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果他们真的有缘,那个女孩一定能感受到的,不可能真的让他苦苦的等待两千年,我说的对吗?”她的声音似乎带着一丝微不可查的哽咽。
“你呢?”又看向钱明。
“她也付出了很多。”钱明说道。
没有再纠缠下去,胡杨直接说道:“你们认为故事就到此为止吗?”
难道还有翻转,或许女孩也付出了,也才符合事实。
邓丽云的情绪也变稳了。
“佛对那个男孩说,你们本可以两千年前能在一起的,男孩不解的看着佛。”
“四千年一个虔诚的女信徒前来苦苦哀求,希望能够让在她最美的时刻遇到男孩,为此甘愿放弃一起,佛让她修炼五百年,修完之日,佛带她来到了圣殿外面的菩提园。”
“在菩提园里有种灵树,它一生只开一次花,开出的花不但花形好看,而且花香四溢,即便是几里外的人都可以闻到它的芬芳;然而当灵树全部开完了花,也就是开到50朵的时候,她的生命也就终结了。”
“佛:‘美吗?’女孩使劲地点了点头。
“佛:‘那你是不是真的愿意这样?’女孩看了看眼前绝佳的景致,说了三个字,我愿意。”
说道这里,胡杨看了眼已经变得有着呆滞的钱明,还有红着眼睛,泪水即将夺眶而出的邓丽云。
出生在那样的家庭中,是她的幸运也是她的不幸。
为了爱情,为了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自己一人独自承受着多大的压力,没人知道。
因为她知道自己喜欢的那个人也在努力的拼搏,不愿让他的压力更大。
胡杨继续讲下去:“于是佛把女孩化为了灵树,长在男孩的家门口,孤单与寂寞是她的伙伴,在一个漆黑的夜里,第一朵花开了,女孩高兴得不得了,她不停地抖动着叶子,以表达她内心的激动心情。”
“第二天清晨,女孩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男孩的出现。终于,在女孩的千呼万唤下男孩出来了,女孩很紧张,因为男孩即将看到的是美丽的自己。”
“可男孩根本没留意到门外还有一颗树,一棵只为他而开花的树,就头也不回的出去了。”
听到这里,邓丽云狠狠的瞪了眼钱明。
当初在大学的时候,她一个女孩子为什么总是出现在篮球场上,不就多为看他一眼吗?
在没有他的篮球场,谁爱去谁去,自己绝对不会踏进那里半步的。
可是整整一年,他根本就没有留意过自己。
“为了能够让男孩注意到自己,女孩不断的开花,只希望能够吸引到男孩的到来,可是她却忘记了佛所说的话,当花开50之时,便是她生命总结之日。”
“女孩每天努力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保持在了清晨和傍晚的时刻,因为这刚好是男孩出去和归来的时间。可四十多天过去了,男孩却始终没正眼瞧过女孩。”
“仅有的一次,也是在他看来他家门口快成展览馆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凑了进去,结果只是瞥了女孩一眼就离开了。”
胡杨的话让邓丽云和钱明有些恍惚,特别是邓丽云。
为了能够在每周三早上早读和周四晚上晚修,将自己最漂亮的一面展现在她面前,寒冬腊月的时候六点就起来化妆,只为能够让他看到最美的自己。
因为一周只有这两次他们才会出现在同一个阶梯教室中。
看到她那眼中浓浓怨念,钱明想起大学时候邓丽云总在自己面前路过。
可惜那时候自己根本就没有在意她。
因为他与她之前的距离太远了,一个是天之骄女,另一个只不过是农民的孩子而已。
凤凰男不是那么好当的。
不过在邓丽云的怨念的眼神下,露出了羞愧之色,当初真是脑子有问题啊。
而胡杨看到他们这样子,嘴角泛起一丝微笑。
“得不到男孩的爱就算给予女孩整个世界的赞赏,这又有什么意义呢。女孩不明白:难道她真的就一点都不美么。”
“女孩有点神伤,500年里所面临的那些痛苦、伤害,都不曾使女孩动摇过;而此刻女孩有些彷徨、有些犹豫了。”
“女孩试图说服自己,是的,她连500年的等待都不怕,难道就没有多等几天的勇气么。也许,明天会是美好的。”
胡杨话音刚落,钱明猛地跪在邓丽云前面。
他大声道:“邓丽云,你愿意嫁给我吗?”
这一点,众人没有太大的意外,都兴奋的看着他们俩。
如果听到胡杨的故事,还没有什么反应,不仅他们会鄙夷钱明。
就连邓丽云都会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值得。
邓丽云看了眼一脸含笑的胡杨,再看看自己好友还有艾莉丝等人一脸兴奋。
钱明看到她这个样子,也有些忐忑了.....
忽然,邓丽云看向胡杨问道:“胡老师,你说我该嫁给他吗?”
钱明一脸祈求的看着胡杨,杨哥,看在我是你的粉丝份上,别坑小弟我啊!
“在冈仁波齐神山的见证下,我认为你......不该答应他。”
“什么?”钱明脸色煞白.....
邓丽云的身体也晃动了几下,她有点头晕,不知道是不是高原反应。
“WHY?”其他人忍不住惊呼。
在他们看来,胡杨不应该说:“在冈仁波齐神山的见证下,愿你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吗?
为毛会变成不该答应他。
不是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吗?
“虽然我也是男人,但不得不说,有时候男人挺贱的,太容易得到的都不会珍惜。”
“没有浪漫的求婚仪式,更没有戒指,哪怕一只草戒也行,而且看你们之前的情况,是你倒追他的,你甘心吗?乐意吗?”
胡杨笑着说道。
邓丽云看了眼胡杨,再看看跪在前面的钱明。
忽然,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对着胡杨说:“胡老师,我甘心,我也乐意!还不赶紧给老娘做只草戒,不然你就跪死在这里。”m.xiumb.com
她看着两手空空的钱明,就一顿来气。
说话也不那么客气了,也不淑女了,开口直接“老娘”.....
钱明煞白的脸瞬间变得红润,激动的不停点头,看到一根草,连爬打滚过去。
看着他这样,邓丽云忍不住露出笑容。
但很快就变得有些娇羞。
虽然做了“坏人”但胡杨并不觉得愧疚。
作为过来人,他知道求婚和婚礼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那将是一生的伴,陪你看日出与日落,慢慢变老,相互搀扶着的人。
是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胡杨的话,让邓丽云在某些时候想起来,不会觉得遗憾,而会当成美好的回忆。
或许,还能用此来打击一下钱明也说不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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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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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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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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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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