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去鹿王那里,然后与他们交易十棵鹿衔草。”
在分开行动之前,秦翎墨是这么说的。
玄晏诧异:“十棵?一棵都困难,怎么可能拿给外族十棵?”
“上次我们见到鹿王时,他的护卫士兵们看起来还很强壮,但方才看他们与新来的鹿群争斗却显得有些加力不从心,相信鹿王也是历经艰辛才带着自己子民生活在这里的。怎么可能连外来鹿群都赶不走?而且鹿王身边少了不少强兵。我想他们肯定是出了什么问题。”秦翎墨顿了下,指尖轻抚过下巴:“我想也许是之前被偷袭人员受损又或者有了什么病,如果是我猜测的情形就最好了,可以以帮他们忙为由交换鹿衔草。”
“如果他们没有麻烦呢?”玄晏问道。
秦翎墨低头笑了下:“那你们就告诉鹿王计划,并且跟他说明,若是不肯拿出鹿衔草,到时候我就会与宗主做戏,‘不小心’放了那些鹿,他们不敢动玄心正宗这边,自然就是转头回去与鹿王死磕到底。”
“……”
玄晏无端地觉得背后有点发冷,宰相大人看起来完全不以为意,轻松平淡地说出来有可能会导致一族鹿群灭亡的事。让人不禁觉得,就算将鹿妖换做人,他应该也没什么顾忌的。
只要是挡了他的路。
“玄心正宗会这么做吗?”也许会死不少无辜生命。
秦翎墨看了玄晏一眼,笑道:“玄心正宗保护的是人,不是妖。如果我告诉他,那些鹿妖可能会害人,你觉得宗主是选人还是选妖?”
“可是!……”
“非常时刻,我也不介意善用权力。”秦翎墨的笑容蒙上了白雾气:“况且,只是拿到鹿衔草而已,到不了这一步的。”
玄晏抓着胸前衣襟没吭声。
秦翎墨的意思很好理解,如果玄心正宗要违抗,那么他不介意用相权,不,不止如此,是整个皇权来压迫。宗主也必须要考虑整个宗门的利益,势必有所妥协。
说到底,宰相维护的是人,而玄心正宗维护的也是人。从人的立场来说,是无可厚非的事。
玄晏就是觉得哪里不舒服。也许是医者仁心的缘故吧!只是他怕……
“就算有什么意外,你不会真的叫那些鹿妖回来这里大开杀戒吧!”他还是忍不住问出来。
秦翎墨笑了:“我怎么会叫他们大开杀戒呢!”
“呼……”玄晏松了口气。
“如果会杀戮,那也是他们自己的责任而已。”
“……”
这句话可以理解为——我下套归下套,但钻到套里来那只能怪他们笨。
直到离开找鹿王前,玄晏都没再跟秦翎墨说话,而且还有那么一丢丢躲着他走。
宰相大人对这反应司空见惯,如果是陌生人他懒得废话。可现在一起行动,就是同伴。对同伴他会说清楚,让他们对所有计划都心中有数。
当然,太有数的结果就是可能看见他就会像螃蟹一样贴着墙横着溜。
“墨墨果然脑子好使,这么一会儿就想到这么多!”
胡滢扑过来搂住秦翎墨使劲亲了一口,“放心,鹿王那边就交给我们吧!他就是没麻烦我们也会制造麻烦让他不得不求我们的!”
玄晏的心脏又疼了下,老天造的什么孽,让他们俩成了夫妻。典型的“你杀人我递刀”的类型啊!
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着想,他们迅速分头行动。
到此为止,一切顺利。
胡滢他们赶过来同秦翎墨汇合,同时带来鹿王御笔写的信笺一封。
打开来一看,白纸黑字写着:尔之墓木已拱!
你的坟头树都长出来了!
这是咒人早死的话。
秦翎墨却乐了,抬头看着胡滢:“看来你们收获不小!”
“那当然喽!”胡滢双手叉腰:“十一棵鹿衔草外加三支上好鹿茸。而且还都是顶上有腊的极品血鹿茸!”
对鹿茸的记载,秦翎墨也是知道些的。茸顶端有白如蜡,油润如脂的名曰蜡片。而通体红色者为血茸是其中极品。
据说要想取得血茸,必须要在割鹿茸前让鹿奔跑起来,让血液充斥到茸里,这样才能割下血茸。若是处理不好伤口,是会失血而死的。
“还有我的虎骨。”医无殇说道。
鹿王那么大的族群再加上成精众多,普通虎还真斗不过。鹿山其他老虎已经跑了,虎骨是早年间保留下来的。医无殇亲自鉴定过,就给了俩字:大善!
这下秦翎墨倒是好奇了:“你们到底做了什么?鹿王出手如此大方!”
“说起来,墨墨你猜得真准。鹿王身边确实没什么强兵了,全都派出去找药材了!”
“药材?难道他们当中真有鹿病了?”
“是啊!鹿王的儿子病了!”
秦翎墨一愣,笑了。他骗那鹿头儿时说鹿王的侍妾病了,看来自己还真说对了,只不过身份出了偏差。
后面的事不用说也能猜出来,鹿王因为儿子重病而焦心,派遣身边护卫将士们出在寻觅神药。不想鹿头儿他们这时候打上门来,领着剩下的士兵抵抗,鹿王不管精神还是实力都大大受挫。
而胡滢他们的登门对当时的鹿王来说一定犹如天神降世吧!
“粉球球说那鹿王子是得了什么肿什么,反正就是肚子里长了大瘤子,必须开膛取出来才行。”
胡滢的话让秦翎墨一惊,转头看向医无殇:“你能破开肚腹找到病灶再救活?”
回天殿教主轻笑:“金刀之术略通一二。”
他若称略通,就没人敢说会。恐怕很多人听都没听说过。据说上古流传有种医术可打开人表皮,直接将病灶除去,然而再施以金针之术缝合,之后便能痊愈。
古书记载上也有过一些痕迹,可谁也没见过真的。都当是传说。没想到回天殿居然连这都习得。
当时得知要将自己儿子开膛破肚的鹿王惊得大呼小叫,看医无殇他们的眼神就是群疯子。
要不是鹿王子实在是没别的可救,鹿王一定不会同意的。
最终结果就是手术成功了,取出了足有俩拳头那么大的肿瘤。据医无殇解释,若是放任长下去,完全压迫肠胃心脏,那么鹿王子未来不是活活饿死就是憋死。
鹿王一阵后怕,幸好碰见了贵人。
为了感谢贵人,鹿王不但答应鹿衔草还提出送别的宝贝。原本血茸是要送给医无殇的,但回天殿因与鹿有缘,早年开山立派时就发誓永不用鹿茸制药。这才转赠给胡滢,鹿王又奉上了虎骨,这才觉得心有安慰。
只不过等鹿王稍微冷静下来又觉得这事太过凑巧。到这时,胡滢才将事情经过简略地复述一遍。
可就是这简略版本也换来了鹿王一句藏在心头,委婉多时的话。
秦翎墨,你特么的坟头树都碗口粗了!快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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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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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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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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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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