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面前都是相同的十杯酒,清澈明亮的酒液从外观上看不出什么端倪。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桑之落矣,其黄而陨。”六郎摇头晃脑:“你们知道这是出自哪里的吗?”
“《诗经·卫风·氓》”
俩晚辈异口同声。
六郎原本也没指望这就能难住他们,板着脸点头:“没错,这说的正是桑落酒。十月桑落,初冻则收水,酿者为上。你们面前这十杯里有真有假,有好有坏,挑出那杯真正纯正的桑落酒便算赢了。”
对于不怎么懂酒的人来说,或许体会不出这其中的凶险。
胡滢却是清楚得很,这简直就是送命题。
桑落酒并不好酿,关键不是材料珍贵,而是细节很要命。必须是刚落的桑叶,在沾到地面之前接住。叶片要完整,要整片金黄色,不能虫蛀不能有一点杂色。酿酒的水要从白露节气开始收集起来的玫瑰晨露水,一定要纯不能有杂质。
酿酒的器皿也有要求,泥陶粗气,瓷器粉气,只能用生长十五年以上的松木桶。酿出的酒需有松香气,玫瑰气,桑香味,三者层次分明,融合又不突兀者为佳。
酿此酒时间上半点缩减也不成,就算胡滢的法术也走不得半点捷径。
这一套下来,酿酒之人是腰酸腿痛背抽筋,体质弱点的半条命差不多也就废了。
于是为了牟利,市面上有不少假冒桑落酒。有些还真达到了真假难辨的地步。对于不深谙其道的人来讲,很难说清。
六郎是“不安好心”,卯着劲要秦翎墨他们出丑。为了更好的达成目的,他还限制在半盏茶时间之内。
出乎意料的是,俩人都提前完成,六郎心想早结束早好。
他先看了初白,说实话,单凭外表,他也看不出这十杯酒里哪个是真品。为由端过来先闻气味,浅抿一口,方可确定。
“你居然找对了!”六郎诧异。这十杯酒不管从气息还是味道上都极为相近,唯独不同的是,真品里的桑香味更醇厚持久些。
初白笑笑,并没什么得意之色,语调平静地说道:“这杯玫瑰气太浓,这杯松香不正……”
六郎对他已经刮目相看,都说雪山王的小儿子娇生惯养,不成礼数。看来真是谣言害死人啊!
既然他答对了,那黑心宰相又如何呢?
虽已做了心理准备,可当六郎瞧见秦翎墨同样正确的答案时,还是忍不住喊出来:“你居然也对了!”
他确保这俩人没有传递过任何信息,胡滢跟三娘也没插手。一经决定后就不能再改,秦翎墨也没再碰那些酒杯,也就是说他是完全自己决定的。
“你这么懂酒?”
“长辈面前不敢妄语,翎墨并不很懂酒。”秦翎墨微微颌首。
六郎皱眉:“不懂你还选对了,胡乱猜的吗?”
正说着,胡滢实在忍不住,过来将秦翎墨选的那杯酒端起来一尝,眼睛亮起来:“你真的选对啦!”
宰相大人抬眸望着胡滢,沉黑的眼瞳光潋滟如初霁。他说:“我并不知道哪杯酒是真的桑落,但我知道这杯是你亲手酿的。我分不出那三味是否融合,我只知道这酒有你的气息,纵使我无知无味,也尝得出你的踪迹,足矣。”
胡滢听得面红心跳,手一抖差点把酒打翻。她凑到跟前快速地亲了秦翎墨脸颊一下。
向来爽快的她竟然娇羞得如寻常女儿郎,出其不意地表白让她整颗心都要炸开。
胡三娘摸着脸叹息:“怎么当初我就嫁了你爹这样的呢?浪费老娘的美貌。”
六郎恶狠狠地瞪着秦翎墨,说道:“你说得是真的?”
“是。”
“小子,你是个人,而且是那个黑心宰相。我们青丘山祖先曾经无意中掺合到你们人类政权当中,结果就是人心薄凉,忘恩负义。当然,我不会因为一些人就否定所有,但如果有一天,滢儿与你的江山社稷相冲突,你要如何取舍?”
“胡滢是我妻,我当爱她,护她,敬她,尽全力让她远离凶险。”
“如果避无可避呢?”
“如果有那一天,一定是我已经先死了。”秦翎墨语气平静而坚定:“只要我活着,允诺必达。”
六郎不说话了,他低头沉默片刻,一拍大腿:“这算过了!最后一场,喝酒!”
他话刚罢,初白突然说道:“六君上,到了此关就让我与您对饮吧!”
“为何?”
初白凑到六郎耳边,轻声说了些什么。就见胡滢的爹脸色变换,满是疑惑地盯着初白:“你说的是真的?”
“反正也没有亏吃,怎样都好收场。”
“好!我就先跟你比,等我赢了你再去撂倒他!”六郎精神大作,叫人拿来酒碗。
既然到了比试喝酒的阶段,自然要豪爽的炮打灯,听名字就知道是冲劲极大的酒,一进口就有要烧烂舌头的爽辣感。普通人喝个两碗已经是英雄好汉。
秦翎墨闻着炮打灯的酒味就有点犯晕,他喝不了烈酒。
沈素素见初白温和模样,有点担心喝不了,以为会看到对方呲牙咧嘴,结果初白先干为敬,咕咚一碗跟喝水一样。
六郎见此也毫不示弱,也扬脖咕咚咕咚灌下一碗。
就这么你来我往数回合,炮打灯的空坛子都摞成了堆。六郎已经摇摇晃晃,举着酒碗醉醺醺地喊一声:“来,继续!我还可以……”
话没说完,人就头一歪栽倒在桌上。
胡三娘连忙招呼婢女将人搀扶下去休息。六郎这一醉恐怕要睡上个两三天。
反观初白,除了脸颊微红外什么事都没有。何止千杯不醉,根本就是千碗喝趴老姨夫。
沈素素此时不知该说什么好,初白与之前的乞丐模样相差甚远,简直就是狐狸版的王子与贫儿。
“方才没来得及给姨娘请安,姨娘好。”初白自然大方:“姐姐好,姐夫好。”顺势秦翎墨就已经是姐夫了。
剩下个沈素素,她局促不安,抬头偷看了眼正要说话的初白,眉眼堆情,唇畔带笑。
“素素,初次见面你还好吗?”
这一句话如钻心的小鸟儿一下撞进沈素素怀里,她心猿意马,明明没喝酒却晕了头。
这,似乎也不错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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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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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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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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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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