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英龙如此思念诗薇,而诗薇也牵挂着英龙,俩人好像同林鸟一样希望日夜相伴。
但是因为在大学校园里,有必须遵守的规则,何况还要顾及考试成绩,所以不得不打理好每天的课业,否则就有可能面临最后拿不到毕业证书的窘况。
就这样,他们尽管在心间牵挂着对方,可是除了晚餐后的散步时间,平时在一起的机会几乎很少。
俩人不会像有的小情人那样逃课来弥补空虚,反而优秀地遵守学校定下的规则,争取做一个表现良好的学生。
英龙与诗薇非常在乎那一纸文凭,若是因为触犯了校规是要遭到处罚的,那可就不是他们想要的结果了。
若是因为这些原因而被留级或者开除,他们没办法向父母交代。
因此而造成的后果,随时有可能让他们就此分离,那样一来,今后就什么都不用考虑了。
所以他俩时常用一句诗词来告慰对方“若是两情相悦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以此来弥补看不到对方的空虚寂寞。
按说要是有了优秀的学业,他们就可以凭借实力来争取将来的工作机会。
要知道一个浪费了三年时光的学生是没法在社会上谋得一席之地的,除非家里有着深厚的背景来帮他取得需要的工作。
否则像英龙和诗薇这样的孩子,是没有什么办法可想的。
诗薇是个优秀的学生,不仅成绩优秀,而且表现良好。
虽然英龙是成教学院的学生,可他没有放松自己的修为,一直在努力学习,这也是为了今后的工作而打下基础。
在一般的人眼中,他们不像那些混日子的学生放纵自由。有的学生具有深厚的背景,所以到大学里来只是为了混张文凭,并不是追求真才实学。
因此他们把时间花在图个六十分万岁的想法上。
这些人看不起像诗薇和英龙那样努力的学生,一些人说“他们家里没什么本事,所以才被逼成这样,只能算是苦逼一个。我们不用考虑这些,到时候就可以找到工作,只管好好玩就可以了。”
可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其实他们也羡慕别人能拿到好成绩,只是他们做不到而已。
所以在这些学生当中,分成了三个部分,一部分是勤奋努力、兢兢业业的优等生,另外一部分是只求拿到文凭的“混世魔王”,处于中间的则是过得不尴不尬,只图平安无事的学生。
在他们当中,有的开始做兼职,有的则是早有安排只等毕业就去赴职的富裕子弟。
学业是否优异对于他们来说,其实并不重要。
但是另一方面,假如像有的老师讲的那样,恋爱会影响学业,那么这个结论对于英龙和诗薇来说并不灵验。
尽管英龙和诗薇在学校不允许的情况下两情相悦,可是他们平时多是互相鼓励。
因为有了共同目标,反而在学业上更加督促自己勤勉不怠,成绩一直处于优异的水平,不乏有一些水平突出的科目。
在学校许多学长都有秘密的恋情,所以他们就不把禁令看得那么严重了。
只要在学业上不落后,并且不弄出事情来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就偷偷互诉衷肠了。
仅有的短暂相处让俩人更加珍惜在一起的机会。他们经常会找一些安静的地方聚在一起,互慰相思之苦。
在人迹稀少的小路上,他们携手而行;在校园寂静的草地上,他们席地而坐倾吐内心。
那些平时少有人迹的地方,他们几乎全都探索了一遍。
英龙有个随身听,平时会带到学校里来,他记得曾经答应诗薇借给她听。
英龙喜欢音乐,诗薇知道。
英龙买了几盒喜欢听的磁带在休息时间欣赏,所以每次趁着没人的时候跟着磁带哼上几句。
他最喜欢beyond的歌曲,黄家驹的歌他都很钟爱,女歌星当下也就是陈慧娴和林忆莲了。
诗薇和英龙一样也喜欢林忆莲和陈慧娴。
她有时闲着没事就爱听千千阙歌和容易受伤的女人。
诗薇时常把英龙的随身听借去听上好几天,直到电池快用完了才还给他。
英龙为此特意买了买了几节充电电池和一个充电器,可以放在学校反复使用。
所以他一点儿也不担心经常要花钱去买五号电池,随便诗薇怎么使用都可以不管。
他们周末在樱花园的草坪上席地而坐,在一起听歌。
因为樱花园离学生宿舍比较远一点,傍晚后就没有什么学生来这里闲逛,所以他们瞅准了机会到这儿来散步。wWW.ΧìǔΜЬ.CǒΜ
尽管英龙和诗薇不熟悉粤语,但他们对粤语歌都非常喜欢,也时常会哼上几句。
周末俩人在草地上听歌闲坐,英龙忍不住哼起了beyond的喜欢你,虽然他唱的不太好听,但诗薇还是忍不住想笑。
诗薇摘掉英龙的耳机问他“英龙,你这么喜欢beyond的歌吗”
英龙睁大眼睛点点头“是呀,我比较喜欢b安的歌。”
“我看你哼得也蛮好的啊”
诗薇虽然觉得英龙哼得不怎么样但还是称赞英龙。
“嗯,其实也就随便哼哼而已,我也不太懂粤语,也唱的不好。”
英龙知道诗薇是在恭维他,因此非常谦虚。
“那你唱一首喜欢你给我听听好吗”
诗薇打算捉弄一下英龙,便要英龙即兴发挥一下,看看他的水平到底如何。
“清唱那很难啊,我怕唱不好。”
英龙一下子傻了,要清唱的话,这很难,何况自己平时不大唱歌,他露出为难的神色。
诗薇见英龙很尴尬的样子,一下子笑了“我又不会笑你,只要你唱,我就认真听,然后我给你捧场”
“还是别唱了,这样子不好,又是在外面,搞不好会出洋相的”
英龙搂着诗薇的肩膀轻轻摇了摇,打算让她放弃这个想法,免得等下被人笑掉大牙。
“不行,你非唱不可,不然的话,我就不和你出来散步了”
诗薇娇嗔起来,想要她放过英龙可没那么容易,她一甩肩膀躲过英龙的“爪子”。
“那,唉这可太难为我了”
英龙面露难色。
“那就看你的咯,你不是常说你是男子汉大丈夫吗”
诗薇撇着嘴看着英龙笑到。
“好唱就唱,谁怕谁啊”
英龙似乎下定了决心,让他在诗薇面前示弱可不是他一惯的作风。
“好掌声鼓励一个”
诗薇鼓起了手掌。
英龙坐直了身体,清了清嗓子,小声唱了起来“细雨带风湿透了黄昏的街道”
一听英龙浑厚的嗓音,诗薇很奇怪,尽管他平时不太唱歌,而且也没见英龙在她面前完完整整唱过一首粤语歌,居然这次还真把喜欢你给唱完了,并且字正腔圆。
诗薇一下子愣了,认真听着英龙抒发感情。
唱完后,诗薇笑呵呵的给英龙鼓起掌来。
其实英龙觉得自己唱得并不怎么好,更何况是清唱,很难唱出水平来。
但诗薇竟给他捧场鼓励,看上去没有一丝嘲弄的味道,他的心也就放下来了,唱完后眯着眼睛望着诗薇露出笑容。
“英龙,你唱得真好,你的声音很适合唱歌,我不骗你。”
诗薇诚恳地看着英龙,露出两个小酒窝。
“说什么啊,我怎么会唱得那么好呢,你别哄我”
英龙忽然有点害羞了,傻傻笑着。
“是真的,我没骗你。”
诗薇诚意十足望着英龙,伸出手摇晃着他的肩膀。
“嗯那好,我就相信你一次。不过你知道我学这首歌多久了吗
就是为了有一天唱给你听”
英龙凝视着诗薇的大眼睛说到,目光中闪烁着光彩。
“真的吗你这么好啊,竟然为我特意学了一首歌”
诗薇嘻嘻笑着,显得十分高兴。
“那,为了补偿我,你也唱一个吧”
英龙诚意十足望着诗薇,请她也来一首。
既然英龙表演了一回,那现在轮到诗薇了。
“说来你就来了要我也唱呀”
诗薇似乎不高兴,英龙开始耍小心思了,她装作不高兴嘟着嘴。
“对呀,你也唱一个,不然我就”
说完装作熊抱,搂住诗薇就要亲一个。
“好啦,好啦,要我唱就唱吧”
诗薇吓得躲过英龙赶忙满口答应。
“那我就来一首在水一方吧”
接着,诗薇就清唱起来。
她唱得非常幽怨,声音很柔软,尽管是清唱,但是英龙听得非常出神。
他没有听过诗薇如此近距离地唱歌,因此英龙听得有些入迷。
诗薇唱完,英龙带着几分深沉赞美她说“诗薇,你唱得真好,有没有想过去参加比赛”
“比赛呵呵,你真会哄人啊,英龙你是不是想要我出洋相啊”
诗薇尽管知道自己会唱歌,但是参加比赛她还没有想过。
“我是说真的,没有比你唱得更好听的了。”
英龙是怀着真心这样说的,他觉得诗薇要是去唱的话应该比别人要好出许多。
“那我问你一个问题。”
诗薇突然深沉起来,似乎想到了什么。
“什么问题”
英龙觉得有点惊讶,诗薇为什么一下子变得认真起来,她想问什么
“如果有一天,你会不会在水一方”
诗薇好像意识到了什么,但是没有说得很清楚。
“在水一方,是说我吗你可以是佳人,但我不会在水一方呀难道你有什么想法”
英龙有点奇怪,诗薇这个问题似乎有点没头没脑。
“如果有一天,我们中间隔着一条无形的河呢”
诗薇似乎非常认真了,一双大眼睛注视着英龙。
“不会的,诗薇,我们不会有那么一天。”
英龙忽然觉得诗薇把问题想得太严重了,有些让人捉摸不定。
“假如真的有那么一天呢你会怎么办”
诗薇看上去很固执,非要英龙说出一个想法。
“那我就逆流而上,你看这样行吗”
英龙告慰着她,说完抱紧了诗薇的肩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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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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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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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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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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