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当谁家生了儿子,就在树下埋上几坛酣酒,等到儿子长大成人,十年寒窗登金科,一朝洞房枕花烛时,才再将酒取出来庆贺,名为状元红。
她虽然酿酒手艺了得,可并没生儿育女,自然也就没有埋过状元红。
从这角度讲,她确实是太“年轻”。
只是那俩人为何要她喝这酒?纸笺上的诗词好像是说状元红的来历,会不会还有什么含义?她真是懊恨自己平常没用功,除了酒与钱外的东西都一知半解。
人类真是麻烦,什么事都喜欢弯弯绕绕的。
胡滢忍不住抱怨与失落,到现在她都不敢相信墨墨已故,原想着或许有什么转机,结果只是俩身份成谜的陌生人。
那个听客虽然变了模样与装束,可身上的气味与那天拍她店门要明月归的老秀才一样。
人的气息各不相同,哪怕是双生子也会有不同的感觉。
除非是有人本事高超伪造气息,不然她绝对错不了。那就足以证明一个问题。姑且不论老秀才与今天的听客是不是一个人,至少说明都是有问题的。
“这位姑娘,要来点什么吗?”
店小二的声音将胡滢从沉思中惊醒。她抬头一看,搭着白毛巾的伙计正笑容可掬地望着她。
“我们这啥都有,各色点心茶果,应有尽有。”
“哦,不用了。”胡滢顿了下,忍不住好奇:“你知道状元红什么味道吗?”
“哟,姑娘这就问着了!”店小二搓了搓手,侃侃而谈:“这状元红每家的都不一样,是香得臭的酸的甜的,有什么样的儿子就有什么样的状元红!”
“带血味的有吗?”
“这……”店小二迟疑了下,左右瞧瞧,满脸神秘地小声说道,“要是喝着有血味,那说明这家的儿子啊,已经翘辫子啦!”
胡滢心里一咯噔,种种猜想交织沉淀,浇筑出某个不显眼的名字。
淮王秦世谨。
墨墨那个下落不明的爹。
如果真是老王爷,为何不说明一切?是不认识她,纯粹巧合?还是她根本就想多了?可能就是个神经病,专爱跟大姑娘小媳妇扯些虚头巴脑的。
胡滢不敢确定,从墨墨出事后她觉得自己什么都一团浆糊,挖出来都能直接去糊窗纸。
突然间,她灵光一现,蓦地想起深藏脑海里的某个念头。
墨墨他身上有仙缘啊!
不管是各种死法,魂灵都将不入地府,直接归天。虽然他还需要经历一段时间的历劫,名义上不能与任何熟人碰面。可只要跟祖爷爷通气,她不就能见到了吗?
胡滢激动得一拳头捶在店小二身上。“我怎么才想到啊!我真是笨啊!”
“哎哟喂~姑娘你干啥这么激动!”茶楼伙计揉着肩膀,脸都皱成一团:“肩头骨都要劈叉啦!”
胡滢哪里还有心思在这贫嘴,她满心都化作融融春水,直奔着酒肆而去。她要去给祖爷爷上香,告诉他墨墨就要去报道了,让祖爷爷帮衬着点。
最重要的是,寻个机会让她见一面。她绝对不打扰他历劫修炼!就是等到沧海变桑田也没问题,她只要见一面。
此时的她还不知道,潜伏暗处的灾难正瞪大血红的眼,准备择人而噬。
“我的傻儿子啊!”
站在废园中的秦世谨已经褪掉所有伪装,负手而立。他轻叹一声。
昔日的园树枝桠铺展,没人修剪让它呈现疯长的状态。
这里是已经无人居住的淮王府。当初他流放,秦翎墨削了爵位,后来就从王府旧宅里搬了出来。这里无人居住,慢慢就破败了。当今皇帝没有收回此处,也就一直尴尬地留在白芍城里。
他还记得,小时候有次秦翎墨犯错,就是被罚在这院里跪了好几个时辰。他其实已经有点后悔,可秦翎墨咬牙就是不肯承认错了,他当父亲的下不来台,愣是熬到孩子冻昏过去。
那孩子脾气随他,认定了就轻易改变不了。
“你看,你坚持的最后辜负你,你保的皇帝杀了你。你想法治天下,现在知道行不通了吧?还是为父的所言不错。”秦世谨抬手抚上园树,刹间所有枝桠春回绿暖,繁茂葱郁。
“我得替你复仇,让辜负你的整个北唐走向地狱。”
苍绿的枝头转瞬殷红如血。
秦世谨英挺坚毅的面容在这片片红光笼罩中,更加诡异难辨。
夜半,距离白芍城三百里外的柔云县荒郊。
荒草杂生里躺着个人,清冷的月光如水倾斜下来,像浪潮般轻轻淌过身侧。
露出草丛里的细长手指半阖半拢,轻轻一颤。
片刻,悉悉索索的动静在寂寥无人的荒郊响起。手的主人像是苏醒了,慢慢坐起来。柔和的月色下,苍白俊美的脸庞让人怀疑遇见刚化形的妖精。
正是本应已经死了的北唐宰相秦翎墨。
他发髻歪垂,发丝略有些凌乱。修长的身躯裹着水青色氅衣。
扶额休息了少顷,他撑着膝盖要站起来,腰际一痛,差点重新跌倒在地。
“哎呀!这位小哥是怎么了?”
有背着柴火的猎户从旁土路上走过来,眼睛一直往秦翎墨脸上身上瞧。
不能发声的前宰相大人只能冲对方点了下头,从地上拾起帷帽。
“小哥不会是从上面崖掉下来的吧?要是不嫌弃,俺家就在前边不远,小哥过去歇歇,吃点东西缓缓。”
猎户挺热情,说着就往近前走。秦翎墨警惕,向后一撤,想绕开猎户。后者始终保持着笑脸,在擦身的瞬间,他眼中恶光起,猛地伸手去抓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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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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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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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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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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