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英龙觉得,有没有志向,不在于穷富,而在于见识和智慧,到底有没有骨气。
人不可有傲气,但一定要有骨气。
英龙的家境不算富裕,经济条件在当时也算中等水平。
因为父母抚养了四个孩子,虽然英南和米兰两人都有工资,但因为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和开支来培养他们,所以经济上一直不太宽裕,生活只能过得马马虎虎。
一直到英龙读高中的时候,家里才买了一台彩电,在此之前只有一台小小的黑白电视机,直到英龙高中毕业的时候家里还没有一台冰箱。
因为生活的清苦,所以英龙养成了勤俭节约的习惯,他不喜欢把钱花费在他不需要的地方,至于大把地花钱请客以及购买很贵的东西,在他看来是不允许的。
他知道金钱的价值,生活在一个大家庭里,每个孩子都需要竞争仅有的一点资源,没有可以让他随意挥霍的条件,能把不多的零花钱积攒起来是英龙从小到大养成的习惯。
从打小时候起,只要家里给了零花钱,英龙就会藏在床垫底下,一点点积攒,期待有一天能买自己喜爱的小东西或是连环画。
儿时能够拿着几元小零钱跑到书店挑选几本连环画就是英龙最喜欢的事情。
似乎当他把手里攥着的零花钱交到店员手中,而那个店员在书的尾页用力盖上一个蓝色的图章后,他心里顿时产生了一种仪式感,好像完成了一个祈祷以久的愿望一样,感到无比的欣慰。
而在那些食品店的柜台中摆放的零食,虽然充满了诱惑,但是他却不愿多花一分钱去购买这些鲜香可口的零食,用来满足一下他的食欲。
尽管那时小小的他尽量控制自己的欲望,但是有时流连在食品店的柜台前,他也会忍不住掏钱买上一包口香糖或是一袋橄榄细细品尝几口。
在学校门口那些做糖画或是捏面人的小摊前,小英龙总是充满好奇心看上十分钟后,才会掏出几毛钱买上一个糖画或面人满足压抑不住的欣喜之情。
尽管现在英龙已经是一个青年人了,手上也积攒了不少父母给的生活费,但是考虑到暂时还不能依靠自己的能力赚钱,并且也没有合适的兼职,所以尽量压抑一切消费欲望,连吃食堂都按平常的消费水平来打饭菜,一般也就一荤一素外加一个白饭。m.χIùmЬ.CǒM
他只要把肚子吃饱就行了,至于非要吃得可口那还谈不上。
诗薇的家里也不算富足有余,父母都是国企员工,日子过得也还算勉强。
因为诗薇读书勤奋,所以家里愿意供她读完大学。
她是武汉人,来滨城念书也是因为母亲原来在滨城生活过,听说这里气候好,夏天没有武汉那么炎热,而且滨城大学也是邻近省份有名的学校,所以就考取了这所大学。
在这里,她很迷恋大学的樱花园,觉得这是学校最大的一个亮点。虽然校长认为本校的图书馆才是省内大学中数一数二的文化设施,
但是大部分同学都认可樱花园才是该校最让人迷恋的景观。
诗薇家里究竟每个月交给她多少生活费,从来没向英龙透露过。英龙很是好奇,可诗薇就是闭口不谈。
他担心诗薇吃得不好,想邀请诗薇一起合伙吃饭,但诗薇坚持不肯。她告诉英龙这样在一起吃饭如果被同学看见了,会很难堪的。
假如被老师知道了,他们会挨批评的,那样今后就不好在一起了。但更深一层的原因是什么,她什么都没说。
诗薇也和英龙聊过她家乡的事情,说起过她母亲曾经在滨城生活过几年,后来跟外公到了武汉,认识了现在的父亲,后来就有了她。
小时候诗薇家里过得蛮清苦,但一直满足她阅读的爱好,而且鼓励帮助她。
所以后来她选择了最喜爱的中文专业,这很适合她的性格爱好。
诗薇对糖画和捏面人很感兴趣,以前在家乡是小孩子们最喜欢的玩意。
她儿时喜欢看捏面人的在街头巷尾表演绝活,一个个里的人物在装扮朴素的外乡人手里,用揉好的彩色糯米粉,捏上三两下,就成了一个个活灵活现的孙猴子、猪八戒还有沙和尚。
这让她看得目瞪口呆,但是年幼的诗薇却舍不得花钱买上一个神通广大的孙悟空。
直到过生日的时候,爸爸满足了她的小愿望,在公园边的小摊上,让手艺人当场捏了一个手持金箍棒的孙悟空买来送给了小诗薇。
小诗薇生日那天得到了孙悟空面人,高兴了一整天。
当她把面人插在床头上足足喜欢了一个星期,可是后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个面人竟然在大家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被可恶的老鼠啃了一半,让小诗薇伤心了好几天,最后才恋恋不舍把剩下一半的面人放到了一个盒子里,从此收藏了起来,再也没有去打开。
妈妈看到小诗薇伤心的样子,让爸爸再去买了一个送给她,可是小诗薇却一直不肯,坚持说她不想再要第二个孙悟空,因为孙悟空只有一个就可以了,最该做的就是把家里的老鼠赶出去。
后来她爸爸妈妈想了很多办法驱赶老鼠,虽然花了很大力气,但老鼠就像可恶的蟑螂一样,去了又来。
尽管家里的老鼠数量已经为数不多,但还是能看到它们偶尔一闪而过的影子。
诗薇从此明白为什么要除“害虫”。因为只要有“害虫”滋生的土壤,就有“害虫”出现,凭生给大家带来烦恼和忧愁。
孙悟空面人在诗薇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中学后,她在街头巷尾只要看到捏面人的小摊,就会有一群孩子聚集在周围,她也会饶有兴趣地凑上去欣赏一番,回味儿时未了的心愿。
有时诗薇会买上一个孙猴子带回家,但是放的时间久了,尽管没有可恶的老鼠来咬,但是不久就会落上一层灰尘,让活灵活现的孙悟空变了颜色,没有往日那种神气活现的模样。
她也渐渐明白,尽管回忆里有些东西弥足珍贵,时常使人惆怅不已,但多年以后重新去体验时,难免会令人失望,以至没有了记忆中那种鲜活的形象和灵气。
所以保存在记忆中的人和事,在当时是那样令人不舍,然而十数年后再去追寻,却不再是原来的味道了,仿佛披上了一层灰尘,显得不再光鲜亮丽。
并非它们不再是原来的模样,而是时间让它经过岁月的磨砺,已经不再是原来的味道。
但是在人们的记忆中,它仍然处于保鲜期,尽管时间已经流逝了多年乃至数十年。
人生的酸甜苦辣咸为这些回忆中的片段,在无形中增添了无数的回味,使人们在回头去追寻一些事情的时候,正是留在记忆里那些未可满足的愿望和未曾实现的诺言,让他们欲求不满。
可一旦在生活中再去体验一番,又会觉得不过如此,甚至还会认为当初的想法太不现实。
所以,诗薇对未来抱着良好愿望的同时,也想在当下把握真实的自己,尊重自己的愿望和想法。
她不想太压抑自己的愿望而把回忆留给将来,等到今后在记忆中再去回味。
对英龙,她想好好地把握,不愿只是把他留给回忆,就像面人孙悟空一样。
英龙对于诗薇的想法很清楚但也不全明白,诗薇不会跟他讲得太明白,英龙只能去细细体会,从诗薇的话语中探寻她的真实想法。
但是俩人对于珍惜当下的看法是一致的,生命本就非常短暂,如果总是选择放弃而把感情留给回忆,那么这一辈子就只能在记忆中找寻那些触动心弦的东西了。
现实中的很多事情总是枯燥乏味而又乱成一团,但是在这砾石滩上那些点点滴滴让人触动的记忆,只要仔细留心发现,乐于弯腰拾起,不乏能在这点点滴滴中发现一些闪烁着光彩的东西。
对于生活的理解,英龙与诗薇常会聊上一些想法。
他们说不出深奥的见解,但是懂得珍惜,这本是对生活理解,却是他们的共同之处。
他们不需要过得多么奢侈,只知道脚踏实地珍惜一切,却是理智的想法。
不仅诗薇如此认为,英龙亦是如此。
他们为在这个小城之中,能够偶遇,并且有着相似的想法而感到欣慰。
当英龙问起诗薇以前的事情时,诗薇总是不愿说起太多,可英龙却很好奇,所以他总想引起诗薇的兴趣,让她多说一点东西。
但诗薇觉得过去不过是回忆罢了,说太多了也不过是过去,想要回到从前是不太可能的。
可英龙不甘心,他很想了解更多关于诗薇的事情,但是见诗薇不愿说起那些存在回忆中的事情时,总是觉得非常遗憾,当他见到诗薇有些矜持的神情时,便将话题吞了回去。
诗薇也曾问起英龙的过去,英龙不像诗薇那般,他很乐意说起以前的事情,但是当他说起自己儿时的事情时,却欲言又止,不愿谈起小时候的事情,即使说,也只是说起他在滨城的事情。
毕竟在回滨城之前的经历,在他心中只是一个不愿揭开面纱的过往,他宁愿埋在心里不被别人知道,让这段往事渐渐被蒙上灰尘。
可不想而知,诗薇却对他的过去很感兴趣,但英龙只想说那些他愿意提起的事情,和一般人一样,他想隐瞒一些回忆,这让诗薇有些疑惑不解。
有些事情在英龙心中,甚至是一个疤痕,他不想别人去揭开,宁愿被盖上一层纱布,也不愿展示在别人面前,至于诗薇,他就更不愿意说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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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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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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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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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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