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种事情,女老板明明知道,但却是无可奈何,而且日日夜夜当中,在惊恐当中度过。
我说完这话时候拿出来一个本子,我不论走到哪儿,都要若曦一个人做背后工作。
拿出这个本子,从吧台里偷出来的,是每一个客人进入这里住宿的记账本。
这是三年来,每一年都至少有两个人让老板娘破口大骂。
因为每一年都有这么一两个人住店不付钱。
在音乐之城是非常讲法律的,如果有人吃霸王餐,住店不付钱的话,一定会有警察管,老板娘之所以气得牙痒痒,那么原因只有一个,是老板娘自己根本就不知道这人去哪里了,所以就算报了警,也是无影无踪的事儿。
我说这话的时候,翻开的记录本里面记的事,详详细细,平均每一年都会来两个顾客,两个顾客男女不限,总之一定会有这么两个人在当天夜里住的房间之后第二天早上就偷偷的溜走了。
这类型的客人一般来说都居住在一楼,刚发现人不见的时候,房间里的窗户是打开的,明显被对方轻而易举的从窗户里面跳了出去。
逃跑的人大部分都是外地人,来无影去无踪,有的时候身份证都是假的,甚至有少部分人是偷偷摸进这里的通缉犯。
当时老板娘天真的就误以为这些人不过是不给钱跑路而已,实际上这些人根本就是被女鬼伤害了。女鬼杀了他们之后,一直埋藏在这个地板缝隙下面的空间当中,这个空间是老板娘之前为自己预留的。
老板娘一直害怕自己某一天这个女鬼脱离自己的控制之后,会对自己反目成仇,于是偷偷摸摸的在这个房间的下面建造了一个空间,等到万一出事的时候,这里面有暗道逃跑,但没想到的是,这老板娘的一举一动,早就被女鬼看在眼里。m.xiumb.com
其实女鬼就算不看也能猜的到,毕竟女鬼可是老板娘的妹妹,俗话说,姐妹同心,在这里用的可是淋淋尽致。
女鬼知道老板娘的行为之后,还是在一边装傻,并且同时把杀了的人放在这个空间里。
再一个,因为这里是老板娘逃生时才使用的秘道,平时老板娘根本来都不来,所以把尸体放在这里,实在是再好不过的地方了。
那就相当于老板娘给自己挖了个坑,自己往里面来。
而如今,那些尸体早就被女鬼炼化成了僵尸,老板娘一跳进去,立刻就被大卸八块。
说完了这些解释之后,若曦对我说:“你不觉得你所说的这一切还缺少一样东西吗?”
我摇了摇头,感觉自己并不缺少什么。
小白碰了一下我的手臂,提醒我说:“缺少逃跑啊,你都知道下面都是僵尸了,怎么还不跑?”
小白说话之间,我笑了一下,明知道眼前就是狼窝,在我拆穿对方的时候,对方岂能不进行反抗?
因为我早就有所准备,这时候我打开了我的行李包,我行李包里装着的并不是衣服也不是换洗的用具,里面放着满满的一袋子的全是糯米。
僵尸这种东西虽然厉害,但是被女鬼养成的东西还是比较低级,对这些僵尸身上的弱点显而易见,比如说僵尸就特别怕糯米。
我立刻一脚踢开地板的缝隙,把一整袋糯米全都丢了下去,这时候就听见下面的声音,慢慢的变小,我拿出手电筒往下一看,发现所有的僵尸全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被我定住。
僵尸已经被解决了,老板娘也死了,整个事情完全是坐山观虎斗。
女鬼现在已经没有了手下,没有了僵尸,完全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
女鬼开始不断的后退,后退是女鬼害怕的特征。
就在这时候,我收起了手中的阴阳剑,对着女鬼说:“我未必要杀了你,但是有一个条件。”
女鬼听了这话,立刻点了点头,瞬间乖巧的像一个孩子,我相信别说是一个条件,就那一百个条件,这个女鬼都会答应。
没有想到的是,当我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却发现那女鬼还是死了。
我并没有伤害女鬼,女鬼完全是自掘坟墓,用人类的话来讲,应该是自杀。
天底下自杀的人并不少,但自杀的女鬼我可是第一次见过,就在我们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女鬼露出惊恐的眼神,摇了摇头,紧接着自己居然扑向了阴阳剑的面前,当时我也没有想到女鬼会做出这么一个动作,我来不及收起手中的阴阳剑,那剑锋直接刺透了女鬼的身体,瞬间烟消云散。
我只记得当时我问的女鬼的问题是如何去科技之城?
在我没有进行逼问之前,女鬼只是简单的告诉我,科技之城那个地方不能去,而且不存在。
我并没有打算这样离开,当时我堵在了门口,只是想女鬼把真想诉我们后,我们也会放对方离开。
没有想到的是,我们做什么事情都是晚了步,现在一切都已经不存在。
看到这个样子,若曦说:“依我看,科技之城不应该叫科技之城,应该叫阎王殿。”
我问道:“为什么要这么叫?”
若曦回答:“听到名字连女鬼都会自杀,你说除了阎王殿,还有什么东西会让女鬼这么怕?”
虽然若曦这么嘲笑我,但我知道科技之城绝对不是阎王殿,因为没有人会把科技和阎王这两个字连接在一起,谁能想到牛头马面开着车的样子,谁又能想到黑白无常坐着飞机的样子?
这脑洞也没有这么大,我自己也想不到。
我只能问:“若曦,你觉得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若曦摇了摇头说:“我们首先至少应该尽快离开这个宾馆,然后北上,听说科技之城就在音乐之城的北面,距离这里应该不远。”
我点了点头,立刻同意下来,可是谁都没有想到,正当我准备走的时候,这个宾馆来了客人。
当时我们几个正站在吧台面前说话,而上来的那几个客人看见我们站在这儿,立刻把我们当作的老板向我们要两间房间。
看了一下,眼前来的人是一男一女,都是30多岁,但看起来他们并不是情侣,甚至好像也并不太熟悉。
两个人走路的时候一直保持一段距离,而且那个男人尤其提出了房间要两间。
我想了一下,301的房间里放了一堆僵尸,而且还有一个刚刚逃跑的女鬼,这时候如果要客人发现的话,那绝对不是一件好事儿。
主要的是假如我说我不是老板的话,现在的时间可是夜晚两点,我不认为在这个世界里,这些客人还有兴趣去别的地方找地方住,一定会选择这个宾馆里的屋子,并且不想让别人打扰。一个男人的身上还带着一些酒气,而且膀大腰圆,有一副络腮胡子,怎么看都不是好说话的样子。
我立刻露出了职业性的笑容,虽然和女老板娘相比,还是差了那么一大截。
我笑着给他们两个人房间钥匙,我故意把房间安排在二楼。
我看着他们两个默默走上房间之后,我才拿起了行李,准备下楼,可就在这时候,我突然听见他们两个人说了一句话,其中那个男人抱怨了一句:“科技之城真是让人讨厌,这东西到底想要我做什么?大老远的跑到这个地方,这样的命令我可不想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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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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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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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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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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