,才成功娶到了女主。
而女主为了摆脱这些极品家人,便提前跟男主商量好了,要求女主的家人必须跟女主断了关系,以后不得再联系。
而女主的父母为了钱,没有多想便同意了,所以女主也成功地摆脱了他们。
而男主和女主在婚后的相处中,也慢慢喜欢上了对方,最终成为一对十分恩爱的夫妻。
简单来说,这就是一个女主摆脱极品家人,嫁给兵哥哥,然后奋斗成一个女强人的故事。
而原主和女主是隔了一条村的人,两人并没有任何交集,而原主在这本书中就是一个女主偶然提到的路人甲。
在剧情中,女主和男主相爱之后,女主偶然说起了一自己的从前,便顺便提了一个她们临村的那个疯女人。
是的,原主就是女主口中的那个疯女人!
原主名叫张小月,她还有一个姐姐叫张小兰,而原主的父母在原主很小的时候便相继去世了。
张小兰足足比原主大了六岁,在她们的父母去世之后,是张小兰一手养大了原主,可以说张小兰对于原主来说,就像是母亲一样的存在。
张小兰其实长得还是挺不错的,只不过她一直放心不下原主,所以才一直没有嫁人。
原主一直希望着自己可以早点长大,然后可以给姐姐减轻一些负担,同时也希望姐姐可以嫁个好人家。
只可惜在原主十二岁那年,张小兰有一天在回来之后,整个人变得有些不对劲了起来,原主由于年纪小,所以并不知道姐姐为什么不开心。
直到几个月后,张小兰的肚子突然大了起来之后,原主才知道她姐姐怀孕了,而张小兰未婚先孕的消息,也被传了出去。
而从此以后,姐妹俩的日子就更加不好过了起来,村子里面的人开始对着她们姐妹俩指指点点了起来,张小兰心里虽然有些不好受,却还是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
只不过由于张小兰怀孕之后,又要干活,身体又得不到营养补充,所以张小兰在生下了孩子之后,便一命呜呼了。
而张小兰去世之后,原主便兼负起了养那个孩子的两和,而村里面的人许是看他们可怜,倒也偶尔会接济他们一下。
而原主最终还是咬牙把这个孩子给养大了,而原主也同样为了这个孩子,一直没有嫁人,生生把自己熬成了大龄剩女。
只不过让原主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她好不容易才养大的孩子,最终被人给害死了,所以原主便整个人疯掉了。
而原主疯掉之后,自然没少被那些混混或老光棍之类男人欺负,只不过疯掉的原主自然是不知道反抗的,一直到原主临死前才恢复了神智。
而原主想到那个她亲手养大的孩子,又想到了她疯了的这些年被那些男人玷污,可以说是死不瞑目,所以她死后怨气冲天,被系统捕捉到了。
原主的愿望:保护好平安,报复吴建国和那些欺负过她的男人。
平安就是那个孩子的小名,大名叫张健;而吴建国则是害死了平安的人。
在原主的记忆中,平安是在十七岁那年,被吴建国让人打成重伤,最后不治而亡的。
原因是吴建国喜欢的一个女学生,喜欢上了平安,然后拒绝了吴建国的追求,吴建国恼羞成怒之下,便找了一帮混混把平安打成了重伤。
而他们在打了人之后,便离开了,而平安却因为得不到及时救治死了,原主也在一夜之间白了头。
原主在平安死了之后,原主查到了凶手之后,曾企图去吴建国,只可惜吴建国的家世不一般。
最终由其中的一位混混顶罪不说,还给平安安上了一个盗窃的罪名,而吴建国这个罪魁祸首却毫发无伤,继续逍遥法外。
原主心里恨啊,但是她无权无势,根本斗不过吴家,所以最终硬生生把自己给逼疯了。
张小月上官颜倾看着怀中正睡得有些不安稳的婴儿,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可以说这个孩子对于原主来说,就跟亲生儿子差不多了。
而原主对于她的姐姐张小兰,一直是都十分敬重,所以对姐姐的孩子也是爱屋及乌的,当成了自己的命根子一样的存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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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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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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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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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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